卍续藏第 26 册 No. 0525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   No. 525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上   大宋真定府龙兴寺比丘 守千 集   赞曰今为有情结习所蔽。   注唯上二句。是迷执之因由。已下之文。并是迷执。有总有别。言今为者。即指赞时一期之益。如识论序云今造等。大意正同。言有情者。此是所为。情识爱情名情。是情之有。名为有情。言结习者。结谓系也。又其结缚也。习谓种子。又其现习。此有九种。谓根本六见中开取并嫉悭二。此三系缚有情偏增。所以别立。或非唯九。泛云结习。一切结使。蔽者障也。   疏信受耶教诽谤大乘。   注此是总彰信邪毁正。以下别彰迷执竞兴。旧科云何惑真起妄。随分获益。   疏于空有经(至)㸦生厌怖。   注不了本经。密意说之。随言总执三性空有。既为矛盾。㸦生厌怖。若知说有。虽总说有。但有依圆。说空。但是空其遍计。即成一味。无乖诤也。   疏设希出要(至)邪乱授学。   注其迷执者。时疑未了。或乐解脱。希其访求。然而师资俱未得中。师既邪授。资宁正学。方取边义。已上所显总迷空有。此下别彰于此迷谬详希悕字。   疏惧文诲(至)而不能了。   注怖大般若。始不受学。虽乐此经。而不能了。下辨不了。   疏于真俗谛(至)近生取舍。   注此下辨上所不了也。有其两门。一二谛。二心境。俗有真空。清辨一门。真有俗空。小乘之部。舍心取境。亦是清辨。舍境取心。安慧唯心。又非中道。是今空宗说。但由心。不假外求。余随宗配。已上并是所为根病。或此一段。不属前文。前言不了。唯此一文。此下辨益。   疏令正法义真谬具分。   注初今为字。贯至此也。为令有情了知真谬。谓真为真。谓谬为谬。并名正法。分谓分别。或知或解。   疏信学有情皆获利益。   注依上所令真谬具分。信而学之。皆获利乐。云何旧师说依二边随分获益。次前文上。宁彰益耶。   疏依先所受略赞中道。   注与上长贯。是大意。为令迷执分其真谬。信学获益。依前所受。赞中道也。显非自意。故云先受。此之二句。正是赞者能为之法。云何或者判属于后。若尔赞者将何法为已上所辨。依义略举。明正所赞。下至智者当了。已来叙教广明。标述两意。   疏如解深密经中(至)三无性也。   注本三时中。引解深密。先举次序。说无性已。初一行余。总会般若。次相生下。别说三无。一相无自性性。二生无自性性。三胜义无自性。性即是偏计依他圆成性也。重言性等。如余广辨。   疏时胜义生(至)安足处所。   注约正所被。唯为声闻。实兼诸乘。皆获利益。对说常我。虽是希奇。不显法空。由隐实性。教义未足。故犹诤论。谛轮等义。如余处说。何以设此三时等义。如余处辨。   疏次复唯为(至)安足处所。   注亦依正被。唯为趣大。实具三乘。总相密说一切诸法体义俱无。以显本常涅槃自性。虽过有教。名更希奇。不现依圆。理亦未明。犹招诤论。是安足处。问其趣大人。为是谁耶。答须菩提等。问既未回心。如何名趣。答今为令趣。名为为趣。有教虽然。未显大行。由远不说。顿人虽趣。非正为彼。设三时故。具捡般若。并无渐悟发大心处。思之详之。   疏今为发趣(至)安足处所。   注指解深密。正明名今。通被诸乘。一正余兼。虽与前同。谈教显说。唯依正被。亦须具明诸乘境等。故名普为。不同初二被。虽诸乘皆得利益。教非显说。谈由余机智慧之力。依略悟广。非教之力。故被不同。不名普为。有空俱显。故无上容。过前胜义名真了义。既无徴诘。故无诤论安处也。   疏金光明经(至)名转照持。   注上依深密。具说三时。下至未生乖竞已来。复引余教。释于上义。此引金光。释三别轮。或引二经。属辨三时。后由诸下。显为一味随机设别。旧师云何长科大分。此经所立转照持名。随增而立。转有照空。俱任为持。或初得总名。   疏摧破有空具遮表故。   注经有轮字。此初句释。或此二句。俱释轮义。遮摧表转故。初即摧故表有遮空。次即破有表空遮有。第三双破双表可思。或此唯释第三名持。前二偏明不得名故。初显人空。不言破空。第二不曾显表故也。   疏由诸有情(至)中道实相。   注此显一味。先举根病。迷而招苦。大圣法王。强授法药。随应令彼三乘断障。各证中道一味实相。此即将教就理。理无别也。不证中道。如何获益。但浅深有异。偏圆有别。故云随获。科钞云何名为释妨。   疏故有颂言(至)无我无非我。   注此之一颂。证成一味。所说千差。咸归实相。实相即是中道所证。有将此颂以证三时也。初时之中。不说戒故。此言说我。是谈真常。或说假我。无我如常。此且言二。例余一切。上显一味。下兼随机。   疏余经复说(至)各得解等。   注此即法说虽本一味。随机显别。一味等义。如常分别。   疏既犹天鼓(至)如求雨宝。   注两喻重释。一味随机。义亦如常。   疏应物虽说(至)未生乖竞。   注前由诸下。显法一味。此下是显人无乖竞。云何科者大文判之。此初结前。兼生于下。亦可大分。然文近起。又如添改既字相乘。既者已也。是解已了。起下纵夺。   疏佛涅槃后(至)初封著有。   注先唯彰病。下纵兼益。纠乱。纷诤。封执。坚着。四义标也。   疏如有颂曰(至)择取其真实。   注此是教言。说四谛理。为真实也。宗轮疏云。余谤义理。诸部㸦执。是非不定。四圣谛理。犹似真金。不可以其㸦有乖竞。便排诸部。并各非其。此彰取也。采字同采。   疏圣龙猛等(至)究畅真宗。   注此先彰德下。不同大天。后有情下两句病生。非菩萨也。   疏如有颂曰(至)不起似空华。   注此亦教言。有为无为。各有一量。各以上句为宗。次句因喻。前有为量。先喻后因。如余广辨。   疏彼言世俗(至)一切皆空。   注此但二门。以似清辨。今恐亦别。胜义说空。亦隐密故。可思。   疏虽此真空(至)理皆空性。   注此纵俱非。谈离言性。或通清辨。故抠要中。喻出两俱俱不成失。下夺寄诠。即前胜义。   疏有情由是次生空见。   注菩萨虽悲除有谈空。热愈冷增。如之何奈。   疏无著菩萨(至)双除二执。   注此下中道。唯得非失。虽根有别。教未明。   疏而说颂言(至)是则契中道。   注初句依他。次句偏计。又次二句。显圆成实并与依他㸦相依有。复次二句。引经证成。后之二句。结叹所明。言有无及有故者。故字三用。寻义用之。言中道者。无漏智也。理会正智。名为契道。余如识疏。不能繁引。   疏彼言世俗(至)唯此二空。   注假有实无。为俗名胜。此唯现空。故与空宗。唯增望我。又唯字中见差别也。唯具拣持。唯二执空。依圆尚有。下四行文。并述中边。科者云何排安上下。应云此是密显二空。当二都无。或便兼有。次下之文。总申会通。子判如下。   疏虽佛为破(至)有空有有。   注此有四句。一总相说有。有依圆也。二总相说空。空遍计也。三说二俱非。约废诠也。四说有说空。约寄诠也。以解前三会归第四。何故尔耶。前中边论。俱谈有空以为文故。虽言俱非。在引证故。为翻证也。   疏故慈氏说(至)称之为无。   注下但证成。有有有空。正合中道二有二空。   疏非说有空法皆空有。   注上成双表。以显自文。下归双非。彰符引证。此言空有。文言不次。说有非定有。空非定空。故或文正次。非字长贯。非说有而法皆空。非说空而法皆有。既有有空。故非空有。   疏观斯圣意(至)假说有空。   注已上之文。并述昔典。此下赞者释归赞意。对前本末。大文科出。先释后归。此释三时圣意无违。法一味故。   疏后诸学徒(至)将为谬说。   注此释后学乖真㸦执。   疏今赞经义(至)智者当了。   注此上广显三时教意。正为赞者赞之缘由。为显两宗释此经故。不尔广叙三时何为。科者云何裁之于后。如绳断而引波。类冠折而严首。哀哉哀哉。问三宗何但叙二释经。答经说空故。有余处言幽赞无序者非也。述作之家。一时为文。非一准定。   疏般若波罗蜜者(至)属主为目。   注观此题名。有其四对。一总别中表对。二王臣局通对。三行果筏岸对。今此总别中表对也。大经总而如身。此经最要。名之为心。此虽言经。正判心字。文加经字。对已上文。即成第四能诠所诠对。或无此对。上名有财。目大经故。赞意如此。故心经应云第四拣大别藏对。也字之上离合已说。次下之文。料拣所归。六唯八转。如常可知。   疏虽此心经(至)故但名心。   注具云亦名般若波罗蜜多。彰契别殊。不得彼名。非持业也。   疏般若慧义。   注此句翻对合下筏岸。当第二对。   疏古释有三(至)谓真教。   注藏疏之中。有此三体。今指古释。未知无出在于何典。   疏今释有五(至)谓诸法。   注今解境界。取亲非疏。不尔应通诸杂染故。问何故下言摄一切法。答摄无漏者。少分一切。问无漏岂无疏所缘耶。答四分相缘。无亲不摄。故摄法尽。问实相文字。宁非境界。答除彼取余。故无相滥。或后但是诸法之上二空之理。非真别法。   疏福智俱修(至)究理解生。   注释成须五。眷属。境界。文字。实相。观照。次配。此显般若无离尔故。故须五也。修照寻究。并是智用。如唯识云。自性故识相应故。识所变故。识分位故。识实性故。问何故与前所引不次。答前约从本。向于末故。此依以兼归于正故。观照是此正所立也。余若四真从远向近。次第如是。或后二句。文字实相。四句但释须余四也。解生之言。连上而用。观照正体。不假释成。   疏慧性慧资皆名般若。   注此上别释须具此五。此下总显并名般若。此智为正。立以性名。余为兼助。遂彰资号。或释余四得名所以。理为慧性。余三慧资。俱从于慧。名般若也。如唯识云。识性识相。皆不离心。后解为胜。下言以慧为首。余性或资。皆般若故。   疏能除习障(至)摄一切法。   注已下之文。彰独立此。具四义胜。犹慧摄余。如唯识云。显胜义也。   疏波罗者彼岸义。   注此合蜜多。是第三对。   疏古说有二谓菩提涅槃。   注常多说此。果岸显故。又菩提中。岂不摄余。   疏今释有五(至)五果。   注于菩提果。开出前四。若依二转。实摄之尽。问所知与前境界何异。答彼因此果。果中可摄自法体也。问此理与前实相何殊。答彼当果中。此唯道理。或此亦通。问如是与前般若何殊。答通因唯果。故不同也。此言行者。果中利他之施等也。问下蜜多中。亦有此行。能所何殊。答对因名所。望余为能。己到名到。亦不相违。更如下释。   疏蜜多者离义到义。   注常但到义。向前至也。今并离义。皆所越也。   疏由行般若(至)故立此名。   注初之一句。总举由行。次之一句。总释离义。下之五句。次配上五彼岸之体。别释到义。初句贯用。并由行于般若故也。上为所由。升字正释离义举前。到义望后。是二别文。此解能到。举所到岸以明。下言体用。对般若体。而立能到。能离即是其用。有说波罗即蜜多者。是不了知举岸显到。有于果中分体用者。非也。   疏然所修行(至)波罗蜜多。   注此虽双言。在义蜜多。七义不在彼岸上。故于蜜多。子文科出。其理亦好。   疏一安住菩萨种姓(至)七不为二障间杂。   注性宜从女。上下详用。四约随应助度事业。五是三轮。大经列四。助是两三。所施及果。各合施受。故两三也。或初果合。不尔相违。七言二障。即三时悔。俱时障也。   疏若行慧等(至)非到彼岸。   注地阶所覆。壁席虚向。始终无变。方成大房。不尔不成。   疏此在初劫(至)大波罗蜜多。   注近果名近。已到名大。邻亦名到。故此三各本依因立。   疏佛果位中更无异称。   注在第三名。是已到也。其十千劫。准在初名。   疏今色因果故举通名。   注佛名已到。如前已解。然体相滥。或可今此虽举通名。意但取因。如增上缘。有不杂故。仍通为妙。色宜从包。   疏心者坚实妙最之称。   注今叙心义。总有三种。一缘虑名心。二积集集起名心。三坚实妙最名心。初缘虑心。心义易见。后二云何见其心义。字义训释。皆不见故。应解后二非训字义。但是从喻以得名也。解释之家。将法就喻。以义释之。且积习义。如世聚物所依之处。地必有心集起之处。亦复如是。又所集起。炎必是心。故得此名。是中心名心。今坚实义。如世择木。要坚用心。亦为最妙。又如人心五藏之统。最为要妙。诸表所卫。先托后舍。是坚贞也。不作此解。宁不难云何不积集名为意等。故须此解。上虽多义。亦附中心之训为训。今此但用第三义也。   疏大经随机(至)别出此经。   注此释别说此经之意。准此。但是结集之意。   疏三分二序故皆遗阙。   注三分阙二。二序俱遗。言二序者。证信发起。通别序也。此言遗阙。大经有也。   疏甄综精微(至)标真心以为称。   注此正释成坚妙二义。初二句标。见最妙义。末二句结。见坚实义。余文通用。释二义也。不过境智。故摄之尽。微犹妙也。贞犹坚也。甄拣。综糅。统摄也。   疏经者(至)极迷生之常范。   注上句契理。下句契根。上句摄也。摄则集斯妙义。下句三义。常则道轨百王。范者法也。极亦贯义。千叶庸生。并迷生故。   疏欲令修证(至)故以心目。   注此辨立意。具有三意。所证依说。并坚妙故。佛亦依先。方申说故。修即修作。修者长也。亦通作修。故俱得用。   疏如瑜伽论(至)十地等经。   注二教一喻。次证三意。彼意有多。如枢要辨。此且别证。亦不相违。   赞曰胜空者言(至)得二利。   注胜义皆空。名为胜空。问胜空如应。宗虽释别。科判云何二三有异。答胜空由恐乖宗。不现劝示所以。俱作显空。故但略广。如应解云。经虽说空不无修作。先示后拂。于理何违。故为三段。问其第三段。两宗何异。答至下当释。   疏大经言(至)不见有菩萨。   注此即引经。实有即执。是世俗谛。不见即空。是胜义谛。   疏令彼不见(至)而说生空。   注一句释语。二句结显。科者似暗。经虽举人。云何见破。答不见名观。故是破也。   疏如应者言(至)后离苦圆证。   注如理相应。名为如应。又或如应。是不定义。通四句故。不定空也。修行劝示。文段无别。陈机述理。文段有殊。学德及叹。文亦前后。又解劝示实是总名。标人修行。是为二种。修行之中。有得有离。故子为二。于此上三。并为劝示。是大意也。问练磨除障经文甚隐。何用此科。答经意深远。义意如下。   疏练磨有三(至)初练磨也。   注问劝示发心。后文不言。应唯此句。答能修示劝。发心学显。非不遍后。有将今标已下三句。当初番科。末之一句。当第二番。今将练磨有三一句。连下读之。都显初练。或练磨上。影取一句。劝示发心。练磨有三。此下别指。三句一句。各三之初。此是标人劝练磨也。菩提深广。屈引他况己练故举菩萨而况己经上无退。   疏谓闻菩提(至)而生退屈。   注初四句举退标练。次九句引他。后四句况己。颂云。十方无量诸有情。念念已证善逝果。彼既丈夫。我亦尔。不应自轻而退屈。   疏观者察义(至)拔济妙用。   注上依练磨。总释略之。下依劝示。别广明之。观即自在。慧悲为体。此下之文。便是西方来游此者。   疏诸有(至)名观自在。   注上标。下释。初之四句。应祈现化。次下之文。不请飞轮。无暇危苦。是所拔处。或八难处。无暇修善。或指恶趣无暇受苦。飞四轮等。后广具明。   疏又观者(至)成十自在。   注前解利他体用彰名。此解自利因果受称。观之自在。或相违释。望下菩萨。方依主释。四句为标。二句为释。既行六度。何但言慧。后二句通。兼标其果。或后四句。连前标后。如科。   疏一寿自在(至)由慧所得。   注初三由施。无异法财。次二由戒。作止如次生。自在即王等故。胜解自在者。谛察如幻。决而能变。后二如次。辞法无碍。余者如文。   疏位皆补处(至)词义俱失。   注科者长断。不知来意。应云此文举位。意要观用无幽不烛。云何古译但观音耶。或科名云。正别解。后结破古。   疏菩萨者(至)略言菩萨。   注随方生善。故略梵也。   疏菩提即般若(至)利益安乐。   注有云本后别目菩萨。宁引慈恩同依持业。若依本后。应作相违。今只后得。但是持业。下言此二作利乐故。由能决择有权巧故。依利他也。章作依主。如言明得。或如第六第七度名本智。远亦能安乐故。若依法华玄赞疏说。即二利用同依一慧。此离合已。更作有财。此要人故。   疏又菩提者(至)故言菩萨。   注前言般若。即目因智。此目果智。故不同也。此作相违。更有财释。如常易知。   疏又萨埵者(至)故名菩萨。   注菩提同前第二解故。更不言之。作依主也。但是精进。故更有财。或人得名。更不须作。   疏又修行者(至)故名菩萨。   注此解易知。   疏有具悲智(至)故唯标此。   注上总解已。下通唯此。慈悲虽遍。住西救此。偏有缘也。   疏或处上位(至)皆观自在。   注或通十地。或唯八地。妙慧释其观。成就释自在。具释不越前来二解。但宽故也。   疏或指示此令瞩曰观。   注此解观字。以目当机。正令观上而发心也。所观即是自在菩萨。与前解同。指示一切自在菩萨。令机观见。科者似昧。   疏非住西方(至)不别显故。   注遮前二解。似断为断为非。然而大经虽不别显。既亦在会。传法圣者。随机生善。标之何失。   赞曰胜空者言(至)般若名空故。   注举般若处。便是空故。故破法也。次名般若。下宜影波罗蜜多四字。自性空下。宜贯故字。此理下事。或体义别。或体及名。或是结文。   疏如应者言(至)第二练磨心也。   注所修法上。是初番科。已下五字。是第二番。万行难修。屈省己增修练。亦先所修。令省己也。   疏谓菩萨(至)不应退屈。   注初之四句。举退标练。次八句自责。次五句省己。仍亦举他己修方省。颂言。汝于恶道经多劫。无利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得菩提。大利不应生退屈。   疏彼舍利子(至)劝示练磨。   注偏举曾发大心之人。退练义显。问须菩提等。未发大心。舍利子同云何不尔。答此言先发。彼时退已。此未再发。何所相违。问若尔何言。恐今更退观示练磨。答此是预彼非即今练。呼舍利子。劝示菩萨。令舍利子后发心时。忆念现前。省己练磨。非即今也。问如此不应说言恐今。今即今时。何言后耶。答对过先佛。指此佛时。名之为今。非指教时今后时也。是指今佛。当第三时。说教了已。亦名为今。或指今身。恐后再退。预密示也。多凭此文。说渐悟人此已发心。违大般若及法华经。不可依也。   疏所言行者(至)即名为行。   注虽行空行。亦是世俗。唯世俗中。有断证故。   疏若依胜义(至)是名为行。   注此说定无故边执。何名为行。彼意亦是令得都无。故名行也。   疏无垢称说(至)无忆念故。   注若依正释。是无想念。此师无体。故成偏执。   疏大经亦言(至)无有性故。   注若依正释。无分别心。不自分别。名为不见。或是返显有彼行义。下句遮无所执性行。故名为无。此师直遮不唯无行。不行之体。亦是无也。或可双遮见之与行。见即是观。   疏今言行者(至)非有行义。   注空宗自解。实无体也。如前已解。   疏或有密取(至)非为行也。   注已前所解。犹分二谛。尚有所遗之所不行。于胜义谛。不行世俗修断等故。名此不行而为行也。今此所解。亦无所遗。但无所行。名之为行。所不行者。亦无所有。不唯有行不名为行。所不行有。亦非行也。问何名密取余义释耶。答密取中宗双遗之言。以归空释。或可下句是颂都行无所遗也。意云若无所行于诸行中。无有一行所不行也。若有所行。有所不足。若只重遗。何异胜空。前引大经。亦言不见不行者故。   疏复有异释(至)是名为行。   注唯瑜伽论。不念作意。彼论且先令其敛念。既息念已。渐次进修。此师只令绝其念虑。既无进趣。故为非也。   疏如应者言(至)曾无暂舍。   注三轮体空。但无执实。如幻待缘。修证无亏。   疏然无分别(至)非除法故。   注欲破空宗。先申正解。未是会经。下引证处。便当会也。三句举正。具无二取。当无智得。是此行义。次一句责。后二句结。   疏若本无法(至)深自毁伤。   注两句一难得前起后。难之常则。上依凡圣。下依法喻。   疏翳华体空(至)照华体空。   注二句牒华。返为道理。二句正破翳不假除。次下进难。令无能照。问彼胜义谛。有能照不。答说无违理。故此难成。或却归前凡圣无别。得成难也。   疏若无所行(至)何成觉慧。   注难初异师。若并所遗。亦为无者。如言无明所无明。其明既无。说后明者。明体亦无。应从无始一切皆明。应续难云。应尽未来一切不明。无始与今。无差别故。又返对之教说凡暗。后圣方明。若后有明。前可不有。后明既无。前位应有。若先未明为体未有。今时明者。明体是谁。若有所属。即有所遣。上言不明。不犹无也。下难同外。外无所遣。不同佛法有遮止故。言不为者。即所遮也。又解前言无所不行。即翻皆行。今难无明。应皆是明。无所不明。若尔无始一切皆明。若先无明。今言皆明。无所不明。是指谁耶。或先未明。今时始明。是谁人耶。无始无明。无差别故。无明而明。须指无始。如是明暗。既无别相即同。瓶沙国之外道。为暗即明。为明即暗。为此即彼。故名无所不为者也。   疏若绝攀虑(至)疾除邪谬。   注难后异师。应只修习无想之定。余之修作。皆虚设也。后二句劝。   疏今言行者(至)非无行义。   注依中道解。但无分别。名不见也。不见实行。非无幻行。   疏由此经说(至)是名为行。   注会已为证。或只为会相违来也。不见实行。是有假行。不见不行。非常无行。是名为行。故契中道。   疏不尔(至)有何诠理。   注胜空前来。只引后句。转遮不行。宁难无诠。答彼既是无。何须遮也。   疏是故定应如后所说。   注质已结劝。不应三段。   疏此所行法云何名深。   注随空非空。亦名行法。   疏胜空者言(至)故名为深。   注空为妙理。故与后别。   疏如应者言(至)应勤趣证。   注此常途智境难知。名之为深。或境离言。名之为深。作依士释。   疏或此一切(至)故并名深。   注此依般若五体各难。名之为深。先现五种。各有深义。后归般若。方入经中般若深也。   疏云何名时。   注时即时分。三劫时也。于此时分。而行之故。下并叙此时中所行。以显其时。胜空可思。   疏胜空者言(至)总名为时。   注世俗之时。即在求位。胜义之时。自悟至竟。总名行时。科结注错。应从事字。   疏如应者言(至)无由证得。   注此立三劫五位理也。   疏故依此义(至)渐次修行。   注依前立理。此标举也。应科此云。初立理总标。后次第别明。此中虽标人位及修。但要于此之时位也。前言广大。正要时大。三大劫故。此当五位。不同唯识三门俱正。准菩萨地。有四瑜伽二十八品。初三瑜伽二十七品。嗢陀南曰。初持次相分。增上意乐住。生摄授地行。建立最为后。初持瑜伽。有十八品。复分三持。种性发心。各有一品。在三十五。行方便持。有十六品。自他利。真实义。威力。成熟。菩提。力种性。六度。摄事供养等。菩提分。功德。第二随法瑜伽。有其四品。相。分。意乐。及住为四。第三究竟瑜伽。有其五品。生。摄受。地。行。建立为五。第四次第瑜伽一品。名发无上正等菩提心品。已下随应用之。应捡。   疏二种姓者(至)熏习所起。   注初种姓品。当此初一。力种姓品。当此第二。第二性字。宜从于女。标中亦尔。上下详之。性姓传差。其数颇多。唯识疏第九卷。解本性住种姓云。谓本性来。住此菩萨种子。姓类差别。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种姓。若准此文。即本性来。住在本识。是此菩萨种姓类中。本性住之种姓。习种准此。此辨体也。   疏云何应知(至)大菩提因。   注此问相状。令人验知。即发心修故。问应知准瑜伽论第三十五。菩萨地初。持瑜伽处。初种姓品。先叹胜己。后辨此相。彼有别问六度之相。无此总问。捡之可知。   疏若性乐施(至)心无耽着。   注伦判初句。为其性乐。下对境行。于三施中。论文具三。此但财法。财中论有多财无财少财。赞劝在于无财之中。次二句法。他债不抂已下之文。伦判以为六句分别。此但三句。有义。有信。无著。都是无贪。初之二句。与论不次。第三不欺共财。第四解他玩好。第五受用大业。   疏若性成就软品恶业。   注此下是戒。伦亦判此。本性恶耎。今宜判为律仪之相。总具十支。   疏不极损他(至)常行慈爱。   注伦为不煞。二句果离。一句治离。   疏知恩报恩(至)不以非法。   注伦为无贪。意业道也。   疏乐修福业(至)过于自身。   注伦为正见。由知因果。轻罪重悔。由深了智。苦过自身。或由悲深。亦入正见。论有无嗔。今此不引。身二语四。亦略不引。   疏善事好同(至)常生赞仰。   注饶益有情。具四摄事。论无布施。此中复无利行摄事。纂疏但云三聚四摄。宜寻取之。两句同事。四句爱语。恤下敬上。此言善者。善正如法。通婚姻事。或于恶法乐远之中。兼有利行。乐令他远。即利行故。   疏若被他害(至)不久怀怨。   注此是忍辱。中有四义。初之二义。约忍身语。自辱藉缘。后之二义。约其意忍。都无不久。并是初忍。   疏若性翘勤(至)不自轻蔑。   注此是精进。中有六义。或是七义。于三于五。如何配释。伦配加行被甲无下。易知。今解乐为究竟。即是无退。及以无足。此言勇决。故是加行。不言勇猛。故非第三。此无利乐。或总利他。名利乐也。   疏若于法义(至)于怨慈愍。   注此是禅定。中有五义。初是思慧。修定近因。次二是处。即练若处。寂静离恶。故为二义。上是安住。后二不次。宿住随念。引发静虑之因性也。论云其性聪愍(云云)故也。于怨慈愍。是饶益也。   疏若性聪慧(至)有力思择。   注此是慧度。上之三义。与论具次。初之一句。成俱生慧。次句当论。入五明处。后之二句。即当次下。由不顽钝等。能离放逸等。   疏性不能起(至)断善根等。   注此下总文。在四十七住品之中。种姓品无。然前戒中。言性成就软品不善。今应翻彼立为义也。又下住品。亦是验相。故此亦引所言等者。论下却指。如种姓品。   疏设生恶趣(至)深生悲愍。   注下有四义。虽种性品。亦不在于慧度相中。是结前已。复总辨中。科文似昧。应将姓不能起之下科为总文。总中方分住品性品。或论文中。有其等字。性不起上。烦恼缠至断善根。当论等中。是由慧然。故为慧相。下方为总。或已下文虽在于后。亦是由慧。故叙于前。都为慧相。   疏若见有此(至)菩萨本性。   注与论有别。论云应知是名能化菩萨种姓粗相。决定实义。唯佛世尊。究竟现见。加中二义遍再覆前。静虑中云。性薄烦恼。诸盖轻微。粗重羸弱。或亦兼前性不能起。上缠之下。加缠字故。疏何故尔。欲现染净二相别故。   疏然由未过(至)故处生死。   注此有四义。释未速证。论文次前更说由四随烦恼故。如是白法。皆不显现。一由放逸猛长烦恼。二由愚拙依附恶友。三由拘逼不得自在。四由匮乏顾恋身命。   疏若入五住(至)名习所成种姓。   注此虽言五。然但取初。初位亦名入五位。故前十千劫。亦是此性。今且约位。或通初二。宜通四位。性宜从女。   疏五位者何。   注今正用此。   疏一资粮位(至)皆此位摄。   注此文太总。应云从发深固大菩提心。除十千劫。此至邻至。远趣菩提。修集福慧二种资粮。勤求解脱。亦名顺解脱分。   疏一信等十心(至)十回向。   注并是初住。常言十信。从初彰名。此有等字。或别得总名。准菩萨戒第十名顶。准首楞严第七名回向。如双镜光明相相对妙影重重。名为回向。与下者别。   疏二十住(至)十灌顶。   注前十发心。净治自业。修胜理观。入如来种。为救众生。毁赞不动。闻邪不退。少而行实。是佛法子。如王太子。是十略义。   疏三十行(至)十真实。   注行施欢喜。戒不损他。无恚是忍。精进无尽。正念无痴。现善三业。佛法无著。具胜善根。教化自穷。成真实语。是十答义。后之六种。是后六度。   疏四十回向(至)十法界无尽回向。   注回向众生。得不坏信。学佛施佛。施一切处。无尽善根。随善皆施。等施众生。心如真相。自在解脱。行广无息。是十略义。   疏二加位(至)四无间定。   注加功用行。顺入见道。亦名顺决择分。依明得定。发下寻思。观无所取。立名𤏙位。谓此位中。创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初获慧日前行立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获道火前相。故亦名𤏙。依明增定。发上寻思。观无所取。立为顶位。谓此位中。重观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变。假施设有。实不可得。明相转盛。故名明增。寻思位极。故复名顶。依印顺定。发下如实智。观无所取。决定印持。无能取中。亦顺乐忍。印顺忍时。总立为忍。印前顺后。立印顺名。忍境识空。故亦名忍。依无间定。发上如实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谓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双印。从此无间必入见道。故立无间名。异生法中。此最胜故。名世第一法。   疏三通达位(至)真相见道。   注通者体也。达者会也。体会真如。名通达位。其相见道。似于此故。亦得其名。此言初心。非必一地二停之初。但是泛举初时分也。   疏四修习位(至)十法云。   注修谓修行。习谓熏习位。于此位中。广修众行。偏得其名。非己前位不修习也。瑜伽论云。能为受用居处义。故名住。建立依持生长义。故名地。住在随法瑜伽。即是因称。地在究竟瑜伽。即是果称。望后名因名行。望前名果名德。通论上下。言行之处。即是因名。云功德处。即是其果。佛位之行。示行利他。因位功德。并因前修。其种姓地。亦是无始无功之德。今既言地。七十虽异。名义大同。问何为不同。答十地约于断障。故除如来。七地直依功行。故并初后。问既说断障。何言果称。答亦由前修。获此能故。或于此中。不分因果。地言之中。亦通其住。此依五位。故广狭别。问受用居处。宁非盛获。依持生长。岂非进行。如是因果名义似倒。答以说菩萨不受福德。唯用行法。依居亦尔。其所进行。是由前修。如是即见菩萨轮转无停之义。言极喜地者。初地位长。不唯见道。更有修道。至出见后。方知欢喜。从此立名。非见道中有此分别。论云一极喜地。初获圣性。具证二空。能益自他。大喜故。二离垢地。具净尸罗。远离能起微细毁犯烦恼垢故。三发光地。成就胜定大法总持。能发无边妙慧光故。四焰慧地。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恼薪。慧焰增故。五极难胜地。真俗两智。行相互违。合令相应。极难胜故。六现前地。住缘起智。引无分别最胜般若。令现前故。七远行地。至无相住功用后边。出过世间二乘道故。八不动地。无分别智。任运相续。相用烦恼。不能动故。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无碍解。能遍十方。善说法故。十法云地。大法智云。含众德水。蔽如空粗重。充满法身故。   疏究竟住(至)圆满佛果。   注解脱道中。且举初获。以显于后三身四智。以其四智。总为微妙。而总相云。证于圆寂。或通上云。名为圆寂。   疏虽知五位云何修行。   注此问既总。故答有二。以其发。亦名修行。   疏诸修行者(至)方兴正行。   注科文有失。下随指示。此应总标。   疏譬如大海(至)荷负依止。   注初一法因。次一人依。又乘趣别。   疏又如空界(至)皆深念故。   注附三妙观。三个故字。配之易知。   疏此初发心(至)利乐功德。   注上叹初发心。此类叹己后心。举初类后。即当叹胜。于多劫下。有发心言。已前并是说发心也。发心亦得名修行也。下文亦言最初修行。忻果趣行。亦是但要发心者故。   疏因何发心(至)大菩提心。   注此之四缘。全同瑜伽第三十五发心品也。更有四因及以四力。   疏将欲发心(至)起三妙观。   注既具此相。宁未发心。答是种姓力。近发心也。问求菩提心。与发何异。答虽有求心。未敢决趣。怖大行故。虽念众生。惧苦未度。或通久发。随应再发。亦名将也。   疏十德者(至)求佛智慧。   注十德在于璎珞经中。三观在发菩提心论。瑜伽四因。后三同此一七六也。论云一种姓具足。二赖佛菩萨善友摄受。三多起悲心。四苦行无怯。故今判此为发心因。其四力者。一自力。二他力。三因力。四加行力。广如彼说。   疏三妙观者(至)深心厌舍。   注除标三句别观恶趣。次下之文。别观自身。发菩提心论生死苦。尚是总文。自身之下。尚有五义。此初三句。次有四句。后各有二句。如文。虽观如此。未求方便。或通久发。三十六物。外有十二。发毛爪齿。泪涕唾。涎垢汗便利。身亦十二。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胃上曰肪。胃下曰膏。中含十二。脾肾心肺。肝胆肠胃。赤痰白痰。生脏熟脏。   疏二求菩提(至)修集希求。   注此亦五义。除标二句。是第一义。次下二句。是次二义。又次二句。是第四义。成字之下。是第五义。所观自利利他二德。于自利中。三身可详。虽然修集。未决趣求。或亦通久。   疏三念众生(至)七漏所漏。   注下亦五义。于五义中。各有四义。此五中初无明所缚。除标三句。为第一义。次各二句一义。如文。   疏虽畏众苦(至)觉已弥怨。   注第二众苦所缚。亦有四义。各二句文。如文可知。   疏为欲起业(至)求乐犯戒。   注此是第三集不善业。一句一义。疏中略无第四义。云见诸众生。虽不乐苦。造恶不息。   疏怀忧纵逸(至)常无改悔。   注此是第四造极重恶。于中一句二句二句四句为后。   疏生八无暇(至)深心悲愍。   注此是第五不修正法。于中一句四句如次。彼论文广。不能具云。疏乃简略。今亦略之。   疏次应发心(至)一切义利。   注此正发心。科者云何子文分出。发心品文。有其五门。第一体性。论云复次菩萨。最初发心。于诸菩萨所有正愿。是初正愿。普能摄受其余正愿。是故发心。以初正愿为其自性。纂云信欲胜解为体。今当第二行相门也。论云又诸菩萨。起正愿心。求菩提时。发如是心。说如是言。愿我决定当证无上正等菩提。能作有情一切义利。毕竟安处究竟涅槃。及以如来广大智中。如是发心。定自希求无上菩提。及求能作有情义利。是故发心以定希求。为其行相。释曰。此文仍四。标举正陈。及以释结。于正陈中。仍有总别。今唯总文。不引别文。不离总故。大义只要智悲二心。自他二利。此言已具。故略无失。问以何为体。瑜伽直言。以初正愿为其自性。纂云信欲胜解为体。识疏玄赞。信等五根以为自性。答诸师多作矛盾之解。今解不然。发菩提心。初久有异。瑜伽明云最初发心。故说初发愿为自性。论文自结以定希求。为其行相。初忻未有别行相故。故定是愿。识疏玄赞。即说久发。三无数劫。及以十千。并是此心。无过智悲。智摄法尽。具三十七。据胜且言信等五根。论第四门。亦作是言。最初发心。能摄一切菩提分法。殊胜善根。为上首故。虽此初发。未具诸品。能起诸品。如因摄果。名之为摄。非初摄体。故立此门。名为功德。正当久发大菩提心。故以信等为其自性。不且初发。彼是深固菩提心故。大菩提心。大菩提之心。从所求也。大字随属。心曰善根。或体是作愿。邻近释。上加发字。菩提心之发。体是菩萨。智者当审。次下亦言初发希愿。   疏随意爱乐(至)初发希愿。   注论无此文。是准古佛。亦自愿名。用者回换。   疏如有颂言(至)初释迦牟尼佛。   注第三劫满。逢胜观佛。第三劫初。逢燃灯佛。第二劫初。逢宝髻佛。初劫释迦。彼时乐名释迦牟尼。今随意愿。乐何佛也。   疏无差菩萨(至)无数三大劫。   注三劫之初。名为初修。非唯初修名菩提心。   疏先起信(至)最初修行。   注识疏直解。论中深固大菩提心。有余修作。故非是愿。此清净力。言除染障。故非瑜伽最初发心。愿为增上。非初正愿。彼希菩提。此求善友。故不同也。坚固不舍。胜进不退。如文可知。此言不舍大菩提心。须是已起。故异瑜伽。问何言初修。答已起之初。然亦同时义分前后。问识疏云何配为深固。答初劫名初。正符此颂。问宁同此位。答初有二义。初到名初。邻亦从之。颂应通二。或非引证。但当久发。剂宜从齐。准此结文。眷属并取。信等五根。即是据胜。问余十千劫。未名为根。至资粮位。方名根故。加行名内。答相从类之。   疏依如上说(至)速登彼岸。   注此结有二。位及功力。六句位也。四句功力。初劫亦得名为初发。   疏次应修行(至)一略二广。   注既发心已。邻次便行。   疏略有三种(至)应依此学。   注瑜伽唯识。皆有此门。故依辨之。   疏云何名为(至)非颠倒故。   注已上略解废立因由。此下略明体性行相。三性两门。如文易知。   疏知境界已应修正行。   注依境起行。故是次第。   疏一因闻所成(至)因修所成。   注先举观智。以为所依。然后入位。此先举智。后举其观。当学所学法不应子分。此无慧字。故通福也。此相望三并之所成。修即是定。此无慧字。摄诸眷属。   疏此虽三通(至)唯识为最。   注此之三种。摄其万行。未知今此依于何观。故有此文。于此文中。先明所要。后释名义。初中此段连前对余。为标举也。科者云何如是子分。   疏渐悟顿悟(至)此理深故。   注此亦释成。偏取所以。复显宽遍。亦遣残疑。问如何通小。答约大谈之。   疏智度论说(至)诸法实相。   注此说菩萨念愿于。此故以为证。三界所有皆心所作者。由心有也。下二句了。并通三界。下唯望佛。二句逆次同前二义。由心作者。由心修成。次下二句。彰佛及身。并不离心。名之为即。心不自知已下之文。显如是见无有分别。离妄念也。言皆从无明出者。指上取相皆由无明。次下二句。非连次上句。非连次上通结了。此取不取相。是非明显。即入实相。   疏故唯识观最为第一。   注此为结也。昔科云何不齐前标。   疏识者心也(至)摄所余法。   注此文标也。已见摄法。   疏唯言为遮(至)名为唯识。   注此略总释。下别广释。因缘法性。略言有为。或可及性。   疏非谓一切(至)皆不无故。   注此下别释摄一切法。顺返可知。昔科有误。   疏计所执性(至)皆不离心。   注上成须有。下释归心。三性不离。该一切故。昔科有误。   疏如有颂言(至)而境相成就。   注初四句彰境非实。后四句明随心现。四类有情。一处见别。故是非实。言等事者。同一处也。本质虽别。若是实有。同处宁现。二十论云。一处解成差。证知唯有识。后之四句。举喻释成但由心变。   疏此等处处(至)故略应止。   注此指余教。   疏今详圣教(至)不过五种。   注此对能观所观五种。   疏一遣虚存实(至)理有情无故。   注约三性解。有无别故。依圆合解。情即是执。理即称正。   疏无著菩萨颂言(至)是则入三性。   注昔科注错。故字属上。应注无字。初一颂四寻思。二句暖位。下品寻思。观所取。互无系属。名之为客。当遍计性。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也。一句顶位。上品寻思。再观所取。亦观遍计义。相既灭除。审观自想也。此言二者。即上名义。自性差别。不离名义。故不别言。有指此为自性差别。量即心也想也。唯心唯想。并明实无。下明假有。通上二位。后颂三句。四如实智。二句下忍。先印所取。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也。言唯有分别三者。名义总别。各有三种。即两三也。彼为六故。唯分别有。即是体无。或兼依他。次中上忍。观印能取。彼所取无。能取亦无。此即当次能取亦无。后一句结。印处观真。或观无处。即见圆成。故入三性。此无后触无所得句。   疏遣者空观(至)而遣空有。   注依空有解。此归双表。   疏有空若无亦无空有。   注此入双非。上标下成。   疏以彼空有(至)皆即决定。   注此成双表。   疏证真观位(至)难思议故。   注此双非。或并前节。并成俱非。前幻遮纯。此依己诠。   疏说要观空(至)真体非空。   注此释违妨。邻次前起。但言观空。故相违也。释意遍计空门显真。说言观空。从门说也。   疏此唯识言(至)亦应除遣。   注恐外问云。有执中道。应是正观。故此通之。   疏诸处可言(至)皆此观摄。   注下十一门。并说存遣。境具有无。故此门摄。等取一切有无存遣。初说唯识。岂不通余。故随所应。不唯一重。三无生忍者。本性无生。自然无生。惑苦无生。四悉檀者。此云所宗。所宗有四。一世界。二为人。三对治。四第一义。四嗢陀南。有其两声。轻翻集施。以少言辞。集多法义。施诸有情。纂解初颂。是此声也。重翻要略。是今所言。有漏皆苦。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是四要略。余处不必但是四也。五忍即是伏忍。信忍。顺忍。无生忍。寂灭忍。如次地前。初三。次三次三。后一及佛配之。   疏二舍滥留纯识(至)不言唯境。   注遍计已遣。此但舍名。已上始牒。未现舍留。   疏成唯言(至)但言唯识。   注所滥通质及以遍计。   疏又诸愚夫(至)留说唯识。   注唯遍计性。是所滥也。   疏厚严经言(至)三界唯心。   注上为引证。既言心境。故证此门。   疏遗教经言(至)皆此观摄。   注此是摄余。文非引证。但现心境。不现存遣。故在此门。前之二经。亦通存遣。   疏三摄末归本识(至)末法无故。   注摄相见末。归自证本。   疏故唯识三十颂言(至)此能变唯三。   注初一颂半。略释外难。略标识相。今但一颂。下更两句。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今此正用第三句义。余文因来。故不全引。外人难云。若有唯识。云何世间。及诸圣教。说有我法。今上二句。答难破执。但由假说。非别实有。其第三句。略标论宗。彼假我法。但依识变二分而立。其第四句。属标辞故。所引长行。但解变字。   疏成唯识说(至)自证起故。   注此中依正。但引一解。护法宗中。依自证体变起依他相见二分。故摄末用。以归本体自证分也。   疏解深密说(至)唯识所现。   即是所变。现者变也。此言所缘。正取见分。自证分缘。以其相分。展转而说。更可。是末归本体也。非自证分直缘二末方摄归也。不同变义可直变二。变言名宽。说转变故。   疏摄相见末归识本故。   注此之二句。通前所引。唯识文用。   疏所说事理(至)皆此门摄。   注此是摄余。不现存遣。但说观缘。故是相见在于此门。现存遣者。在第一门。通二无失。   疏四隐劣显胜识(至)唯显胜法。   注从浅入深。初除遍计。二舍境名。三摄相见。以皈自证。犹现王所各别自证立故。此门摄劣归胜。隐心所名。非除其体。   疏故慈氏说(至)无别染善法。   注初句已许心变二分。二分非实。名之为似。变彼似故。名心变似。次之二句。心所依心。类同二分。亦名变似。亦非实故。依心生故。   疏无垢称言(至)皆此观摄。   注此是摄余诸心对所。皆此门摄。   疏五遣相证性识(至)应求作证。   注上依事观。此依理观。此却遣体。然不同初。彼为无体故遣。此但不见故遣。   疏摄论颂言(至)知如蛇智乱。   注蛇喻遍计。绳喻依他。麻喻圆成。分即麻分。初句彰依。依他起执。次见依他。即了遍计。后见麻分。喻证圆成。不见依他。如遍计也。此依真观。此与唯识证见先后。颂意少别。   疏余经说心(至)皆此观摄。   注此并摄余。但现真处。皆此门摄。有非违者。其第二文。有其十门。如来藏空。即空如来藏。空如来藏。有两门解。今取观空所显之藏。无诸分别已下总解。   疏如是所说(至)总摄一切。   注虚唯是无。外中有质。用有见相。臣隐自证。相并遣王。故是渐细。上依所遮。或依所来。亦有渐细。实通五蕴。纯唯内分。本但自证。后二可知。故是渐细。   疏以闻思修(至)义通前二。   注前虽设三。未辨体用。故今重辨。又前是对入位举之。故文不重。于中二文。初体。后义。后中有漏及以无漏。于有漏中。生得加行。及以三界。于无漏中。克体义说。约义说之。亦通闻思。又如添改。   疏此诸唯识(至)犹非正胜。   注下视种等。应从此分。前唯识观。当所学法。此下入位。当能学也。随其所应。为所学处。更思言未能修位者。未是能修之位。但是信解之位。遮加行也。   疏于加行位(至)遍知非有。   注其四等持。即四加行。各一等持。明增定等。余如常释。此中上节𤏙顶合解。名寻思故。后如实智。合解后二。   疏故圣慈尊(至)后触无所得。   注二句𤏙位。二句顶位。共观所取。上字想差。论是相字。或字不差。有义之想。名为义想。亦无有失。二句下忍。印所取无。次中上忍。观印能取。世第一位。合印二取。末句举邻。即入见道。   疏此位菩萨(至)未能证实。   注显异见道。结前生下。   疏通达位中(至)方得证名。   注此下见道。四句当下颂初二句。余当尔时住唯识句。或初六句。已当颂文前三句。不解结句。兼释名义。通者体也。达者会也。体会真如。故名通达。后之四句。形前加行。而再释成。   疏故本颂言(至)离二取相故。   注先证真观。乘加行位。由有二相。说言非实住唯识。故遂言若时。若有一时于所缘中。无分别智。于有及空。二相都无。彼时乃名实住唯识。即通达位。后句结释。却目能所。   疏证真识已(至)虽有而非真。   注此证相见。长行易见。颂文之中。知本了末。如云证见彼分时等与。前用别。后三句连。   疏至此位中(至)成无上觉。   注此有四门。更有十百。不能具录。科云释名非也。应云功德。可摄之尽。   疏于修习位(至)起有胜行。   注此辨修道。别合观察。有无功用。自在未自在。四节明之。言有胜行者。有即事观。有中之行。利他为胜。即真观中。便能起也。空即真观。   疏至究竟位(至)缘真俗识。   注此如来位。诸位悉归唯识观也。此中时位。不该果位。因便明也。   疏所修有二(至)然具种现。   注应以下文。子文分之。旧科大分。不得意也。   疏所言修者(至)生长圆满。   注此文是辨修习之仪。及以相用。令其增长。是修义也。生起下文。   疏有自在者(至)不能上修。   注令增不增。是能不能。有胜见道。傍修得故。故更子文科者大文。是为失也。   疏此唯识修(至)唯识修故。   注约不离义。说言总摄。非依修相。不尔相违。   疏此略修行果相云何。   注此问既总。故下二门。   疏有漏修者(至)容得一切。   注应云初依别用。后依相资。科为三段。亦无妨难。此言有漏。非取一切。是资加位。并七地前。   疏说略修已云何广修。   注上明略修。唯识为宗。下辨广修。瑜伽为本。文义俱广。名为广修。非广释略。名略广也。   疏亦此有三(至)三能学人。   注菩萨地文。二十八品。分为四门。初十八品。持瑜伽处。次之四品。随法瑜伽。又次五品。究竟瑜伽。后之一品。次第瑜伽。初有三持。种姓发心。各有一品。行方便持。有十六品。五品学处。一品学法。在三十八。十品能学人。所学处者。所应知境。如应了知。如下所辨。所学法者。学之法则。如往受戒。如何往彼到彼。如何威仪轨则等。能学即人。下举行显。如下所辨。   疏最初应知(至)能修学者。   注欲知何处。以何法知。言依彼者。依彼法则。或依学处。如是法则。而学之也。方成能学。即目学人。于辨人中。必兼学法。   疏故三皆是菩萨行摄。   注初二依学。便是行也。   疏初所学处略有五种。   注菩萨既以大悲为首。先知所化种姓差别。即当成熟。但说成他。次知利行。亦且说他。方了自境断修差别。知境界已。自知所得威力及果。故有五种。次第如是。不增不减。准瑜伽论。于所学处。七法五品。初二法一品。谓自他利。第二真实义品。第三威力品。第四二法成熟一品成熟自他。第五菩提品。如何不同。答论依成熟。成熟自义。近于菩提。今依利他。成他所化。利他之先。故移于前。不相违也。   疏一所化处(至)如应成熟。   注准三十七。成熟品中。二法六门。言二法者。一成熟。自佛法。二成熟他有情。今但后一。何所以故。正利他故。又威力门。即自成熟。故此略之。故威力末。疏略指云成自佛法。言六门者。一成熟自他。二所成熟人。三成熟差别。四成熟方便。五能成就人。六已成熟。今此但当所成就也。彼列四姓。三乘无姓。此言不定。准余处也。如其可度不可度者。须先了知如应度之。言成熟者。令善增长。通其自他。今但取令他成熟也。   疏二利他处(至)应善勤修。   注言利他行处者。实通二利。且举利他。准前成就他有情也。非自他利品。依瑜伽论第三十五。自他利品。有其十利。此但初二。一纯自利纯利他。二自利兼他。利他兼自。于纯自利。一向应断。利他通二。应修应断。共利唯修。今文所叙。二纯唯断。于纯自利。有其七义。两句一义。有虽学行。唯为自尔。名为悭法。富贵妻奴财产等类。名为染果。见为拘执。方便令免。还为自奴。如是等类。菩萨唯断。纯利他中。有其二义。如文可知。二利应修。该其两门。不能具录。   疏三真实义处(至)随应修断。   注如理称实。名为真实。依其二性。立四真实。一切真实。皆不越此。如所有性。尽所有性。三十六云。诸法真实性。诸法一切性。纂有二解。一依本后所缘境别。二依理事。理通后得。伦有二解。一约诸法体义。二依如体摄尽。更有七门。不能具录。四真实者。一世间所成真实。即诸世俗展转相传。地是之类亦是称实。名为真实。二道理真实。居异生位。有以三量四种之道理所建立。不违理故。名为真实。三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即是四谛。由二乘者断惑所得所行境界。唯识说取理智为体。四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唯菩萨等取法空理。二不同者。谛有道故。不通有漏。   疏四威力处谓神通威力。   注其威力品。在三十七。前三后五。其前三者。一圣二法。三俱生威力。今引后五。一神通。二法。三俱生。四共。五不共。言神通威力者。此为一也。即六神通。   疏六到彼岸(至)名法威力。   注善字传差。合是名字。此说六度。各有四相。名法威力。一断所对治相。二资粮成就相。二饶益有情相。四与当来果相。文于施中。但举初后。其第二相。菩提资粮。成就有情。其第三相。亦有三种。施先悦意。施时清净。施已无悔。即三时无悔。名自饶益。除他众苦。即饶益他。其第四相。于当来世。得大财宝朋党眷属。余五准思。六度成就。皈于四摄。初一成就有情之相。即布施摄。次四同事。慧通四摄。余者准思。   疏为利有情(至)俱生威力。   注此有四义。并约不由作意而成。名为俱生。其第一者。生便能忍。不由思择。四生信委在八相后。论云为菩萨时。一切禽兽蠕动之类。皆极付信。言八相者。一住天。二入胎。三住胎。四出胎。五出家。六成道。七转法轮。八般涅槃。有加中有。或加降魔。却除住天。非在下故。   疏法界有情(至)成自佛法。   注此后二有三种相。不共二乘。一微细相。了知无量方便利益。二品类相。前三威力。悉皆成就。三世界相。一切有情无情世界。以为境界。除上三相。粗相名共。此文但有不共三相。三句为初。处时法器。三义可知。神通第二。略不言法及以俱生。化境已下。为第三相。于结劝中。兼自成就。生起如是。依论文也。   疏五菩提处(至)果希当证。   注在中十八。二断二智。即二转依果之体也。此中约为所了知境。下菩提分。即取为因。   疏如是五处(至)精勤修证。   注此说次第。兼见废立。与论不同。如前和会。准此自成及以自利。附在威力。有六度故。   疏知学处已(至)所学法者。   注第三十八力种姓品。有其七门。初于八处须先决信。然后求法。得已正说。然后自行。行已教他。修善断恶。然后四摄利他三业。问此所学法。何名力种。答纂伦同云。力谓十力。此即十力之种姓也。前种姓品。通明一切。未明习成十力种姓。今偏明此。故云力种姓品。问何唯力种。答十力多知此求悟故。更思。又下论文正所求中。内明三相。初正因果。处非处智力种姓。已作未作。自业智力种姓。于教授中。余八力种。须思所以。   疏初于三宝(至)决定喜乐。   注此有八度。一三宝。二威力。三真实。四因处。五果处。六应得义利处。菩提应得。七于此方便。八善言善说。于此八处。净信胜解。   疏次应求法(至)应正勤求。   注所应求者。即是五明。五中初三各有二相。医论四相。业明无数。如枢要叙。   疏应云何求(至)爱德爱法。   注求之行相。已下但叙内明中求。准伦此是爱重求闻。四句为标。二喻示相。伦云二喻校量显处。二喻可知。无足之下。文连次喻。当法结文。古说此为七义往听。下说七义见师。伦云重明殷重。有判。已上重法求闻。已下敬师。此判为妙。于重法中。初正明敬重。已前文是。后具正意乐。即此文是。今或由爱重。故无足等也。故余非喻。两字一义。   疏往法师所(至)悦意之想。   注有判已下。近五行文。都为敬师。于中分二。初具功德心。近三行也。应时之下。无杂染心。今勘论文。五种悦意想。五种异意想。在亲近品。此品但有无诘难心。无高慢心。及唯为善。若依前判。但是判彼亲近品文。不曾判着当品文也。今自此门。直判为三。初依重法。如前可知。第二敬师。第三听时。于敬师中。初明离过。后明为善。初中分二。初无诘难心。顺悦意想。后无高慢心。翻异意想。故今疏主如是引也。不尔何缘如是间错。唯作妙宝已下之文。五悦意想。四十四云。一者宝。难义故。二者眼。得俱生慧因性义故。三者明。已得慧眼等照义故。四者果。能得妙果因性义故。五者无罪。于未得中。正说无罪因性义故。   疏深生敬重(至)异意之想。   注初二句。文在当品中。无高慢过。不卑他故。翻下异意。不作坏戒已下之文。五异意想。在四十四。中间十字。两字一义。   疏唯为求善(至)而求正法。   注今恐而求正法一句属上。此唯为善。亦远乘前。   疏应殷重(至)顺求过心。   注此下二义。离染无乱。约其听时。离如此过。依论复转。从前生起。此离杂染。依前二生。杂乱依前唯为善生。不自轻蔑。由敬佛故。自亦不轻。更思配之。于离染中。论有三种。今无第二远离轻慢。此中第一离贵高也。于中六义。今皆具有。初之两句。是其三义。两字一义。听闻贯三。下之二句。亦是三义。勿起二字贯下损害。是第四义。又贯顺字。是第五义。不为随顺。不曲顺人情也。又以勿起。贯下三字。是第六义。   疏于其自身亦不轻蔑。   注此是第三远离怯弱。   疏唯为求法(至)扫涤摄持。   注此是离乱。有其五义。初句一义。余各两字。后二对心。   疏何义故求。   注义犹利也。为何利益。而求正法。   疏于内明处(至)资粮速满。   注菩萨求此五明处论。并为利益安乐有情。以此为义。仍须次学。论云菩萨如是于内明处论所显正因果相。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精勤修学。令处非处自业智力种姓。渐得清净。渐得增长。   疏次应为他(至)随应利乐。   注两句为标。两句答。捡瑜伽论。有其三问。及以三答。此当答于初后二问。论文亦先答初后故。论云菩萨为他说正法时。当何所说。云何而说。何义故说。初问所说。次问轨仪。后问义利。今此所言说五明处。答第一问所说法也。随应利乐。答第三问说义利。论云谓诸菩萨。正所应求。即是所说。为此义求。即为此义。而为他说。配问可知。二并依前求说法也。故说五明。五明之利。前说各故。言随应也。昔科有失。问此等云何名所学法。答说亦学故。乃至三业。学者正要。又并所须悉法。   疏云何而说。   注此是中间问说法则。   疏谓应安住(至)名随顺说。   注此答中问。论有总别二问。一依随顺应为他说。二应清净应为他说。此第一门。论文之中。有十五相一者以时。二者重法。三者次第。四者相续。五者随顺。六者欢喜。七者爱乐。八者悦豫。九者忻勇。十者不摈。十一应理。十二称顺。十三无乱。十四如法。十五顺众。今引五相。如法威仪。是第一时。道理义故。不具威仪。是无道理。不为高坐。第二重法。论更有三。不为坐者。自立而说。不为前行。不为覆头。诸如是等。如四分律。有二十条说法戒也。今文直至极珍敬故。并是释成此相之文。应无间说。第三次第。为他次第无隔间说也。勿作师奉。无悭吝相。第四相续。今文不次。论云又于正法。不生悭吝。不作师奉。故今不次。此相意云。悭法之人。有断说故。言师奉者。伦云拳者执捉不舍之义。即是悭相。亦说不执作师长意。又切韵云。拳拳忧也。随众所忻。次第标释。第五随众。论次顺标。然是顺众乐闻。标释次第而说。下更有义利等文。末后并云随众所应。而为宣说。名随顺说。是总结句。有云七义未审详也。又解无悭吝相。连上两义。随众次第。亦无悭故。遂如是引。文非无意。   疏于有怨者(至)而为说法。   注此是第二依清净说。论有五相。一者慈心。二利益心。三哀愍心。四不赞毁。五非名利。配此易见。合前十五。共有二十。如论所列。   疏次应修行(至)无倒修行。   注论有五相。三业为三。第四正思。第五无乱。当初三。闻字传差。合是问字。即是常言开遮二门。作不作故。论言无倒随转。即是随佛开遮转也。转三业也。转即起故。更其灭也。故通止作。   疏独居闲静(至)异说无动。   注此当第四正思相也。论有八义。此但略六。无其两义。独居闲静思所闻法。是第一义。总说思惟。离不思议无间之下。是第二义。由二加行。而无慢缓下。无第三。但依于义。不依于文。又无第四。其心不坠迷闷错乱。未知之下。是第五义。未达之下。是第六义。由于少分。但言解故。于极甚深。自少觉慧。不能达法。仰推如来。言如是法是佛所行非我境界。不生诽谤。无诸过罪。文中恐无慧目一句。即是过罪。质正其心而强信也。善知密意。是第七义。但依其义。不依文故。善知密意。异说无动。是第八义。由于墨说大说得善巧故。于真实义。无物无法。能倾能动。物晴。异说该之。若依伦判。未知已下。是重成。已前有八。初二如文。无次六义。以理观察而随悟入。于其少分。但随信解。但依其义。不依其文。如实了知墨说大说。正能悟入。最初思惟。数数作意。令得坚固。如次后六。二句一义。   疏于离言境(至)毗钵舍那。   注此当第五无乱相也。无乱修习。故明止观。   疏次应教授(至)增上慢等。   注八种教授。论具有文。前四所观之机。一心。二根。三意乐。四随眠。此无随眠。有说随字之中该之。后四正明所教授行。一五停心观。此中亦无。或于随宜。为说中该。二离常边。三离断边。此言处中。摄此二也。四舍增上慢。伦解心者目定根。即信等。除定余四或并取定。意乐即是所乐。何行随眠。即贪等何病。论云如是菩萨。或由从他得正教授。或由施他无倒教授。能令所余八力种姓。渐得清净。渐得增长。谓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诸根胜劣智力。种种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随念智力。死生智力。漏尽智力种姓。   疏次应教诫(至)令喜增修。   注五种教诫。一者遮止有罪。二者开许无。三者暂犯谏悔。四者数犯可摈。五称叹正行。悔字论是悔字。宜从诲字。或谏令悔。可用悔字。起无染异者。起无染浊。无变异义。下犯权时者。污他家等。改已却摄。上犯即是四不共住。   疏次安三业(至)无他说故。   注此有四种。一随摄方便。二能摄方便。三令入方便。四随转方便。即四摄事。拔出不善劝安善处。即是利行。下是同事。无他说者。不令他责。云但劝他。不自行也。   疏次修波罗蜜多。   注辨能修学。举行显人。有其十品。此但前九。其功德品。以是果故。附在前九。又下菩提分品之中。附五无量。三十九末。六度四摄。各有九相。嗢陁南曰。自性一切难。一切门善士。一切种遂求。二世乐清净。如是九种相。是名略说。施戒等诸行。但换末句。问云何六度名为自利。虽云随增。亦未见相。答于六皆说自己果故。说到彼岸。及有异熟。问云何二品。名为胜进。答亦随增也。名中直见。望上行故。供养亲近。是上位故。无量亦是虚学上位。其菩提分胜进易知。   疏施即舍位无贪三业。   注此当九门之第一也。昔科有失。实体二法。无贪及思。假通声色。   疏凡行布施(至)皆应施与。   注此当第二一切施中。论依增义。前门唯一。此中有二。谓内外物。今此文略但叙两门。应不应施。巧慧行施。此应不应。初略后广。略即凡说应不应义。广即指示谁应不应。昔科有失。今此略辨应不应义。不过四句。大义行施。为利益故。不为世乐。故虽四句。二句应施。二句不应。   疏若希财物(至)随应自在。   注即前论文。内外中云。又诸菩萨。亦由二相。以外施物。施诸众生。一求受用者。恣彼所须。二求自在者。一切断心。并皆施与。此文在前。移之在后。与后二句。正相应故。但唯外别。又与四句。后之二句。应施合故。不尔何故如是不次。此二别者。初未舍与。只令受用。后即与彼。自更不系。   疏若求刀等为自他害。   注所不应中。有其二种。初外物不应。后内阙方便。怨亲等所下是。初中论文。有十五义。今但十二。今无第七不施尊长。亦无第九抑施眷属。及第十二非法之物。至下更指。此即第一。刀等为害。不应施也。   疏非己财物。   注此即第二。   疏媒媾他人。   注此即第三。媒媾他妻。   疏食等有虫。   注此即第四。   疏无义乐具(至)怨希仇隙。   注此即第五。无义乐具。初句是总。次下别文。略举五种。捕猎等法名煞害法。法即法则。顺情生乐。亦名乐具。下准此知。邪化天祀。是其二种。除天祀外。余鬼神祠。名为邪化。水陆众生。损杀处所。以为一种。约处所也。怨希仇隙。不与其欲。或即怨家。便名乐具。如前已解。或取仇彼怨家之器。此若开五。即成十九。   疏病冀非宜(至)愁忧规损。   注此是第六。所求非宜。初句可知。次句饱已由馋数求。后句愁忧求自煞等。此若开三。即成十四。次下第七父母师长。今此文无。   疏抑夺卑物。   注此即第八。依论排也。依疏第七。如在王位。夺臣庶妻。以为施物。次下第九。抑施眷属。乃至奴婢。亦勿抑施。此中亦无。   疏乐恶求位。   注此为第十。有暴恶者。来求王位。不应与也。   疏夺施施他。   注第十一。夺逼眷财。夺逼父母。乃至奴婢财物施也。下第十二非法之物。此中亦无。   疏卒暴损余自违学处。   注此即后三。论文暴损。与前非法。是其一段。论云诸菩萨以其正法。以无卒暴。积集财物。而行惠施。不以非法。不以卒暴。亦不逼迫损恼于他。而行惠施。乍似一义。亦复在人。伦科之意。外物。非法物。来卒暴物。损于他一切财物。违律典禁。名违学处。此后一义。论依出家。   疏怨亲等所生分别心。   注已上但谈外物不应。已下更谈。心不合理。不关物体。伦判已下。乃至巧慧。并为方便。有二十九。今除巧慧。有二十八。今此但引二十四也。至下当指。此是第一怨亲不等。阙平等心。不应为也。   疏许胜与劣许多与少。   注此第二三。与论不次。   疏或怀异意生愤浊心。   注此第四义。异意愤浊。   疏施已称扬说恩向彼。   注此第五义。自赞说恩。   疏撩掷所舍。   注此即第六不敬撩掷。掩字传差。合作撩字。力牒切。说文手取物也。又撩理也。今取初训。   疏邪厌恶求。   注此即第七。求者粗恶。应怜愍故。勿起邪行。及以厌心。又或邪行。是其求者。论云终不于彼。暂邪起行带厌倦心。而行惠施。又彼求者行嗔忿等。而亦不倦。连上下用。   疏意兴邪施。   注此第八。是邪见者。施生煞等。   疏执为善净。   注此即第九。净则离。通世出世。次下第十回向世果。此中所无。   疏他之所引。   注此第十一。他缘所引。不知因果。待他引也。   疏师怖自贫穷。   注此第十二。不为悲也。   疏余残及秽(至)持以惠施。   注此第十三。不合仪施。仪谓仪则。非干情宜。此中有二。一明施残秽。与出家者。二窃施[葸-十+夕]等。与不食者。此即却是外物非仪。以少从多。在此门也。与前非法。有差别者。前约邪正。如施出家鬼神像等。应更与违辨别。前总此别。又解此约欲令违则。故在此门。亦不相滥。   疏数求往还亲附摄属。   注此第十四。数求亲附。是令求者。数数往还。亲附摄受。方施与也。菩萨不为。   疏依世名誉(至)规余敬叹。   注此第十五。有望求。三句三义。或为四义。规宜为窥。须更捡详。规矩于他。字义无失。   疏意劣限量。   注此第十六。设财不多。心亦广运。二十一别。   疏初少诳与后便倾败。   注此第十七。少诳便倾。元非施意。名为诳也。初少诳与令爱附己。便倾灭也。   疏乖离属己。   注此第十八。令离他拘。返为自执。有以依世名举之下。以为七义。合为一句。论文之中。头顶如此。   疏自怠䇿他。   注此第十九。有以此下。二为一种。论是如此。   疏不依来者次第均给。   注此第二十。不依次第。第二十一。物广行狭。第二十二。损来求者。今无此二。或前意劣限量之中。摄此行狭。   疏心不清净后生悔恼。   注第二十三。是翻三时清净施也。论云施前悦意。施时心净。施后无悔。此无初句。   疏求真与假。   注第二十四。以假为真。   疏先未运心。   注第二十五。非如还物。心卒施也。   疏不应其时乖仪散乱。   注第二十六。下句释上。时即道理。论更一句。自他施染。此若开之。可为三义。   疏嗤笑轻弄(至)研求不与。   注第二十七。心不殷重。亦可开四。有为五义。研求即是推问之义。故意推问不欲施。第二十八不令恣取。今此文无。   疏外道觅过(至)皆不应为。   注此下四义。是法施中。初之二句。不为求过外道说法。及施经卷。第二不施与炫卖者。第三不施与秘藏者。第四自业未成。亦不应施诸经卷等。结句可知。   疏与上相违一切应施。   注论文具有应不应文。对而说也。   疏财宝财若乏(至)安乐来求。   注虽上谈心。不由巧慧。此下巧慧但说所行。乏字淮论。宜为足字。论云现有种种可施财物。或此义标。少应善遣。后解为正。此一巧慧。正在少财。中间两句。财足之文。相形而来。起下巧慧。揆犹量也。   疏知有怀悭(至)施种渐生。   注怀悭有二。一者在俗。一是师长。及轨范等。其先贫乏。文在第二。义通第一寄之树福。通悭及贪。与之令作。且自不为。寄犹权也。或犹托也倚也。树者立也。已下三句。唯在第一。言无损费仍为饶益者。以言慰喻不损汝财。令汝得益。及随喜文。连第一义。今如是引。意显㸦显。   疏见示相求知乐应与。   注论云若诸来者。有希求相。知其心已。随彼所乐。悉皆施与。今此相字。去声呼之。宜云求相。示字恐是希字。示现甚好。此即不须他言。便施与也。   疏若有矫诈(至)令彼无罪。   注此中有二。有一来诳。初便觉知。有一来诳。初昧后觉。二既意同。故合为文。此即求者。望托事也。论云商人。应是买卖。或更思之。   疏若无财宝(至)令施无阙。   注随应巧求财来施。并许之也。   疏于佛正法(至)随应习施。   注说财布施。令他习行。故非法施。   疏常见惠舍(至)不敬忘念。   注于恣施家。此中有二。令其求者。数往乞求。欲令施者。施度速满。二䇿施者。勿令五失。鲜字之下。两字为一。论云事力鲜阙。或恶供赡。或随朋党。或不恭敬。或念忘失。   疏知余有法(至)或书写与。   注论此文接前外道觅过求法正法之下。前言业未成法。是不应施。今说转求。即是一连。未知疏主别引何意。应为前是直不施也。   疏若见余无(至)别碍胜须耶。   注设余无求。亦无力写。自业未成。不应便止。当审自心。尚有三心。三中是何。勿我于法悭垢缠心。不能施耶。勿我于法别意所碍。不欲施耶。别意所碍。即嫌恨等。为我于法有胜所须。不应施耶。   疏若有悭碍(至)妙智资粮。   注悭是第一。碍即是第二。应须施与。设由施已。现世痴哑。亦应施与。况不施与。悭碍恒在。阙智资粮。   疏若无悭碍(至)为满智因。   注观无悭碍。但为胜须。复设三思。施时为何。为灭染耶。为利他耶。为自利耶。   疏观无烦恼(至)非违净戒。   注初句初意。既无悭碍。即无所灭。不施无失。次下三句。成第三意。今若施时。不能如此。故不应施。亦为下成第二意。不施兼利自余有情。施时只为此一人也。既知不施。三义皆胜。故无过失。问此三行文。是说不施。云何科在行施之中。答是相形文。论文甚明。下文方问不施者故。疏中文有相翻之势。   疏善设轨仪(至)所守护持。   注二句总标。作净施佛。释上轨仪。言作净者。离悭染也。假言施他。而必不与。还白用。虽作假施。亦离重悭。世极悭者。不令人知。科在法施。甚为不当。论云财故。虽结言法。前中言财。故是通二。有科此下为应施中。甚失论意。论文明作二问答故。   疏若观施时(至)或非己物。   注此释上言晓喻发遣。   疏于有怨苦(至)喜舍而施。   注此四无量。名胜意乐。次第配上怨苦德恩。于此文前。有四无碍施。今略不引。   疏若有四障(至)生不悭智。   注四障者。一先未串习障。二鲜阙匮乏障。三耽着悦意障。四忻乐世果障。四智者。一觉悟智。二忍苦智。三知倒智。四不悭智。   疏应有闲静(至)生无量福。   注此但运心。名胜解施。无来求者。亦运心也。   疏于所爱宝(至)亦勿悭吝。   注论依增义。此难行施。遂立三种。今文既略。但有二名。此无第一财物鲜少。自忍贫苦。由当前来第二障治。于第二中。更有长时。串习资具。有上品恩最上妙物。由当前来一三障治。   疏信心恭敬(至)而行惠施。   注此第五门善士施也。论有五相。一信心。二恭敬。三自手。四应时。五不损。前第四门。一切门施。有其四相。约物有二。自物化他。施境有二。一非来求。父母妻奴。乃至大臣。二是来求。行相既略。故今不引。次下更有一切种施。有十一相。及遂求施。有其八相。义不过前。故此不引。其十一相。分为六七。遂求为八。故成增义。   疏此有三种(至)而行法施。   注二世乐施。论有九相。财法无畏。各三相故。财施三者。物妙。如法。调伏悭垢。调伏积藏。今但引初。或广修言。颇该后二。后二别者。悭即执财。藏即自用。无畏三者。除怖鬼傍。除怖王贼。除怖水等。此总具三。法施三者。无倒说法。称理说法。劝修学处。此有劝修。余并略之。或劝字中。可摄初二。初二别者。初离相翻。即四倒等。彼离泛谬。   疏速疾而与(至)无竞无慢。   注论有十相。一不留滞。二不执取。三不积集。四不高举。五所依。六不退弱。七不下劣。八不向背。九不望报恩。十不悕异熟。此中有三。如文可知。疏中如速舍者一句。宜为上段。科注脚错。宜注随字逐难释者。不留滞者。施心疾与过求者心。不执取者。不邪执为空无有果。乃至唯施极净。不积集者。非广积已然后顿施。不高者。于来求者。心生嫌下。亦不与他竞胜而施。无依者。不依名誉。无退弱者。三时清净。不下劣者。择其好物。无向背者。平等心。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上 卍续藏第 26 册 No. 0525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中   大宋真定府龙兴寺比丘 守千 集   疏戒即受学净戒三业。   注依瑜伽论第四十中。戒亦九门。此即第一自性门也。通受及学。三业为性。   疏凡修净戒(至)敬念无犯。   注此标四义。一从他正受。二自净意受。三犯已还净。四敬念无犯。初二是受。后二约持。   疏正受有犯(至)能还速出。   注此下料拣有其二门。一自他耻门。或云离恶作门。二犯不犯门。初中有二。初二别顾自他。后二由前离恶。五句初段。三句后段。四句后门。易为寻之。   疏即妙无量(至)胜利净戒。   注此即结叹。文有四义。一妙善净戒。二无量净戒。三饶益净戒。四能获大果胜利净戒。   疏在家出家俱修三种。   注此一切戒。标通二部律仪。七众随应受故。   疏一律仪戒(至)所受律仪。   注除此七众。名为处中。不入法律仪戒中故。其不律仪。约为活命。不为活命。即入处中。合此七众随其所受。期愿何时。至尽未来。命终不舍。   疏住出家者(至)如弃草秽。   注前略明体。下辨持相。论有十义。此第一也。论云不顾过直。约出家已。望前所舍。   疏不希天欲况余财位。   注此第二义。不求未来。其余财位。亦目未来。   疏尚厌胜果况卑贱事。   注此第三义。不着现在。言胜果者。即尊贵人。利养恭敬。   疏勤更修余非戒为足。   注此第四义。寂静无足。此中不引寂静之文。论云常乐远离。若独静处。若在众中。于一切时。心专远离。寂静而住。不唯于是尸罗而生喜足(云云)。   疏离恶言念(至)正理言念。   注此第五义。涤邪言思。渐令皈正。   疏闻难行事(至)念已勤修。   注此第六义。不自轻蔑。警字传差。论云心无惊惧。亦不怯劣。恕字亦差。宜为念字。论云唯作是念。彼既是人(云云)。   疏不伺他非(至)悲心摄受。   注此第七义。性能柔和。由柔和故。自察忍他。   疏害触无恚勿行诃摈。   注此第八义。堪能忍苦。无返诃责。   疏有过悔除誓更勿犯。   注此第九义。五不放逸。一前际俱行。二后际俱行。三中际俱行。四先时所作。五俱时随行。前三于彼已犯中悔。后二预防令无所犯。前三后二配此二句。如何后际说言已犯。答如欲来日作煞生。虽加行心。亦名为犯。后二如何。答具如论释。今略其意。先令已后所作无犯。名先时所作。此是初发。如是之心。俱时随行。即随此后如是而行。   疏少欲喜足(至)诸邪命法。   注此第十义轨则净命。文有四节。由少欲故。忍苦寂静。并是轨则。净命如文。论前更有覆善露恶。   疏二摄善法戒(至)所集善法。   注此且约持及以别体。故唯说言受律仪后。此略辨体。有总有别。此是总也。上个为字。宜从谓字。论云谓诸菩萨受律仪戒后(云云)。   疏依戒独处起闻思修。   注此下别解。有其三门。此文是依三慧解也。   疏尊所敬事(至)精勤护戒。   注此第二门。依三业解。八句九义。发愿供养。是二义故。余各一句。初之二义。敬田悲田。伦判唯身。今捡论文。初有问讯。可通身语。或正要身。次二说赞。唯是语业。随喜是意。回向发愿通语与意。伦判通三。是约所施。通三业也。供养情进。二通三业。   疏饮食知量(至)亲依善友。   注此第三门。依九善解。此但有四。无有前三正念正知正行。及无后二不犯能悔。寤寐传差。论云悎寤。   疏勿顾身财(至)住十度中。   注上文是引畏辨体中。此是后文。广辨持相。捡论具有十度渐次。此中亦具。初句施度。次之二句。合明次四。于犯戒中。于恚害中。于懈怠中。于定味中。皆不忍受。次下二句。是后五度。开慧为也。乃至超二。论云又于五处。如实了知。一因。二果。三因果倒。四因果无倒。五舍善法障。配后五度。随增可悉。旧科云何折为两下。   疏三饶益有情戒。   注前文略中。有十一相。论云当知此戒略有十一。一作善助伴。二说诸义利。三知恩报恩。四救诸怖畏。五开解愁忧。六救诸匮乏。七如法御众。八善随他转。九示善令学。十悲心诃摈。十一示现恶趣。广亦十一。下共是引广辨持中。   疏于诸有情(至)解他胜蔑。   注后文广持。具广十一。今此第一作助伴也。助伴有二。一者事业助伴。二者救苦助伴。病者下是也。于中有三。一救疾病苦。二救根缺苦。三救烦恼苦。于根缺中。有其五种。一眼。二耳。撝字呼及切。说文裂也。又手指也。今取指义。三舌。论云手代言者。晓以想像。是晓谕彼。只令想像。不须言也。四意。论云迷方路者。示以隅途。五身。身中有二。一阙力。二阙支。此文不次。其愚之下。烦恼有三。论更有多解。他胜蔑者。他胜所陵。解令不忧。或为意根。有科此下都为四摄。上为同事。下为爱语。守恩之下。至教诫教授。是其布施。后为利行。   疏劝断悭恶(至)尽结离苦。   注此是第二。说于义利。此中有六。悭恶为二。尽结离苦。亦二义故。   疏守恩思报(至)等增非劣。   注此第三义。知恩报恩。初句知恩欲报。余文正报。于中六相。一见赞。二欢慰。三说实。四言笑。五令坐。六非劣。随先蒙恩。今翻答彼。或过或等。无有劣先。有以此下。五为布施。此即报恩。次二无畏。一财。二法。如次可思。   疏怖者救护。   注此第四义。救诸怖畏。   疏忧者开解。   注此第五义。开解愁忧。   疏常备资财随求即与。   注此第六义。救诸匮乏。   疏初为依御(至)教授教诫。   注此第七义。如法御众。先依后济。后中有二。初摄受。后教之。初中有二。初依旧有无。有即便给。无即转求。后约现所得。现得同用。自无隐贵。藏隐枉费。   疏除无利行余随他转。   注此第八义。善随他转。昔科注错。论中有二。初总明二种。共住同行。此二句是。有以此下。为其利行。   疏非诃违犯终不恼他。   注论别有七。一生苦乐。二知忿心。三依谈论。此无上三。四无触恼。即此文是。除为治罚。终不触恼。   疏亦不轻诮(至)不自贡高。   注此第五义。顺护他短。此中有二。初不轻侮。后不现胜。下亦轻上。故二义别。   疏不极亲近(至)亲近于彼。   注此第六义。亲不亲近。于中三义。如文可知。   疏不毁他爱(至)不乖先诺。   注此第七义。顺他爱憎。于中有二。先人后物。人中又二。初顺他望他。如文可知。后顺他望自。彼人与我。虽非情契。亦不成实。说与令知。是恐远离。欲渐化也。后二句物。先他未许。不数往求。后自许他。必应先期。后二顺他之所爱也。十一义中。上辨八义。九赞叹相。十调伏相。十一神通相。文广如论。   疏是名无量大功德藏。   注此结三聚。上明所学三种戒藏。有略有广。已下是辨依戒受持。昔科宁五。   疏若诸菩萨(至)发弘愿已。   注下解菩萨依戒受学。初从他正受。后自净意受。初从正受资方便中。素疏科文。以为七段。一标举起愿。二礼足请师。三供佛及僧。四起殷净意。五谦下致敬。六蹲跪请师。七专念默然。此当第一标举起愿。伦疏科为两段。方便正受。方便有三。资远方便。资近方便。今无第三。只有二文。初远方便发愿。次乞戒。后供养念德。此当发愿。论云若诸菩萨。欲于如是菩萨所学三种戒藏。勤修学者。或是在家。或是出家。先于无上正等菩提发弘愿已。释曰。上节标举受戒之人不过二分。当此疏之初句。下节发愿。当此疏之二句。问菩萨戒等。说通诸天。唯无地狱。及无色天。何唯尔耶。答此且约人。或随所应。在家品摄。问十八梵天。岂皆受戒。有五净居不发大心定姓者故。答伦引般若。非五净居。更有十八。初禅有四。一梵天。二大梵天。三梵辅天。四梵接天。二禅亦四。一少光天。二无量光天。三光音天。四光天。三禅亦四。一少净天。二无量净天。三遍净天。四净天。四禅六天。一福生天。二福寿天。三广果天。四清净天。五自在天。六大自在天。问何故不同。答常说十八。随小乘也。问禅各三品。何有四天。答有菩萨人。非随旧业。故别为一。总天是也。其第四禅。凡三如前。其菩萨有定姓人。后之三地。决定生彼。复为三天。故有六天。更检问之。问其发愿文。何不具陈。复是何相。答于发心品。已具说之。故此不言。于受戒人。到来受戒。决已发心。故云已也。非指文已。是指其人已发心也。即菩提心。亦名为愿。但宽于愿。勿更异寻。出体会违。如前已说。   疏欲勤修学(至)如法请受。   注此当第二礼足请师。次乞戒。论云当审访求同。发。菩萨已发大愿。有智有力。于语表义。能授能开。于如是等。功德具足。胜菩萨所。先礼双是。如是请言。我今欲于善男子所。或长老所。或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萨净戒。愿须臾顷。不辞劳倦。哀愍听授。释曰。上节择师。当此初二句。下节陈请。当此后句。言同法者。同其轨也。同见同行等。并名为同。今取戒同。问既言菩萨。何用此言。答有十善等亦名菩萨。非三聚故。此释三聚同法师也。智即聪慧。力即具信。瑜伽择师。慧信二故。又彼亦择六度无蔽。依行六度。亦是有力。又即下文能开授等。便是有力。下文只言智力二故。宜取后解。度无蔽等。在下等中。言语表义者。语所诠表。名语表义。不唯受人语表业也。乃至十发趣等。要能开故。问谁堪为师。答随受戒人。语所诠表。量其浅深。能者得也。伦叙景师。合云身语二作者。非也。授者与也。付之令行。开即开示。说之令知。亦非唯戒。羯磨之中。有学处故。学法能学并要知故。已上择师。于如是下。正陈请仪。言先礼者。请之前也。仍是人事之常仪故。才见须礼。今之作法唯为立仪非也。别行羯磨。亦有膝轮具地之语。在此之下。方为动发。或此文中。先礼之下。亦是动发。前解理胜。此处熏依。有俱时故。其此辞句。大同比丘之者。必须上品。发无表故。但要初念正因等起。熏戒依故。有说三番各说正因。非也。但说动发之初念故。虽有三番。但为圆满助成初念。非后二番。才发动故。有说论无三番之言。今谓别行羯磨有文。须要三番。彼文少别。大德忆念。我如是名。于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萨净戒。唯愿须臾不辞劳倦。哀愍听授。第二第三。亦如是说。问初唯身业。或语者宁立十支。答互立无失。不尔病者应不得戒。又立分限。在于祈愿。非熏时故。又非缺支。受时亦缺。不应缺支具三业故。次下请辞。一句告师。师有三名。随体言之。善男子名。甚宽须思。次句正乞。次二句祷。后一句劝。乞下受字。只是受字。末后受字。合此授字。云听我请。授我戒故。此请或在山林树下。非佛像前。未正授故。有准此理。未为戒依。非也。授时要凭。非薰依故。不同再请。要付授故。何以凭此。又准此文。此中正是动发之初。熏戒所依。不尔何缘不列后文蹲跪请师。问设尔何违。答明知彼是再覆前请。意不殊前。故不别列。或合前举。问何须再覆。答前请未在戒坛之所。供佛等已。至佛像前。临受再请。方令正授。不同声闻一坛集众随乞便授。不须再请。思之思之。   疏时彼菩萨(至)专念长养。   注准乞戒已。其羯磨师。或教授师。略教示也。别行羯磨。生殷净心。次下有此文云。若诸菩萨。欲授菩萨二菩萨戒时。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理迦菩萨学处。及犯处相。令其听受。以慧观察。自所意乐。堪能思择。受菩萨戒。非唯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以受戒法如应正授。若依素疏。此当七中第四第七。若依伦判。当近方便。伦判随其所有已下。为资近方便故。前有供养。伦不为段。殷净谦下。势连于后。故只四文。资方便也。今准赞意。自彼供养。至殷重心。相连一意。于供养处。生净心也。别行文段是尔。恐义不明。今具引之。论云既作如是无倒请已。偏袒右肩。恭敬供养十方三世诸佛世尊。已入大地。得大智慧。得大神力诸菩萨众。现前专念彼诸功德。随其所有功德因力。生殷净心。或少净心。释曰。现前已上。是素第三供佛及僧。现前已下。是素第四生殷净心。此准文势。是连于上。上言功德。次言随故。又于别行羯磨之中。无此随其所有因力两句。如何别段。故是相连一段之文。所言少者。非为戒依。通下品故。又境有二。可生二心。别行羯磨。无此一句。次下论云。有智有力胜菩萨所。谦下恭敬。膝轮据地。或蹲跪坐。对佛像前。作如是请。唯愿大德。或言长老。或善男子。哀愍授我菩萨净戒。释曰。此当素疏第五第六。今观文理。勿为四段。前节但是标威仪故。令如是请。何别为段。谦下即是自卑之理。身谦屈躬。语谦藏德。意谦离慢。如是恭敬再陈请也。昔来相传。前请在初。未见曾许。立而为法。此既见许。恐将不成。遂更谦下。或双轮据地。或一蹲一跪。非立请也。此二义。量人临时。便宜即设。今观文意。但云先礼双足如是请言。不言立等。别行羯磨。更有三句。偏袒右肩。膝轮据地。合掌恭敬。如是请言。别行羯磨。前后同无。蹲跪坐言。详此前后仪可同矣。或后无立。三名逆次。思之。何为此个受字授字用何。可以思之。今此赞文无此一段。或亦在前。如法请摄。说其二请。只无供养。又或供养。又或供养。本要净心无杂染间。既为一段供养净心。故不具言。何须如此。答外求加护。内无悔故。无染间故。又次论云。如是请已。专念一境。长养净心。我今不久。当得无尽无量无上大功德藏。即随思惟如是事义。默然而住。释曰。素为第七专念默然。伦只都为资方便。当赞专念长养一句。别为一段。准赞判论。以为五段。多伦一段。仍更少别。伦以供养念德为一。殷净属后近方便中。赞合供养乃至殷净。都为一故。恐义不明。更列幽赞所为五段。一标机发愿。二择师请乞。三供养净心。四谦下请付。五专念待授。配论可知。赞前一节。谈其两段。或谈三段后之一节。但说二段。如前已解。   疏为正开授。   注此之一句。略举师法。开即随机解说。授即正付其戒。亦有方便。及以正授。论云。尔时有智有力菩萨。于彼能行正行菩萨。以无乱心。若坐若立。释曰。坐立二仪随像。如何不得像立而自坐也。又量师体。如何为便。受者准此。论云。而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听。或法弟听。释曰。此惊䇿也。不言女众。或义得名。或略故也。论云。汝是菩萨不。应答言是发菩提愿。未应答言已发。释曰。已上并是师方便也。此之二问。初问种姓。便名菩萨。未受戒者。必自知故。不知者非。或先验讫。故令答是。后问发愿。未发不堪。若答未发。便须令发。或不与授。故须答是。不尔即非。准此发愿。不唯受时。若只受时。不须问故。论云。自此已后。应作是言。汝如是名善男子。或法弟。欲于我所。受诸菩萨一切学处。受诸菩萨一切净戒。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如是学处。如是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具。未来一切菩萨当具。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今具。于是学处。于是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切菩萨当学。现在一切菩萨今学。汝能受不。答言能受。释曰。此为正授根本得戒。羯磨难思。相传办事。以得其名。文多不解。今略指陈。初呼其受名。次牒欲正授。后指例问答。示与三世诸菩萨者。令如是受。其具及学。有差别者。受而具已。方学之也。如瑜伽文。学处境宽。具即戒体。如是于是。名别义同。又学约境。故置于字。具直指体。故云如是。具中现在。置普于十方之言。余句无者。余方不现。故偏言处。以过未二世同不现故。学处既次。故更不言。于自受中。具学皆言普于十方。是相均也。或相影照。更思。问能。上第一番。仍未增长。论云。能授菩萨。第二第三。亦如是说。能受菩萨。第二第三。亦如是答。释曰。此后二番。至第三番境。戒用备增。方成无表。有所增长无所知故。非沉种子此名也。前乞戒中。已后满前。但取初念。今此羯磨。已前成后。直至后增。次下藏本。及镇府本。更有六句。论云。能受菩萨。作如是问。乃至第三。授净戒已。能授菩萨。作如是答。释曰。此文疑𠝶。检检余本。或问能者。又或已前别答了。第三番后。更三问答。已前并是根本正授。授前方便。已下论文。授后请证。供养而退。论云。乃至第三授净戒已。能授菩萨。不起于坐。能授菩萨。对佛像前。普于十方现住诸佛及诸菩萨。恭敬供养。顶礼双足。作如是白。某名菩萨。今已于我某菩萨所。乃至三说受菩萨戒。我某菩萨。已为某名菩萨作证。唯愿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诸佛菩萨第一真圣。于现不现一切时处。一切有情。皆现觉者。于此某名受戒菩萨。亦为作证。第二第三。亦如是说。释曰。已上即是启白请证。次下更有显德述意。今亦具叙。论云。如是受戒羯磨毕竟。从此无间。普于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现住诸佛。已入大地诸菩萨前。法尔相现。由此表示。如是菩萨。已受菩萨所受净戒。尔时十方诸佛菩萨。于是菩萨法尔之相。生起忆念故。正智见转。由正智见。如实觉知。某世界中。某名菩萨。某菩萨所。正受菩萨所授净戒。一切于此受戒菩萨。如子如弟。生亲善意。眷念怜愍。由佛菩萨眷念怜愍。令是菩萨希求善法。倍复增长。无有退减。当知是名受戒菩萨启白请证。次下供养而退。论云。如是已作受菩萨戒羯磨等事。授受菩萨。俱起供养。普于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诸佛菩萨。顶礼双足。恭敬而退。次下更有叹胜之文。既非受法。故不繁引。上来随应略有所释。教意深远。是非勿责。   疏若无授者(至)如法自受。   注四门之中。自净意受。此文在于四十一末说。从他受持犯皆讫。方始说之。疏移于此。意显持犯并同前也。论云。又诸菩萨。欲受菩萨净戒律仪。若不会遇。具足功德补特伽罗。尔时应对如来像前。自受菩萨净戒律仪。应如是受。偏袒右肩。右膝着地。或蹲跪坐。作如是言。我如是名。仰启十方一切如来。已入大地诸菩萨众。我今欲于十方世界佛菩萨所。誓受一切菩萨学处。誓受一切菩萨净戒。谓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如是学处。如是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具。未来一切菩萨当具。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当具。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今具。于是学处。于是净戒。过去一切菩萨已学。未来一切菩萨当学。普于十方现在一切菩萨今学。第二第三如是说。说已应起。所余一切。如前应知。释曰。启白请证等。并受前方便。发愿乞戒等。并如前说。但对佛像。与前别也。或可乞戒在羯磨内。不须准之。余辞易之。启白请证。师陈自说。形对不同。今义准为乃至第三。说已应起。顶礼双足。作如是言。我某名菩萨。今已于十方世界佛菩萨所。乃至三说受菩萨戒。唯愿十方无边无际诸世界中。诸佛菩萨。第一真圣。于现不现一切时处。一切有情。皆现觉者。与我某名受戒菩萨。而为作证。第二第三。亦如是说。又缨络经自受戒文。辞句甚少。大意无别。盖为随机。法无定也。经云。佛灭度后。千里内无法师时。应于佛菩萨形像前。踞跪合掌。自誓戒。应如是受。我某甲。白十方佛大地菩萨等。我受一切菩萨戒三说。问自受戒仪。广略明矣。为当亦有自忏仪不。下文虽指。不见仪轨忏何篇故。答准宝积经皇字号第九十卷。有自忏法。至五无间。亦许自忏。今具录。恐有学者。学者免更捡也。经文复次舍利弗。若有菩萨。犯波罗夷者。应对清净十比丘前。以质直心。殷重忏悔。犯僧残者。对五净僧。殷重忏悔。若为女人染心所触。及因相顾。而生爱着。应对一二清净僧前。殷重忏悔。舍利弗。若诸菩萨。成就五无间罪。犯波罗夷。或犯僧残犯僧及犯余罪。菩萨应当于三十五佛前。昼夜独处。殷重忏悔。应自称云。   我某甲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南无释迦牟尼佛南无金刚不坏智佛南无宝光佛南无龙尊王佛南无精进军佛南无精进喜佛南无宝炎佛南无宝月光佛南无不空见佛南无宝月佛南无无垢佛南无离垢佛南无勇施佛南无清净佛南无清净施佛南无婆留那佛南无水天佛南无坚德佛南无旃檀功德佛南无光明吉祥佛南无光德佛南无无忧德佛南无那罗延佛南无功德华佛南无莲华光游戏神通佛南无财功德佛南无念德佛南无善名称功德佛南无帝幢王佛南无善游步功德佛南无斗战胜佛南无游步佛南无周匝庄严功德佛南无宝莲华游步佛南无宝莲华善住婆罗王佛   如是等一切世界。诸佛世尊。常住在世。是诸世尊。当慈念我。若我此生。若我前生。从无始生死以来所作众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随喜。若塔。若四方僧物。若自取。若教他取。见取随喜。五无间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十不善道。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所作罪障。或有覆藏。或不覆藏。应堕地狱。饿鬼。畜生。诸余恶趣。边地。下贱。及蔑戾车。如是等处。所作罪障。今皆忏悔。今诸佛世尊。当证知我。当忆念我。我复于诸佛世尊前。作如是言。若我此生。若于余生。曾行布施。或守净戒。乃至诸众生一抟之食。或修净行所有善根。成就众生所有善根。及无上智所有善根。一切合集校计算。而皆悉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所作回向。我亦如是回向。  众罪皆忏悔  诸福尽随喜  及诸佛功德  愿成无上道  未来现在佛  于众生最胜  无量功德海  我今皈命礼   如是舍利弗。菩萨应当一心观此三十五佛。而为上首。复应顶礼一切如来。应作如是清净忏悔。菩萨若能除灭此罪。尔时诸佛。即现其身。谓度一切诸众生故。示现如是种种之相。而于法界。亦无所动。随诸众生种种乐欲。悉令圆满。皆得解脱。上并经文。诸有后学。若览此本。随学随喜。愿勿谦繁。问瑜伽虽有菩萨三聚自受之文。未知得通七众以不。答准墨字号占察善恶业报经上卷。具通七众。乃至式叉摩那。亦自受故。经云。复次未来之世。若在家出家诸众生等。欲求受清净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当如上修忏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应可受。若彼众生。欲习摩诃衍道。求受菩萨根本重戒。及愿总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化众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师广解菩萨法藏先修行者。应当至心。于道场内。恭敬供养。仰告十方诸佛菩萨。请为师证。一心立愿。称辨戒相。先说十根本重戒。次当总举三种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复次未来世诸众生等。欲求出家。及出家已。若不能得善好戒师。及清净僧众。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于禁戒者。但能学发无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净已。其未出家者。应当剃发。被服法衣。如上立愿。自誓而受菩萨律仪三种戒聚。则名具获波罗提木叉出家之戒。名为比丘比丘尼。即应推求声闻律藏。及菩萨所习摩德勒伽藏。受持读诵观察修行。若虽出家。而其年未满二十者。应当先誓愿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弥沙弥尼所有别戒。亦名沙弥沙弥尼。即应亲近供养给侍先旧出家。学大乘心具受戒者。求为依止之师。请问教诫。修行威仪。如沙弥沙弥尼法。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当亲近菩萨所修摩德勒伽藏。读诵思惟。观察修行。殷勤供养佛法僧宝。若沙弥尼。已十八者。亦当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法之戒。及遍学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满二十时。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戒聚。然后名比丘尼。若彼众生虽学忏悔。不能至心。不获善相者。设作受相。不名得戒。准此经意。总许自受。十种得戒中。有持律得故。问如何枢要及章之中。并说出家定从他受。答彼约不发大心者故。非三聚故。此文明约发菩提心。故不同也。又此明说三聚戒前先受十戒。及律仪上。亦有摄字。可思。   疏此后数思(至)契经本母。   注此上辨受。此辨思修。于中有二。初令谛思。后令闻法。   疏若离聪慧(至)不应从受。   注此是受前择师之文。论中有二。初依慧信。后依六度。初中离字。论是虽字。偷解论意。有慧无信。不应从受。此牒离字。即为两义。无慧无信。从受。六度择中。论云。有悭贪者。毁净戒者。多不忍者。懒堕者。多散乱者。愚痴类者。谤菩萨藏文。在愚痴而无慧也。   疏不信毁谤(至)终不勉离。   注此文即是受已传法。然亦是属师择弟子。故与后段。相次而说。应如是判。初弟子择师。后师择弟子。后中有二。初依说法择。即此文是。后依授戒择。后一段是。言如住净戒等者。举德况罪。言言见者。恶言恶见。论中更有恶思惟也。具此言见。终不勉离。如是大罪。说之无益。故勿为说。   疏非唯他劝(至)起坚固受。   注前说法择。说不堪者。此受戒择。说其堪者。先说持犯。观其意乐。堪受净戒。非唯他劝。兼内有心。唯随他意。即不堪也。余文易知。   疏有四种他胜处法。   注上辨受相。下明持犯。先重。后轻。   疏一为名利(至)自信随他。   注问声如何前四为重。答菩萨防意。赞毁心胜。故立后四。彼防身语。身重易知。语之后三。罪相轻也。问下文复有自赞毁他。何分轻重。答但怀嫌恨及恚恼心。在轻中也。此为名利。故入重科。   疏犯此不堪(至)非真菩萨。   注此说犯重。犹通三品。有舍不舍。并非真行。   疏略由二缘(至)即名为舍。   注问断善云何不舍此戒。答断善必舍菩萨心也。问其上品缠。如何相状。答如文自辨。有其三义。一者毁犯四种他胜处法。二者数数现行。都无惭愧。三者深生爱乐。见是功德。具此三义。名为上品。若具一二。即为中品。下品可知。非一暂行。翻上三义。非一翻初。暂行翻二。暂即不数。但行不爱。   疏若无二缘(至)非新受得。   注斯愿广故。尽形不舍。再受只令旧种增也。并比丘戒。亦令不舍。表无表章第十九叶。   疏住此戒者(至)恭敬策勤。   注下辨轻戒。四十一卷。四十三条。今文不具。下随指示于四十三。伦判为二。摄善法戒。有三十二。饶益有情。有十一种。于摄善中。分为六度。于戒度中。见律仪戒。故不别立。且于施度。除其七种障。即为七戒。此即第一供养三宝。唯说不犯。论中翻此。仍有三相。染非染犯。及无违犯。懒堕懈怠。是染违犯。若由失念。非染违犯。心狂乱等。而无违犯。今述无犯。赞礼信念。但无空度。即无违犯。恭敬䇿勤。翻染违犯。有抄云何牒之于下。自余误处。更不言之。   疏勿生大欲厌舍名利。   注此第二戒。无贪故施。少欲喜足。翻论但二。无非染犯。犯必是染。问有起大欲。无犯者不。答有论云。谓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摄彼对治。虽勤遮遏。而为猛利性惑所蔽。数起现行。即无违犯。   疏敬侍耆德依理酬对。   注此第三戒。施身敬侍。迎对尊德。对即对答。伦翻三相。憍慢恨恚。是染违犯。堕怠忘念。非染违犯。病狂乱等。是无违犯。问前三宝中。懈怠是染。云何此中。名非染犯。答三宝境胜。故有别也。   疏起如法请。   注此第四戒。论翻三相。大分同前。憍慢恨恚。惰怠忘念。病犯乱等。   疏受无染施。   注此第五戒。论翻有三。亦大同。前请居家。此来就院。   疏舍无染法。   注此第六戒。自行法施。翻之亦三。前二大同。其第三中。更加外道来求不施无犯。下第七义。摄受暴恶。是无畏施。不令怖他故是施。今此不引。   疏于性遮罪(至)随应现起。   注下是戒度。亦有其七。今合初二。性遮同别。遮与声闻。有共不共。性罪一向。只说不共。其遮戒中。随护他心。掉臂䨱头等。与声闻共。搐衣钵等。即是不共。其性戒中。唯除出家。犯于淫戒。余皆许犯。七支不共。此言等者。即是共义。后之二句。是说不共。亦通性遮。若尔性罪。亦有其共。何唯不共。答不为利他。即是共也。若尔性遮罪亦然。答于护他心。掉臂等中。无利他相。故有定共。约其条说。全共名共。此中论文。遮戒不共。翻只二犯。共及性戒。只说无犯。若于遮戒。开共不共。即四十四。排之自见。   疏应住正命。   注此第三戒。无非染犯。   疏三业寂静。   注此第四戒。除掉所动。乃至望他欢笑。所余为善动身发语。心非不寂。故通三业。翻亦三相。   疏毁厌生死叹欣涅槃。   注此第五戒无非染犯。   疏恶声称誉自护清雪。   注此第六戒。护恶声等。勿令有实。设有虚加。须当清雪。雪者拭也除也。即雪诉也。虽雪其虚。然勿嗔恨。翻亦三相。下第七戒。辛楚加行。护他忧苦。若不现行。是非染犯。无有染犯。此中不引。   疏谏谢侵犯不酬嗔弄。   注下是忍度。有其四种。仍文逆次。一不酬嗔弄。二自犯往谢。三他谢便受。言陈谢侵犯者。自他相望。并得此名。此中摄二。第一第三无非染犯。第二通三。更有第四不坚忿续。无非染犯。此中不引。   疏无染管御。   注下是精进。有其三种。此即第一。无非染犯。   疏时量倚眠。   注此是第二。无非染犯。   疏离爱谈说。   注此是第三不谈世事。翻通三相。此言爱者。论云怀爱染心。   疏卑下求法。   注此下是定。亦有三种。此为第一。以卑下心。求得定法。论翻三相。   疏断除五盖。   注此是第二。无非染犯。更有第三不味静虑。无非染犯。此中不引。   疏不毁二乘。   注下是慧度。有其八种。此第一也。无非染犯。   疏善究菩萨藏方学声闻藏。   注此是第二。不唯学小。无有染犯。准此犯戒不必染心。问若尔如何名罪。答摧怀胜善。亦名为罪。不能得大慧也。余有准思。   疏精闲佛法(至)一分学外。   注此是第三。业精习外。无非染犯。   疏犹如辛味而习近之。   注此是第四不宝外论。无非染犯。有判慧中。已上为五约法。下三约人。   疏法可信受方以利乐。   注此是第五。推佛强信。论有两节。合为一戒。无非染犯。下有第六。自赞毁他。无非染犯。此中不引。问与重何别。答已言不为名利恭敬。   疏闻如理法励意往听。   注此是第七。翻亦三相。   疏巧依文义敬叹法师。   注此是第八。无非染犯。言但依文。即是有犯。   疏乃至现通能正引摄。   注此是饶益有情戒相。有十一种。即前十一。但明持犯。相不异前。于中开合。有少不同。故不具引。但指后一。无有染犯。余在乃至。翻各三相。其不同者。于助伴中。开出救病。却令怖畏。入愁忧中。   疏如是一切(至)皆无违犯。   注四义不犯。通上用之。问二地离垢。何言十地。答此依故犯。   疏上与相违当知有犯。   注染不染犯。如上已指。实有不犯。且依多分。言有犯也。已上科名有犯不犯。随应思之。问论说菩萨犯戒道中。无无余犯。其义云何。答纂曰。论云无余犯者。谓波罗夷。无有余故。罪是极故。此声闻戒。菩萨无此无余犯罪。贤曰。纂云无余犯者。声闻重也。伦云其菩萨戒。舍而还受。故云无无余犯。今详纂意。约不共住治罚之罪。菩萨犯重。不同声闻定永摈也。   疏若上缠犯(至)还出还净。   注应受学中。大文科出。问准宝积经第九十卷。乃至五逆。亦许自净。云何不同。答此言现前。若无之下。贯前用之。问如何作法。答前已引之。   疏此依修习(至)衰损危苦。   注此叹胜利。亦应大文。   疏为持净戒(至)亦不误犯。   注此难行戒。在四十二。论有三相。其中一者受净戒已。若遭违难。乃至失命。亦无少犯。又言命终。当其失命难。亦不犯也。此三难行。初依受难。第二持难。第三恒难。于九门中。上引三门。自余六门。此不具引。   疏由此生生(至)戒成其性。   注前三满乐。虽是胜利在一切戒。今此五利。遍通九门。与菩萨戒五利无别。伦判初二现在利益。三四后后世。后一通二。问第三之中。论中明言身怀已后。第五亦言现法后法。可如所判。第四之中。无死后言。何唯后世。答言成就故。言圆满故。又乘前故。   疏为住其心(至)专精勿犯。   注此明所作。论有三种。即三聚戒。各有一种。三句次配。谓律仪戒。令现法乐。安住其心。(云云)。   疏忍即于境(至)精进审慧。   注第四十二。忍亦九门。此第一门自性忍也。旧科此下何不长分。三忍体性。次配三法。   疏此有三种(至)摄无量果。   注此一切忍。亦先二门。在家出家。方分三种。此第一中。论有两门。三观五想。此是三观。一思由前业观。二思性是苦观。三思劣况胜观。   疏憎背有情(至)住摄受想。   注修此五想。除恚恼也。如文易知。何无空想。   疏自无愤勃(至)流注相续。   注三义释名。初二身语。自不恼。他恼不报。后一在意。言随眠者。即种子也。在意结恨。相续不断熏习种子。今不尔故。名之为忍。   疏故于怨害皆能忍受。   注论中结句。五想各有。释名之后。却无文结。   疏二安受苦忍(至)况小苦哉。   注此为略释。举为诸欲。忍苦无量。况为菩提。不忍苦耶。   疏若于一切(至)不生忧悒。   注所忍苦事。有其八种。一依止处苦。二世法处苦。三威仪处苦。四摄法处苦。五乞行处苦。六勤劳处苦。七利他处苦。八所作处苦。此即第一依止四事。论名四。依此出家受具戒故。衣服。饮食。卧具。医药。什物在于第四依中。什者杂也。得蔽并不生忧。不敬稽留。或以轻侮。亦不悒快。或通配之。   疏世法衰毁乃至病死。   注此为第二。世法有九。一衰。二毁。三讥。四苦。五坏法坏。六尽法尽。七老法老。八病法病。九死法死。此中前四。是世八法之四法也。即违缘苦。后五爱法离故生苦。世八法者。初二身法。法财荣润名利。遣打缚等名衰。次四口法。当善论之曰称。当恶而论曰讥。过善赞之曰誉。过恶而说曰毁。后二意法。即苦乐二。坏法坏者。谓诸色法。性是坏法。而至坏时。名坏法坏。此依有质。尽依无质。上二依外。后三依内。如常易知。此中不说利等四者。是可欣故。   疏住四威仪。   注此为第三。行住坐卧。   疏为摄受法。   注此为第四。此有七种。一供养三宝。二供养尊长。三咨受正法。四广为他说。五以大音声。吟咏读诵。六独处空闲。思惟观察。七修习瑜伽。作意所摄。若止若观。于此七处。勤劳众苦。皆能忍受。   疏毁改形貌(至)绝淫欲乐。   注此第五也。此亦有七。一改形貌。二着坏色。三自兢自摄。兢即是不纵任义。摄即摄敛。论云。进止云为。于此四中。自兢摄也。进即行也。止即住也。云即住也。云即言也。为即作也。四舍世务。此中所无。五弃非法财。久所贮积。名非法财。六绝淫欲。七止嬉戏。此无第七。或乐字是。绝字两用。   疏修善利益如法勤的。   注此是第六。略无七八。如前已列。   疏皆能忍受精进匪懈。   注此文通上八处用之。   疏求大菩提(至)勿生退转。   注伦科叹胜。异即变异。染即恼等。   疏三谛察法忍(至)善安胜解故。   注论有八处二种因缘。一三宝功德处。二真实义处。三诸佛菩萨大神力处。四因处。五果处。六应得义处。七自于彼义得方便处。八一切所知应行处。随其所应。由为敬故。知故。得故。故须忍苦。由因故苦。是苦果故。故须忍受。为义利故。须知行故。故须忍苦。此有初一。等取余七。二因缘者。一长时串习故。二证善净智故。此中串习。即初因缘。净智第二。   疏于羸劣(至)臣隶等所。   注此难行忍。论有三种。此中具云。然不次第。羸劣是初。卑贱是后。臣隶第二。论第三云。于其种姓卑贱有情所作增上不饶益事。堪能忍受。问与初何别。初依身弱。后依姓下。   疏怨亲中等皆能忍受。   注一切门忍。有其四种。怨亲中三。等即第四。通上三人。各有三品不饶益事。皆能忍受。论文如此。   疏众前屏处(至)三业修习。   注此文不次。是当第六一切种忍。有十三种。既为增义。前六后七。此无前六者何。一为怖非爱忍。二非愍有情忍。三圆满忍度忍。四出家受法忍。五先习今安忍。六知法远情忍。其七种者。一不饶益忍。二从一切忍。三一切处忍。四一切时忍。五身忍。六语忍。七意忍。此无初二。第二即是安受苦忍。初二是总。后五别故。众前屏处。是第三忍。下是时忍。四门辨时。乃至疾不疾时。若卧起时。三业即为七中后三。   疏于有损恼(至)由忍故与。   注此是第七遂求忍也。论有八种。前三耐他怨害忍。一要逼忍。论云。谓诸菩萨于诸有苦来求索者。要逼能忍。第四十五菩提分品。有六善巧。要字平声。即要契也。即是六种方便之一。逼谓逼迫。亦是六种方便之一。彼若有情来求索时。菩萨与彼共立要契。不得造恶。唯孝顺等。方乃施与。又行楚利逼迫于彼。令不造恶。唯修善等。方乃施与。如是施时。忍彼数求。名恶逼忍。或苦有情。返立要契。何时何物。须当与我。及以逼迫。菩萨能忍。名要逼忍。二暴恶忍。三犯戒忍。后五安受苦忍。即是能忍五种勤苦。一度苦有情。二求法。三行法。四说法。五助伴。今并不引。今文是后总为二中。有情有苦。菩萨忍苦而令彼离。有情有求。菩萨忍苦。而与之故。并遂所求。名遂求忍。   疏常作饶益(至)起上惭愧。   注此文不次。是第九门清净忍也。论有十相。此但中四。一终不返报忍。二意亦不愤忍。三无现恒怨忍。此无上三。四常作饶益忍。初四句是。五怨所速谢忍。六怨谢速受忍。不堪忍下。是其第七羞遇不堪忍。八敬爱堪忍忍。九哀愍众生忍。十断除忍障忍。此无后三。   疏审察由忍(至)引安乐忍。   注此是第八二世乐也。两句一世。在论后文。通自他利。前有九种。纂云。一于善能忍。二寒熟。三饥渴。四蚊虻。五风日。六蛇蝎。七身劳。八心劳。九生老病死。前八自忍。第九愍他。   疏临终不悔(至)赞励庆慰。   注此即第五士忍也。论有五相。一当无怨歒。二当无乖离。三有多喜乐。四临终无悔。五后生善趣。今此不次。配之易见。证无上觉。当论喜乐。下属总文。亦见不忍所有苦果者。翻利见损。此处论文之上不见。下之四法。论总中有。见胜利故。自作等也。又解此言证无上觉。当论标结。论云。谓诸菩萨。先于其忍。见诸胜利。(云云)见胜利已。自堪能忍。其见苦果。翻此标结。及多喜乐。故置亦字。   疏精进即是(至)勇悍三业。   注仍四十二。此第一门。此并眷属。故三业也。   疏此略有三(至)无少怯劣。   注此一切门。亦先分二。在家出家。文中有三。初标。举喻为标。次释。举难况易。我今之下。至苦薄来是。后叹。举劣况胜。于此下是。   疏摄善精进(至)疾证菩提。   注初三句标。次释。后叹。世尊下叹。释中有七。一无动。二坚固。三无量。四方便相应。五无倒。六恒常。七离慢。此中有三。初二后一。论云。坚固是殷重故。余在乃至。   疏三饶益精进(至)种种䇿励。   注即是饶益有情戒中之十一种。   疏如是远离(至)无倒修习。   注难行精进。亦有三种。初二句为一。次二句为一。已后文为一。   疏能令染法(至)三慧增长。   注此一切门。亦有四种。离染。引白。三业。三慧。   疏无舍无退(至)勤勇而行。   注善士有五。两字一义。而行两字。通上用之。   疏有势有勤(至)护己利他。   注此一切种。前六后七。且前六者。一无间。二殷重。三等流。四加行。五无动。六无足。此列五种。当论前六。引证之文。如何引五。而证六耶。答大文相似。不一一同。或非引证。准论由六。成此五也。论云。菩萨成就如是六种一切种精进。发勤精进故。所以说言有势有勤。(云云)此即唯识被甲。加行。无下。无退。无足。彼四番解。应具捡配。后七种者。一欲俱。二平等。三胜进。四勤求。五修学。六利他。七善护。此文具有。猛利下是。初二可知。三四不次。无倦为第四。次二句为第三。护己为六。利他为七。后二不次。其遂求等。义少不引。   疏静虑即是(至)心一境性。   注在四十三此自性门。举慧要定。   疏此有三种(至)所有等持。   注此第二门。亦先分二。世出世间。再分为三。于第三中。有十一相。同前精进。   疏由依静虑(至)造应作事。   注遂求静虑。亦有八种。无术为总。通其二三。或通前六。论只在初。第一息灾。乃至第八造所应作。初六各三字。后二各四字。施财与食。与论不次。   疏神通记说(至)息除众苦。   注二世乐中。亦有九相。初三三轮。四示现恶趣。今言变现。五能施辨才。六能施正念。七制无倒论。八造诸工巧。此上四种。在乃至中。九放光息苦。藏论制字。传差。   疏亦能永除一切重障。   注清净有十。此总言之。世间净。出世净。加行净。根本净。胜进净。三心自在。舍已还证。神变自在。离见。离障。文具如论。   疏慧即于境如理简择。   注亦四十三。此是慧度之第一门。   疏此有三种(至)平等将觉。   注一切慧中。亦先分二。世出世间。然后分三。次为第一缘胜义慧。论于无我及真谛中。将正已觉。问今但将觉。何以不同。释曰。此说初修。但举将觉。其正及己。在后菩提分品之中。方引捡思。   疏二于五明(至)智资粮觉。   注此是缘事。言三聚者。一能引义利法聚。二能引非义利法聚三能引非。义利非非义利法聚。所言如者。如实知也。摄受上八。圆满资粮。论有成佛。及度有情。   疏三作有情(至)俱行妙慧。   注此有十一。即是饶益有情戒者。举一等余。   疏学内明处(至)庆慰勤修。   注二世乐慧。亦有九种。五明为五。依内明慧生起后四。示愚。导逸。赞怯。庆修。论文总由五明为依。   疏次修四摄事。   注仍四十三。准前施等。亦有九门。同事中无。   疏一者布施如上已说。   注论文同前。故无九也。   疏二者爱语(至)引义之语。   注自性爱语。具四义者。以为自性。假即取声。即思也。   疏远离颦蹙(至)常为胜益。   注一切爱语。先开为三。后略为二。与度不同。略为二者。一随世仪语。二顺正教语。前为三者。一慰喻。二庆悦。三胜益。前慰随世。后一随教。此无略二。但有广三。慰喻即是问讯之语。庆悦即是觉彼所悦。论中有二。昌盛。善法。今文影显。上言昌盛。下言善法。文具应云。见有昌盛及善法增。尚不自知。觉有昌盛及善法增。而申庆悦。觉即警觉。昌盛财等。善法戒等。胜益即是说佛法教。   疏于己怨仇(至)修难爱语。   注难行有三。一者于怨。二者于痴。三者谄诳。初后二种。具起三语。慰喻。庆悦。胜益。愚但胜益。言于真福田者。举所谄诳。于此如是。恶行有情。亦修爱语。故是难行。   疏欲除障盖(至)谈说决择。   注此一切门。有其四种。两句为一。寻之易知。言先作者。先时应作。即前方便。下有善士及一切种。   疏依四净语起八圣语。   注此遂求语。依离妄语。及离离间。粗恶。绮语。此名四净。起见言见。及闻觉。知。翻四可知。是八圣语。问何名遂求。答彼有所问。非望虚答。故八圣语。遂问所求。   疏三者利行(至)安处建立。   注自性利行。非先爱语。不能劝导。诸有劝导。行利益者。悉为自性。   疏能令获得(至)轻安解脱。   注一切利行。亦先开二。一未成熟有情。能成熟利行。二已成熟有情。令解脱利行。后文开三。今此文是。初是如法商农等业。次即舍家行乞食等。俱即离欲。现得轻安。后生天等利。于后利中。藏本论脱。问纂说现利。有具德者。获名誉等。岂无后利。于后利中。说舍家等。岂不现在人天赞等。不尔不成二世顺益。宁殊二趣苦乐异熟。答此随粗显。   疏习近恶友(至)邪见诽谤。   注难行利行。二句为一。此三种人。难劝导故。下开解言。贯此用之。植宜从植。   疏常起八缠。   注遂求利行。令离八缠。下言皆能开解。贯此用之。言八缠者。无惭。无愧。昏沉。睡眠。掉举。恶作。及以悭嫉。问何名遂求。答求离缠者。教令离之。   疏十恶业者(至)皆能开解。   注常起二字。却贯此上二世利行。论中有九。此言十恶。有开合也。身三语四。合其意三。以为一种。却添饮酒。故成九种。不离本数。故此言十。   疏起大悲心(至)永不退转。   注清净利行。论亦有十。此但后五。依内清净利行。初句第一大悲利行。三句第二无倦利行。六句第三谦下利行。式句第四净实利行。末之二句。即是第五不退利行。此名依内清净利行。其前五者。名为依外清净利行。一无罪利行。二不转利行。三渐次利行。四遍行利行。五如应利行。如是五种令他无罪。不于邪转。从浅至深。遍利一切。如可应利。名为五也。   疏四者同事(至)咨受此事。   注此同事中。无有九门。即以前行同事行故。此文有二。初彰自同行而他随。后明自不行而返责。初中有二。初明他顺行。后辨无异辞。   疏次供养三宝。   注四十四云。一设利罗供养。二制多供养。三现前供养。四不现前供养。五自作供供养。六教他供养。七财供养。八广大供养。九无染供养。十正行供养。与此不同。其义何耶。答论后释中。却明二俱。若开初二。即为十二。此意前二。即是就境。既不离后。遂废之也。论依总别。先依二境。列其二总。后别分八。其二俱供。即别合故。却不列也。释中文具。遂别释之。   疏一于对现前(至)亲面供养。   注设利罗者。讹云舍利。即是佛体。论云。色身并牙等。并是舍利。制多云塔。窣堵波者。云高显也。   疏二于余三世(至)修不现前供养。   注此依但想余界等也。   疏三对现前时(至)修现不现前供养。   注现对字倒。此约对现。作余佛想。故是俱供。   疏若佛灭后(至)菩提资粮。   注昔意因辨供养功德。便明造像福果亦多。问论意是说不现前供。其义云何。答所对异故。对已灭佛。故作是言。约现所对制多等者。亦名现前。伦只直科。为明得果。   疏四于如是所唯自供养。   注指制多等。名为如是。乃至不使奴婢等也。   疏五若起悲心(至)令他供养。   注自物不广施与他已。既更无有。故唯他供。   疏六或俱供(至)作此供养。   注自施劝他。乃至劝奴婢等。亦为俱作。   疏七以香华等(至)修财敬供养。   注问论文中。无尽财言。其义云何。宁殊第八。答即下多义。然非时长。下具三义。名为广故。此言敬者。即问讯等。   疏八即以财敬(至)修广大供养。   注事广心广。长时中。具有七义。一多。二妙。三现前。四不现。五自作。六教他。七净心。上依伦。纂叙异释。长时为一。净心并属释成之文。依此广义。有其二种。一造作广。二回向广。若依前解。今文具三。乃至超四。又解论文现不现前。一个若字。合为一义。自作教他。亦复如是。却开长时净心回向。以为七种。此文具五。乃至超二。   疏九不以轻慢(至)修无染供养。   注此中有三。此为第一六净供养。六不越二。心净物净。如文可知。论具六种。一不轻慢供养。二不逸懈不敬供养。三不轻贱弃掷供养。四不散慢杂染供养。五不矫诈虚设供养。六非不净物以为供养。今文具四。等取余者。复不次第。或轻慢中。别摄三四。具有六种。   疏自力集财(至)而为供养。   注此无染中之第二门集财无染。此中有三。自集。求得。想化为三。化中有四。身。手。声。具。如文可知。又于化中。疏加想字。即假想也。论文附在随喜之中。言胜解故。   疏想瞻部州(至)普生随喜。   注第三门中。正辨随喜。论举无财。且依纯尔。意痴有财。但随喜也。自施喜他。此行不无。   疏虽少用功(至)精勤修学。   注恐有疑而不肯修此。故有此文。若言显胜。是望谁耶。   疏十若有须臾(至)正行供养。   注初明想念修。后明造作修。后三句是。初中有二。初明心念。后辨守戒。即为下是。初中论文有其五门。一四无量。二苦四理。三涅槃胜利。四六念。五忍信无相。修此五观。便住律仪。不言余者。要作持故。下修作中。亦有四门。一止观。二菩提分。三六度。四胜事。今唯后一。余在乃至。   疏应念此为(至)不可比喻。   注此为叹胜。   疏修供养时(至)众义依止。   注论有六种增上意乐。一是大福田。二具大恩德。三有情中尊。四极难值遇。五独一出现。六众义依止。义者义利。此无第三。   疏于法于僧(至)随应亦尔。   注昔作上排。合疏引意。非依论文。是在六意乐中。六意乐前。十相之后。更有例供法僧之文。论云。由此十相。应知是名具一切种供养如来。如供养佛。如是供养。若法若僧。随其所应。当知亦尔。科意合疏。   疏当护大果说不能尽。   注此文亦是与六意乐。相连相接。论云。由是六种增上意乐。于如来所。若于如来法所僧所。少分思惟。而兴供养。尚获无量大功德果。何况其多。   疏次应亲近善友。   注亦四十四。供养在内。亲近是外。故是次第。   疏戒无穿缺(至)名善友相。   注论有七问。四问善友。三问亲近。此答第一善友相也。论有八相。一住戒。二多闻。三修证。四哀愍。五无畏。六能忍。七无倦。八辨了。今并具之。   疏求施利乐(至)所作不虚。   注此答第二所作不虚。一先欲为利。二于此正欲。三有力善权。四饶益无倦。五大悲平等。   疏威仪圆满(至)俭稸随舍。   注此第三作信依处。论有五义。一胜妙威仪。圆满寂静威仪。三敦肃。三业无掉。三无矫。不为诳他。四无嫉。忍胜随喜。五俭约。舍此俭。畜字对论似差。俭字力瞻切。又虚捡切。并难用故。畜积成悭。亦难用也。宜云俭约。或畜字无差。俭复连畜。以兼释文。鲜储器物。宜此稸字。   疏谏举令忆(至)可为依信。   注此答第四为善友事。论亦五义。一能谏举。二能令忆。三能教授。四能教诫。五能说法。今言依信。却是第三。不知何为。应云由有此事。可为依信转成之也。   疏有病无病(至)名为亲近。   注此答亲近之第一也。论有四相。方得亲近。一疾安敬信。二问迎修敬。三什物随时。四随转自往。今此具有。两句一相。末句为结。其第四相。论云。于如法义若离。随自在转。此是随转。今引次下自往之文。自往问讯。自往听息。前有七问。已答前五。更有二答。六于法师。作五种悦意相。一宝。二眼。三明。四功德。五无罪。七由五五处。不作五种异意想。一于坏戒。二于坏族。三于坏色。谓丑陋等。四于坏文。五于坏美。此第六七。前已曾引。故此无也。   疏次修无量(至)慈悲喜舍。   注亦四十四。三镜。四行。如文可知。   疏于其十方(至)名无缘慈。   注见假有情。名有情缘。但唯见法。名为法缘。都无分别。名无缘慈。缘如为境。名无缘慈。谈根本也。   疏于有苦者(至)余并同前。   注舍若随增。但说处中。今依尽理。于三起也。末句是指法缘无缘。   疏三无量中(至)后一利益。   注此有两门。无缘等三。慈悲等四。假实虽殊。见有情同。其法亦尔。无分别智。二乘宁无。释曰。菩萨本为利他修故。便立本慈。二乘不尔。起想方是。   疏次修惭愧。   注菩提分品。有十五相。一修惭愧。二坚力持。三无厌倦。四知诸论。五知世间。六修四依。七无碍。八修资粮。九菩提分。十修止观。十一善巧。十二总持。十三正观。十四三等持。十五嗢柁南。四十四中。有前五门。此为第一修惭愧也。   疏若有应作(至)随逐不舍。   注论有二门。自性依处。今此具有。然不次第。先辨依处有其四种。是所羞处。一应作不随。二随不应作。三于覆己恶。四可悔不舍。   疏应顾内身(至)修起于愧。   注此明自性。内外分二。崇善拒恶。名为惭愧。由此于前四事羞耻。悔虽训慢。不是高举。但取无崇。   疏次修坚力(至)坚持自性。   注亦有二门。自性依处。此但自性。此有三义。制染。忍苦。勇猛为三。   疏次观世间。   注前越二门。心无厌倦。善知诸论。今当第五。善知世间。   疏命浊有情浊(至)厌离怜愍。   注昔科有误。由不见文。有科为十。亦有似误。今依伦科。论有二门。一了知世间。二随顺世间。于初门中。论有四门。一有情世间。二器世间。三作八观。四胜义观。今但有三。此第一也。浊为浊秽。不如先迹。下恶可厌。名之为浊。初即命根。为命浊体。不信憍慢无明懈怠五法。为有情浊体。若依同时。五蕴为体。除见及前五。余烦恼为烦恼浊体。五见兼不正知。为见浊体。四尘五蕴。为劫浊体。   疏见器成坏修无常想。   注此第二也。下有八观。为苦集灭道集爱味过患。及与出离为八。此为第三。此略不引。   疏观自内身(至)而不坚执。   注此第四也。作人无我。唯法假名。故是无我。法中论文。是依蕴处。今依六界。   疏年德耆尊(至)如男女想。   注下随顺世间。若依伦科者。论有四行。一化顺物情爱语行。二若识不识下。化称物机利益行。三化遂物心布施行。四化合时宜同事行。初中有二。初别明。后总明。此是别明。于中三明。对三品人。如文可知。所言俱者。年德二也。   疏处尊见卑(至)摄受随顺。   注此是总中。偏明居上。前有总明三品文也。   疏若识不识(至)住不安乐。   注此下利行。等为朋友。唯作利益及安乐也。今捡论文。有病无病。是在若识不识之前。   疏离十四垢业(至)摄四善友。   注亦是利行。离染摄善。言十四者。长阿含经。纂云。身口有四。煞。盗。淫。妄。恶因有四。贪。嗔。痴。怖。六损财法。耽酒。博戏。放荡。迷着。伎乐。恶友。言藏隐六方者。父母为东。师长为南。妻子为西。亲友为北。仆使为下。高德为上。心不憍举。住彼名藏。四恶友者。一如亲恶友。外伏内恶。二美言恶友。言顺意违。三敬顺恶友。心顺无谏。四为恶恶友。为诸恶友事。四善友者。一止非。二慈愍。三利人。四同事。中二但愍。与乐别也。   疏分财平等(至)无枉毫厘。   注此是布施。此有三义。审观已下。是第三义。不亏卖价。论有第四同事之文。今此不引。   疏次修四依(至)证决定故。   注此当论中之第六。门在四十四。   疏以要言之(至)正所应学。   注四无碍下。要有九门。今但指一。余在乃至。此下大意。辨菩提分。有十五门。论且指尔。准论上下。一切所修。为菩提因。并菩提分。遂言乃至。便宜犹至三十二相业。一切种妙智。在第五十究竟瑜伽建立品中。论云。云何一切种妙智。乃至当知此中若诸如来。或于能引无义聚法。或于非能引有义聚法。或于能引有义聚法非能引无义聚法总于如是一切法中。无颠倒智。是名如来一切种智。若诸如来。于其能引有义聚法。一切法中。无颠倒智。当如是名如来妙智。即于此中。若一切种智。若妙智。总合为一。名一切种妙智。有科此节在菩提分。此下在于大文总辨。恐非疏意。若以此文定属此品。何有三十二相业等之文。可思。   疏以身语意(至)皆令现行。   注此下之文。在四十三四摄品末。通论七品。亦有九门。此在第一。当自性门。论有三义。一现行。二最胜。三清净。此有前二三业现行。是其第一。于最胜中。复有二义。一广大。二无染。广大复三。一有情无别。二事无别。三时无别。普是有情。是第一也。于一切时。是第三也。修一切种。是第二也。无染复四。第一欢喜。二不损他。三见功德。四无悕望。文中悕字。论是希字。等字等取不望报等。已前标文。从此文势。向后而标。此之释文。却从布施。相影显也。大意但是菩萨所学之法。除初二时。皆是菩萨正所应学。菩提分也者。三持文。可知此意。第三说名菩提分持。辨能学十兼学行故。有将此下。于能学中。大文科出。初别辨诸行。后总科拣。可详次前以要言之。至王所应学。及向下文七意乐了。如是一切。名所学法。及此一段。举此六度。必是一段。通说一切菩萨所学。并得名为菩提分也。下七意乐。是意乐品。连下住品。下住品初有通条。已前之文。可以寻之。   疏不净观等(至)皆如经说。   注共二乘行。不观等修意皆别。昔科似误。此文却是在四十五。当第九门。菩提分中。别宜作同。论云。于三十七菩提分法。如实了知。而不作证。或字无差。论次下文。具说二修。于与字中。见其共义。论云。普于声闻三十七种。如实了知。及于大乘三十七种。皆如实知。能于其身。住修身观。不于其身分别有性。(云云)如彼。故是别也。虽同别修。必不作证。   疏次应修愿(至)谓摄受正法。   注自此已后。约五位明。于此品中。但有三门。自余随应。在于诸品。既是总论。非局此品。仍先愿者。五位之初。初发心故。仍言次者。次前文也。又论是当第三十故。问此资粮位。何无此门。答彼依三劫。以为三品之福智故。故此非也。   疏复有三愿(至)护持正法。   注初一自利。后一利他。后一为法。   疏复有四愿(至)早得成就。   注愿自愿他。随应通四。或唯利他。   疏复有五愿(至)所有正愿。   注此愿方是菩提分品。第十三门。四十五末。初通二利。次一利他。三四自利。二三准四。愿字宜重。   疏五者大愿(至)皆发此愿。   注十个愿字。即为十也。如文可知。第十愿速。与初故利。   疏如上所说(至)通所修法。   注结上修愿。云何与下修十法合。   疏位别修者(至)亦修十力。   注下有二十。初十法者。供养佛下。一句为一。十力当捡。   疏如是余位(至)广说如经。   注此文应与次前段合。   疏然此位中(至)未已制伏。   注分伏分别。俱生全末。故多散修。   疏将入加行(至)先修三三摩地。   注在四十五。十五门中。第十四也。有科下文。并属加行之方便修。宜应详之。不知将作何位收摄。应说此为资粮位后。趣后之修。当胜进行。应准千劫学威仪等。而以摄之。   疏诸法有二(至)修空三三摩地。   注且依一门。依三性辨。理更多门。如了义灯。   疏此若但言(至)亦修非散。   注言三摩地。此云等持。虽亦通散。此中约定。初后二门。如文可知。   疏此位所修准义应悉。   注前有三文。但通前三。   疏次修四种(至)无主宰故。   注四十六初。(嗢)柁南者。此中纂伦解云说也。伦又解云。或云总略义。或标相义。亦得名印。言二观无常者。论言诸行。疏约乘前诸行无常。转条。无常。应思。何故不云有漏。答显多苦也。   疏修方便已(至)印修空相。   注此言方便。或即资粮。若于加行四位之前。更有方便。应前标中合云。将入加行四善根位。前方便中。既直说云。将入加行。故须思之。   疏修自利已(至)利他善巧。   注第四十六功德品中。修五无量修成功德。准是上位。如何此修。答彼实是通。于此举之。资粮修习。得此功德。问只说此四善。何处修此。答且说观空。实亦观有。于所能取。相当处观。此言已者。义势而以位位。而以非四位了更别有位。说世第一。唯有一念。入见道故。   疏为饶益故(至)四种有情。   注问云何枢要六十二。答此开共住近住为二。利养恭敬。亦为二故。   疏依处受化(至)世界差别。   注十方无量。非取有情。   疏有情在彼(至)诸法类异。   注等恶无记。三性差别。   疏即此有情(至)所调伏差别。   注论依增数。自一至十。即五十五。一者应调伏。二者具不具缚。三者钝。中。利根。四者四姓。五者贪。嗔。慢。寻思行。六者在家。出家。未熟。已熟。未解脱。已解脱。七者轻毁。中庸。广显智。略开智。现所调伏。当所调伏。缘所引发。八者八部。九者如来。二乘菩萨所化。难易调伏。软语呵摈调伏。远近调伏。十者地狱。傍生。琰摩王。欲界天人。中有。有色。无色。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如是悉为菩萨所化。   疏要由善巧(至)调伏方便。   注依所调伏。随应方便。   疏于加行位(至)已略解相。   注初心少分。真相二位。   疏从此位后(至)证十真如。   注从见道后。此标四门。下但释三。   疏十胜行者(至)皆此十胜。   注福智料拣。如唯识论。   疏方便善巧有十二种。   注二种六也。   疏悲心顾恋(至)此六为内。   注一句为一。末句是结。前之三义。成后三义。   疏令以少善(至)此六为外。   注二句为一。末句是结。   疏如是十二(至)二拔济。   注前六后六。二利次配。回向菩提。故是自利。问既是慈心。顾恋有情。云何自利。答但说不舍。不见利相。故是自利。后六言令。皆是利他。又其前六。前三成后三。故是自利。   疏愿有五种(至)二行利乐。   注自利利他。如次配之。发心大愿。通其二利。受生利他。所行。正愿。是自利也。唯识疏判。即菩提愿。后四通利他。   疏力有十种(至)二修习。   注一处非处智力。二自业智力。三静虑解脱等持等至智力。四根胜劣智力。五种种胜解智力。六种种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随念智力。九生死智力。十漏尽智力。思择诸法。而修习之。并通二利。第三后三。是修习力。余之六种。是思择力。   疏智证诸法(至)二成熟有情。   注证已引安。亦即二利。   疏于前所说(至)过前增胜。   注过地前也。或地地过也。   疏谓总求身(至)而随彼欲。   注此却是前布施品文。别引上品所修之者。下戒等准无爱染心。而施与也。   疏若求为过(至)终不遂彼。   注宁施百千。与余众生。此为生过。下为无益。而不施与。   疏施意若净(至)皆不应与。   注自无悭心。名为净意。此中有三。一别有大利。二魔等来求。三痴狂来求。皆不应与。无并益故。   疏若愍食吐(至)而行布施。   注如得弃鬼。瑜伽此名通内外施。等取其余。通内外者。名为杂财。   疏一切有恩(至)应行惠舍。   注此中二事。一切有恩者。即父母等。下为第二。言未喻者。未晓喻也。虽已晓喻。令其欢喜。求者凶恶。为残害也。或是贱字。论中并无残字。贱字即云怨家恶友药叉罗刹。凶暴业者。言软等妻拏者。论云。不以妻子形容软弱。族姓男女。施来求者。令作奴婢。此中有二。一不为自厌软品施他。二不以上姓为下贱。此上布施。在三十九一切施中。   疏宁犯性罪(至)怜愍煞之。   注见一有情。若且存活。必造重罪。菩萨悲愍。不避自堕。遂乃煞之。此即无罪。   疏暴恶宰官(至)夺废随还。   注点字传差。合作点字。此是菩萨。见有宰官。增上暴恶。逼恼有情。遂黜或废。黜即贬。废即除。贬即暂。除即永。此上二句。下二句中。复有二事。合而为文。劫即盗贼。守即守护。监临主首。私取彼物。自受用者。于初劫盗。菩萨夺之。却还旧主。于后监主。菩萨与废。不令管守。亦无有罪。生无量福。   疏无属系心(至)皆不应尔。   注言无属者。是女人习淫者。求之即随。不尔不应纵其上义。出家菩萨。亦不应为。继字恐差。论是系字。问言母色名义云何。答少年之女。后当为母。从喻为名。犹如村邑有出产也。问出家岂无悲愍之心。答形相别故。就利多故。   疏为拔他难(至)无量功德。   注妄语即是八邪之语。用夺他难。然非为自离。问两舌。令不相和。粗恶恶口。毁骂令回。杂秽绮语。即歌唱等。随宜引摄。   疏或现神通(至)令得利益。   注此当饶益有情戒也。于中有二。且先一事。有造恶者。示现地狱。令彼见之。云与汝同。希离恶也。为彼无信。菩萨故问。彼拒不答。现通令怖。由是遂信。今捡论文。上是不信令怖。下有未信。但现善通。不须怖之。故置等字。此上戒文。在第四十。及四十一。一切戒中。   疏若遭苦逼(至)勇悍无倦。   注忍进合明。上二句通。下二句别。无异想者。无变异意。在四十二。一切门中。   疏能住殊胜(至)还生欲界。   注此是定也。在四十三。初之四句。是一切中。第二引发。方性二字。传者差也。论云。十力种姓。后之二句。第三难行。势相乘故。如是引也。意云由得十力种姓等持。不舍上定。再生欲界。   疏能起胜义(至)境界无碍。   注此是慧也。亦四十三。初之三句。当一切慧之第一也。论云。于无我性。或于真谛。将觉。正觉。已觉。今说地上。略初将觉。在前排度之中已引。论次下云。悟平等性。入大总相。究达一切所知边际。当此平等遍满总也。后之四句。即三难行。势有相乘。故如是引。于胜义觉。知法无我。平等性觉。即善调伏。遍满总觉。境界无碍。并通正已。   疏于摄事中(至)二种俱非。   注此有四句。有诸菩萨。是他同事。而不自现。与他同事。有诸菩萨。非他同事。而自显现。与他同事。俱同俱非。准此思作。上言是非。谈本实事同与不同。下言显现。即约随机。同不同作。故成四句。第一句者。事相虽等。谦下自隐。示居下位。第二句者。事实位高。现同下类。第三句者。事实相等。现与同作。第四句者。事实位高。不度下位。初之五句。是当第一。次下四句。是其第二。言怖畏者。下怖上也。狗见人怖。不可化之。遂现为狗。而化之也。论文极宽。论云。于甚深处。心生怖畏。人法俱深。下至狗也。所作之下。四句之文。是其第三。是化菩萨同位退者。后之二句。是其第四。舍利下位。   疏于供养中(至)真行供养。   注此四十四供养无量。唯无亲近供养十种。今可具足。佛即设利。等取制多。不言自他。即可通二。十方之中。通现不现。具足珍财敬。及以广大。或现通等。即是无染。真行可知。问得平等字。要何所用。论上无故。答义加显供设利罗等。至于十方是上位也。   疏修无量中(至)亦名大悲。   注此依初地。得十平等。举一正用。举证真俗。显作证修。结成无量。亦名大悲。言证真时。非要同时。   疏缘微细苦(至)极清净故。   注具四义故。名为大也。故并无痴。以之为体。   疏修此心时(至)有堪能心。   注下有八义。初义辨摄一切悲心。第二证悲意乐净故。是入初地。下有六义。望诸有情。一极亲厚心。二极爱念心。三欲作恩心。四无厌倦心。五代受苦心。六调柔自在。有堪能心。   疏声闻已得(至)悲前行心。   注此下翻前。不名大也。言前行者。有悲俱心。正拔苦也。有前行心。悲前方便。观其众生。大论说观百一十苦。声闻正悲。不如菩萨之前方便。   疏由此熏修(至)堪忍众苦。   注由大悲故。具摄六度。故说菩提由悲建立。   疏又于十地(至)皆十行摄。   注随增各一。如常易知。神通作业。偏入第十。   疏唯说十度(至)受用法成就。   注准障立也。初一障字。六通用之。令字两用。趣入解脱。是其二故。后一障字。四遍用之。施等诸善四字两用。施感富贵。戒感善趣。忍不舍生。进能增德。定令趣入。慧令解脱。方便无尽。愿即无间。力即决定。智受法乐。故及熟有情。又解趣入解脱。即目其慧。令者是定。或定为依趣。慧能证入。解脱字通。问常说持戒。感其尊贵。今何说施。答应通有能。又贵通二。富贵尊贵。尊贵是戒。   疏十种障者(至)未自在障。   注前十唯修。正当此用。后十兼见。便明无失。后十障者。便明十一二十二愚。一异生性障。一执着我法愚。二恶趣杂染愚。二邪行障。一微细误犯愚。二种种业趣愚。三暗钝障。一欲贪愚。二圆满闻持陀罗尼愚。四微细烦恼现行障。一等至爱愚。二法爱愚。五于下乘般涅槃障。一纯作意背生死愚。二纯作意向涅槃愚。六粗相现行障。一现观察行流转愚。二相多现行愚。七细相现行障。一微细现行愚二纯作意求无相愚。八无相中作加行障。一于无相作功用愚。二于相不自在愚。九利他中不欲行障一于无量所说法无量名句字。后后慧辨陀罗尼自在愚。二辨才自在愚。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一大神通愚。二悟入微细秘密愚。十一佛地障。一于一切所知境极微细着愚。二极微细碍愚。广如唯识。   疏十真如者(至)利乐事故。   注地地证一。随诠显示。亦约初满。   疏一切菩萨(至)修前诸行。   注四十七卷。分品之中。说修此四。一切在家出家。二分修习。故是诸位。总修相也。有将此下。四相七意。自广修下。对持瑜伽。大文分之。依论排次。事实如此。然详来意。因菩提分而生之也。如五无量是功德品。不可依论排次科之。然应思思。问与七最胜。为同为异。答彼依相状。此约修心。   疏一者善修(至)无罪修作。   注此中四义。如文可知。   疏二者善巧(至)应机说法。   注除初标句。次有四句。摄九方便。一者背教除恼。二处中令趣。三已趣令成。四已熟令得。初句摄四。次句是一持犯观察。又次一句。是其正愿。后句摄三。为三乘故。此无第五。知于异论。或获利摄。   疏三饶益者(至)别总随与。   注依四摄事。或别。或总。   疏四者回向(至)不希余果。   注以前三门所集三世一切善根。并向菩提。更无余心。名为淳一微妙清净正信无心。(云云)。   疏应以七相怜愍有情。   注亦四十七随法瑜伽。在其增上意乐品初。说此七相。一无畏。二如理。三无倦。四无求。五无染。六广大。七平等。   疏非怖畏彼(至)平等无限。   注一句一义。如文可知。其第一义。非怖彼故。而与财等。希望即是爱染心也。至爱异熟。并此所遮。遭苦不舍。其心广大。   疏如是一切名所学法。   注此是大文。总结所归。如何子科。结上五位所修学法。皆是所学之行法也。非前法则。或是近结。虽文颇在四相修中。意乐品中。更全无此。详疏头尾。如是科也。   疏三世菩萨(至)更无增减。   注此下文更应大分。虽论是在四相之中。然此引意。明一切行皆如此也。   疏诸出家者(至)真胜殊胜。   注偏赞出家胜在家也。文亦分品。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中 卍续藏第 26 册 No. 0525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下   大宋真定府龙兴寺比丘 守千 集   经曰照见五蕴皆空。   注诸师消经。皆依本智证真空性。未尽理也。今依赞意。具三无性。通本后照。皆名照空。   赞曰此显由行(至)达空名照。   注此文消经。言亦总相。可通两师三性本后。虽云慧眼。非必五眼之慧眼也。或即彼眼后更别解。   疏谓色等变(至)积聚名蕴。   注变者变碍。即唯色蕴。迁变名变。即通五蕴。此且五门积聚名蕴。实亦色等法体更多。又此约事。不依蕴性。若说蕴性。从此得名。   疏此五谓色(至)受等诸法。   注经总言五。赞前释义。别言色等。恐滥色中别有五法内等名等。此言受等。前后不同。故须却解。前言色等。等取受等。   疏胜空者言(至)显所观空。   注问如应之者。那无此判。答前段不显。能观空故。   疏若痴所迷(至)见境前。   注如护法宗说遍计性。问此宗世俗。亦有断修。何皆言痴。答实皆为迷。言断修者。约愚轻也。如安慧说。有漏善性。   疏若正了知(至)遍照空性。   注蕴如梦境□见空实无。后二句疏。结入经文。性者体性。故通一切。或唯真性。   疏如应者言(至)故此偏说。   注或以有空。相对为妨。问。前说万行。何唯名空。或慧对余五度为妨。问施等如何亦名前照。   疏此中空言即三无性。   注问三无性教。为空为有。答三无性教。是第三时。会空之言。教属显了。会不显了。今言般若说五蕴空。不过约此三门也。或说遍计本性是空。或说缘生。非自然空。或说圆成无我法空。除此无有。若过增也。   疏谓计所执(至)所以称空。   注相无自性。此当解上相无自性。本相无故。不解下言教安立性。为现空故。下性虽无。立为性故。问何须重言。答欲显无性即三性故。意云遍计之性。即是相无自性之性。说遍计性为相无也。上个性字。三皆显无。后个性字。目三性也。然其后二。不得亦言教安立性。性非无故。第二应言是缘生性。第三应言是真实性。义灯后二唯前知者。同是三性之性字也。   疏说诸依他(至)教亦名空。   注此亦不解。后个性字。但显幻法非自然性。约此假说依他为空。   疏圆成实性(至)亦名为空。   注前解位狭。所从空宽。后解位宽。所从空狭。何以故。观空为门。邻见道故。后解约谈不须观故。前解通观一切所执。后解唯从如上者故。然虽解别。并是约无我法说也。   疏据实三性(至)总说为空。   注此是结会非别有妨。   疏如世尊说(至)失坏正道不能往。   注二句顺显。二句返责。不知密意。迷空为定。既失中道。宁往涅槃。   疏又此空者(至)故假名空。   注前通三性。皆说为真。此解唯依真如说也。若依前解。须说五蕴便通三性。各自是空。若依此解。蕴唯蕴性。说此五蕴。便是真空。故二别解。又下亦有作三性蕴。不离真空。说蕴皆空。此中且约蕴真性说。   疏愚夫不知(至)无别性故。   注前段先说真如名空。解经空字。是目真空。此段方解蕴皆是空。于中仍先述迷有异。后方申正。蕴体是空。此但依他。以言事故。实通三性。   疏由此经言(至)断诸相缚。   注上节人法。并即真如。如来藏者。亦真如故。藏者界义。界是因故。是在缚故。或含藏义。亦即在缠。含藏当果之如来也。下节说有相事之下。总述大意。相事通前人法二也。然并依他。   疏眼类有五(至)总得佛名。   注问诸解第三唯根本智。云何前说通三无性。答应说空理。或唯真空。或说三无。言根本智。依前真空。若约三无。亦通后得。然唯观空。勿兼观有。约空有分。非依本后。此解为本。又依理教。理中谈空。问既依理教。理宁定空。答病多执有。且言理真。实理俱非。设有所言。慧眼本智。且依胜显。达教为有。亦随增说。   疏今在因位(至)故名照见。   注照三性空。宁唯本智。   疏然此空性(至)假名为空。   注问观此空性。五位何殊。故此通之。文上从初。唯依根本。不遮出观。后得达空。又相见道八观尊如。宁非后得。   疏虽此言(至)我随空故。   注问我法俱无。何唯言法。二解答云。初依随机。后约举本。如言王来必有臣从。举胜者故。   疏此所说空(至)十六空等。   注问既非实。宁分三一。由如是等。故此通之。言十六空者。一内空即内身。二外空即外尘。三内外空合二。四大空身所住处。五空空能见。六胜义空如理。七有为空。八无为空所求二谛。九毕竟空常益有情。十无际空不舍生死。十一无散空善法无尽。十二本性空种性清净。十三相空为得相好。十四一一切法空净诸佛法。十五自性空补特伽罗。十六无性空。实性俱非有所言。等者或说十七。加无所得空。或说十八。加无性自性空。或说十九。加所缘空。或说二十。加有散空。或说二十一。加无变易空。或说二十二。前相空中。离自共相。或说二十三空等。广如大经。   疏经曰度一切苦厄。   注有漏皆苦。或分全随应越度。二宗皆同。   赞曰胜空者言(至)能度众苦。   注言此上者。指及上。或但指已上。由彼故度。疏文略无此下二字。或显相乘。不别标指。恐有隔也。   疏既照空性(至)疾证涅槃。   注此依世俗。说经度义。   疏虽依胜义(至)有度有有。   注依此纵夺。犹是解经。依世俗也。问何不如前解观自在。亦依胜义。便说为空。答文略故也。又准前也。问其照空性。亦可依彼世俗解不。答亦可依之。有能照体。及所照性。是世俗故。前文亦略。或各就显。又解此但言苦故世俗。苦依胜义。非搐亦无。   疏如应者言(至)第三练磨心也。   注两番科判。文上具有。转依难证屈。引粗况妙练。   疏谓观转依(至)而生退屈。   注依练磨解。初四句举退标练。次四句引粗。次四句况妙。如彼之下。入此经文。复引同法。即观自在。励己增修。颂曰。  博地凡夫初发心  尚拟趣向善逝果  汝已修行经多劫  不应退堕却沉沦   疏度者越也脱也。   注胜空如何释此度字。前来行字。有别解故。答若依世俗。与此无异。若依胜义。都无所度。是名为度。应准行之字。及叙异等。并可思之。   疏苦谓三界(至)所生所起。   注此解唯取非业感者。内身外器。唯苦非集。   疏理实有漏无非是苦。   注前解别体。此解尽理。   疏此略有三。   注体通惑业。名苦有三。或文不连。思之可知。   疏诸有漏法(至)皆名行苦。   注依细四相。有漏皆苦。虽四智品。亦有迁灭。然非是法。亦非逼迫。故非此苦。此言行者。迁流义故。   疏世间诸乐(至)但名坏苦。   注约后谈之。乐亦是苦。生忧苦故。至后坏时。其乐虽无。亦是由乐。并名依乐。立坏苦也。   疏性已逼迫(至)皆名苦苦。   注上苦即行。下苦忧苦。及以相应眷属诸法。是苦之苦。名为苦苦。难思者显其极也。或是忍字。   疏此苦即厄灾难义故。   注先合释已。然后训字。以释成也。苦上有此灾难义故。   疏苦或八苦。   注何以三八。即不即别。答此㸦相影。   疏住胎出胎(至)名生苦。   注苦体苦境。并名为苦。   疏时分朽坏名老苦。   注不由横缘。但时至也。   疏大种衰异名病苦。   注四大不调。所生起也。与时至异。   疏寿命衰没名死苦。   注将死正死。若觉不觉。皆名为苦。   疏不爱现前(至)名爱别离苦。   注此依二人离合生苦。言乖合者。即是离也。   疏所希不遂名求不得苦。   注此通人法。不遂求心。所生之苦。   疏诸有漏行名(至)五取蕴苦。   注除前诸相。皆此苦摄。此八之中。无有苦苦坏苦之名。开彼二苦。为七苦也。随其所应。乐受坏故。生苦相故。问世间乐坏。亦生苦相。何不为二。答稍轻余故。乐时来故。疏中趣字。当是取字。   疏厄谓八难(至)小三灾等。   注三涂。边地。佛前。佛后。北洲。长寿天。世智辨聪为八。王贼难等。名诸危怖。饥馑。疾疫。刀兵。名为小三灾。等取自余水火等难。何故不言大三灾耶。答无有情故。唯此厄字。与苦少异。义门复别。前解即苦。灾难义也。   疏由未照空(至)五趣苦生。   注将解度苦。先辨苦生。苦生由何。正翻迷空而生苦故。悟而度也。   疏既见三种(至)皆能越度。   注依前两解。说慧照空。并离苦也。准此见道。便能照空。不生名度。疏言伏故。又通依分。疏言随故。或通地前。   疏如有颂言(至)方乃具解脱。   注应将此三段之文。于前总释经意之中。子文分出。于此颂中。二缚二治。修因证果。如文可知。显扬颂也。   疏据实照空(至)唯说度苦。   注此却依前但苦果解。为通妨也。理实之下。更无妨难。或体宽字。当理实下。不别言三。亦成妨难。   疏此即空相(至)极重苦厄。   注举最初位伏而尚分。况后位耶。故通二断。及以断伏。分之与全。言极重者。目恶道也。   疏经曰舍利子。   注若如依应。是呼其名。若依胜空。指如此也。例观自在。问经首何以不呼当机。至此妨方呼。答初举菩萨。举之令见。举已方呼。故正是时。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法空后显。   注问言舍利子如何见空。又对于前。文义俱窄。如何名广。答其舍利子。自了人空。彼了自而为空故。举此成前。名之为广。何必文多。名为广也。   疏如应者言(至)除四处也。   注两番科判。文上亦具。除四处障。非配三退。   疏义有三(至)释成空相。   注此依初番。子科之也。或子判同。   疏云舍利(至)少闻多解。   注此下五段。旧科甚误。应如是科。初直解名德。后释经偏举。初中分二。初释名义。后叹德能。初中又二。初别释名。后总释意。初中又二。初解舍利。后解子名。初中方云。初唐梵对翻。后依翻正。各有二句。配之易知。母因能论。子假为名者。此总释意。何因从母。而为名耶。母怀子后。便能论辨。故后生子。从母为名。后二句叹。   疏昔扬智见(至)即时众咸告。   注此是释经。偏呼之意。于中有二。初释经独举。后却辨咸告。唯说胜教已下文是。于二文中。各有举例之文。初举昔于有教之下。宣扬智见。于自眷从。其舍利子。最初悟入。今空教中。故独呼喻。后举此中唯说要妙。以摄万法。无理不空。例呼当机。必兼告余。七五之句。文甚住矣。昔科鱼日。今以改之。或言扬者。取佛称赞。或言初者。约入无学。言胜教者。此心要妙。殊胜教也。   疏彼虽承告(至)方除四处。   注上依初翻。科判解已。下依后翻。科判解之。或兼生下。云何昔科。长分五段。   疏经曰色不异(至)空即是色。   注若依藏疏。舍利子前。略标纲要。舍利子下。广陈实义。后中分五。一拂外疑。二显法体。三明所离。四辨所得。五叹胜能。舍利子至亦复如是。是初段也。中有四门。一正去小乘疑。二兼释菩萨疑。三便正义。四就观行释。依赞所解。两宗有异。胜空只为广前法真。如应所解。为破执实。说空遍计。或即真空。或除四障。具如下释。   疏赞曰谓四大种(至)总立色名。   注释体及名。且以变碍二义释名。可通二宗。现宜为碍。变即变异。碍即形碍。   疏胜空者言(至)破二执种。   注法执之中。复有二也。即经两节。   疏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者。   注牒经第一异不异门。㸦不相异。文上不现非不异故。是其密意。此依如应。若依胜空。实是都无。   疏破执世俗(至)轮转生死。   注此明所破。㸦异有失。   疏今显由医(至)色不异空。   注下都是破。先举病因。显是空无。上个空字。元是实字。或是俱非。约废诠门。言非空有。问胜空胜义。宁是俱非。答前已曾解。今此复云。此依体无不可言故。是废诠门。若依寄诠。一向空也。次下二句。便是寄诠。如胜教下。品证寄诠。此为藏疏。有何差别。答彼望真空。此直谈体。   疏如圣教说(至)我说空故。   注依如应会。空其自然。今此所凭。全体无也。   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者。   注牒经第二即不即门。依如应解。不现非即。是其密意。胜空寄诠。一向即空。若依废诠。亦入俱非。下文只依寄诠中解。   疏破愚夫执此(至)种种分别。   注前执体殊。此执位异。故是两门。经破准此。   疏今依胜义(至)义彰空色。   注言色即迷。云空即悟。既无别性。故云义彰。   疏如何色伏方乃见空。   注伏者赞也。责依世间。   疏如医见华(至)究竟涅槃。   注此举喻成。执似两位。论性本然。劝除此见。方证涅槃。此非问答。连上为破。   疏由此二句(至)非色伏空。   注由此经句。有彼经句。似成彼经。然其证意。由有此理。彼经尔说。故为此证。   疏如应者言(至)色体空也。   注一全空不可孤立难。初由乍也。纵意可知。下夺大意。孤不可立。有一无非相依故。   疏胜空者言(至)空亦空故。   注二亦是非空非有。答此救大意。亦非孤立。且对迷执色是有者。说色为空。理实此空亦非是空。虽有此言。终无所表。故有下破。言空亦空者。下空无也。无此空故。名空亦空。是非空也。   疏如应者言(至)实为经道。   注三本空愚夫成圣难。道者达也。虽立双非。终无所表。法既本空。不假断修。故凡成圣。无所少故。本性同故。下举现事。以破相符。现师资故。   疏胜空者言(至)先即智者。   注四本寂非凡为圣答。分之与种。皆是因义。由是彼因。故说本来即是彼也。既本无别。非凡即圣。两节别者。上节依法。下节约人。或为立理。末二句遮。本无别故。非别先即。或一句遮。一句为表。本来圣故。非凡为圣。   疏如应者言(至)岂非颠倒。   注此即第五本空取舍成倒难。此中有二。一本同用求舍难。意云虽说愚智本来无别。不见二境。断修有殊。体既无异。求舍成倒。后二句难。已上文牒。   疏且厌生死(至)极成邪妄。   注二本同何用厌趣难。前难所救。愚夫智无别。此难所举。本来寂静。由前对举。显不相符。故今别难。   疏胜空者言(至)何成取舍。   注六胜义都无取舍答。其意胜义随难皆许。言其取舍。皆俗妄也。   疏如应者言(至)可忻可乐。   注七真无断修成倒难。俗事有别。仍说即空。空是胜义。终是无别。故成相违。既本无别。返难悟迷。真无修断。精进虚从。愚怠当宜。故是可忻彼。若救云不修不悟。云何破邪令应门。彼何修何悟。可思。   疏如世尊言(至)波罗蜜多。   注有将此下。于前破中。大文分出。问意有二。一意。二相。意为于何如会耶。   疏若诸有情(至)密意义趣。   注下至如理会通已来。答第一意。为此故会。先举所为。此总标也。昔科不当。此显不了。未是会经。应告之下。方显密意。   疏于此经中(至)皆如幻梦。   注此是举经。但有四门。更有一门。皆等虚空。下彰不了。   疏于是等法(至)言非佛说。   注于是之言。指上空经。等字更等。一切密意。愚夫不了。生诽谤也。   疏菩萨彼为如理会通。   注上举所为。此正结答。或问无二。上述所为。此下正会。亦句与前问文合科。   疏应告彼言(至)皆无自性。   注此第一门。此依在言。离言为会。亦约在言者。说诸法无。非离言性。皆无所有。或所言性。便指遍计。   疏虽有一切(至)皆无有事。   注此第二门。说得共相。故纵依转。谈无自体。夺为无事。或指遍计。   疏一切诸法(至)无生无灭。   注此第三门。亦牒可言。或直遍计。既本无体。谁生谁灭。故说言无。   疏又如幻梦(至)都无所有。   注此委解喻。便为俱非。直似说无。故为密意。   疏如是诸法(至)都无所有。   注亦在离言。或言即执。说入俱非。正合中道。   疏由此悟入(至)皆如幻梦。   注此为合结。言无二者。法喻同也。   疏如是菩萨(至)如是开示。   注于中有二。初结前三门。后知说如实。初三门者。一无所无舍。二无增无减。三无所失坏。若法之下。知说如实。先知后说。如有知有。即是不舍。少分不作损减。不失坏有。如无知无。即是不取少分不。作增益。不失坏无。或唯释成无所失坏。如其所知。下是说也。   疏当知是名(至)方便善巧。   注此是论文。后方疏语。   疏此经意说(至)名无性等。   注下是疏语。附前论文。却对胜空。会本经也。先将所执。皈前四门。无性等字。具等四门。后遮非执。亦如于彼。先遣后存。如文可知。   疏达所执无(至)有知为有。   注下辨其了知。仍指结文。以为成证。或为释彼。略言一门。余二准知。准此前说。在言约执。智字传差。合为知字。   疏若依胜义(至)失坏正理。   注下责胜空。先牒定也。少即分。空无少有。显全无也。或者是有字。次下正责。二句依前正会中责。四门并说。有离言故称悟之下。依结文责。亦有四门。说其非无。配之可知。称即会通。文称说也。上并破他。   疏由此故知(至)非法性空。   注乘前总举本经大意。约遍计性。名之为空。亦通三无。并准前解。   疏愚夫所执(至)故应双遣。   注依所执性。为经所遣。所遣二门。即成二倒。义颇同前胜空所解。但非遣体。与胜空异色。言若执非空者。色不异空。非异执所遣。及色灭无方成空体者。色即是空。即空所除。   疏显色事理(至)颠倒见。   注显色之下。附经结劝。   疏妄情既断(至)不见空华。   注乘前明断。喻显可知。   疏二乘外道(至)都性非有。   注再标性无。立理会违。   疏故圣说言(至)亦皆空也。   注据此文义。似近证前二乘外道。执实之下。然应别科。作会违来。文甚显矣。   疏故有颂言(至)许灭解脱故。   注初二句依他。第三句遍计显本无色。非先实有今始无也。第四句圆成。或中二句遍计。   疏圣教又说(至)非不从二生。   注上三句遮实。第四句从幻。   疏虽无处说(至)缘可得故。   注此是结成。更别无妨。   疏此若无者(至)而得解脱。   注依他为俗。圆成为真。依谁所证。由谁能证。然并从前圣教下来。此上释文。或从引证。引文疏释。道回成之。如文可知。   疏或空者即法性空。   注前拟遍计。三性名空。而非异等。此第二解。先以空字。目其真空。后方释意。色中有三。并不异等。下文自悉。   疏若执遍计(至)极成迷乱。   注此牒所遮。举执显迷。并是当经上二句遣。   疏今显二色(至)双除妄见。   注当经后门。影牒计文。或前之异言中亦遍。非即便是空异义故。或文影显。若依如是。已前为遮。此下显正。应舍之下。为责劝辞。释皈真意。言二执者。定异及离。双除亦只是除此二。   疏法性之色(至)此复何惑。   注名真为色。空已目真。故云何惑。言不异即空者。入经两门。   疏圣说二谛(至)皆有真俗。   注此下大意。为前解经不异及即。恐唯尔故。引此文也。昔科引证。甚失文意。此一节文。标二谛中。各有真俗。   疏有俗俗俗(至)有真真俗。   注此释真俗各有二也。有俗谛是俗中俗。有俗谛是。俗中真。前三后三。如应配之。真中准此。即当四句。然非约唯。   疏即俗有真俗真亦俗真。   注此结文。有本之中。置重真字。上是有字。即俗中有真俗。真中亦有俗真也。   疏有俗有真俗无真灭。   注下皈破意。牒其相形。有俗必有真。俗无真无也。灭取无义。   疏既非无色(至)定不异即。   注牒其二谛。必相形有。次下方遮。定不异即也。既色与空。二必双有。亦色望空。非定不异。及非定即。   疏故真空与色(至)非即非不即。   注上遮一向不异及即。此方结令入俱非也。   疏今遮定异等(至)亦非不异即。   注入俱非已。须却会经。等字等取定离计也。二句会局。二句显通。且如不异。不云一向。既不言唯。故意便通。非不异也。   疏辨中边说(至)是说为空相。   注此论是解般若经故。证此意通。初句三义。无二取故。有依圆故。无遍计故。或故字两用。无二为标。有无为释。或为二义。于依圆上。无二取故。有此依圆之能无故。后解为本。然多只约圆成。名为有无故。如言此中唯有空也。次下二句。为二门义。如常可知。末句为结。   疏今说色空(至)破疑执故。   注恐外问云。何须色空。更㸦相非。及㸦即耶。一不异即可了知故。此释意云。若只说云色不异空。恐义或执空莫异色。故更㸦言即中准此。   疏前说观自在(至)令除四处。   注练磨除四。虽是相对。及异相藉。然非别配。但可说云。由三练磨。不退屈故。随除四障。配位如灯。不能且录。然今意说。但在资粮加行二位。   疏一者二乘作意(至)执着分别。   注一离二乘作意障。菩萨有时。起二乘心。名为作意。二乘之作意。此即为障。障或能令离自断此。今取能断。二离诸疑离疑障。准此文中。离疑是执。作相遣已。二即是障。上加离字。准前释之。三离所闻思我我所执障。我我所之执。闻思我我所执。其执即障。离字准前。然今疏文。亦有法执。其所闻思。或为我所。或执为法。四断除分别缘法义障。此言法义。即骨锁等。分别即缘法义之分别。缘此即为障。断字准前。今此疏中。无牒名文。   疏今说色等(至)出世行成。   注既说色等。或不异空。或即是空。何所忻厌。何疑何执。谁所闻思。其体锁等。亦并为空。故并除之。除已入见。故自在见前。   疏经曰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注亦列二门。前皆已说。   疏赞曰恐彼疑执(至)亦例同色。   注或疑或执。余法不同。唯色不异空。是第一门。唯色体空是第二门。   疏能领纳境(至)并通名识。   注余蕴易知。于行蕴中。摄四十九心所法也。并不相应。有七十三。云迁流者。别得总名。   疏谓如识住(至)如是次第。   注依瑜伽说。说四识住即余四蕴。为识所住。及能住识。以色为初。故此举之。   疏然由世执(至)不增不减。   注上半叙执。下半破之。如文易知。   疏愚夫不知(至)并说为空。   注应云破有谈空。显非实空。   疏二十论云(至)但法有因故。   注此颂是说无我但法。既法有因。故非实空。法有字倒。捡彼论云。说无有情我。但有法因故。   疏等者等取(至)五种善巧。   注今现行经本。无有等字。应是疏主所见经本之中有也。不云此本。或脱加故。此随下经。但等五种。   疏然大经言(至)通摄一切。   注此准大经。等一切法。先引后结。上个说字。宜为设字。假设尔也。岂况涅槃。   疏胜空如应二皆准释。   注一一同前判色文故。   疏经曰舍利子(至)不增不减。   注依今赞解。是诸法空相者。指前体相。下有三门。名义如下。若依藏疏。已下却是显法体也。此总下别。   疏赞曰前告法体空今告法义空。   注虽告体空。恐犹疑执。虽相体空。其空之相。为生为灭。为垢为净。为增为减。若生灭等。云何体空。故复告之。若约胜空。此广义空。亦有人法。问义法可尔。言舍利子。云何义空。答名虽同前。连下之势。取上义空。名广人空。不尔云何近而重举。若依如应。一时不遮。   疏是诸法者(至)翻此名灭。   注三句解初指法之句。余解三门之所遣也。如常易知。   疏胜空者言(至)空相皆无。   注一向体无。故无生等。问前举舍利子。言广我空。今举舍利子。何故不说。答前已说故。有准知故。又准破法。前广体空。其破我中。亦分体义。准知不解。文亦不重。如应准思。   疏如应者言(至)不生灭等。   注三性并依遍计者说。其色真性。可约自体无生灭。及不增减。但依除执。   疏又若有执(至)㸦有增减。   注前约三性。通遍三门。此依二性。别总配之。其遍计性。当二所遣。不别言也。言互有增减者。未证之位。真减俗增。已证翻此。   疏如是定执(至)似水生等。   注此除执有。下皈中道。喻有存遣。如文可知。炎字音焰。义亦通尔。   疏又设难言(至)此亦应尔。   注此下三难。却难前告法体空中。空目真空。   疏今义答言(至)真空不二。   注此下三答。并犹随经。以喻密显。若据法言。非一向即。故不相同。疏末有此。   疏复有难言(至)而空相无。   注难意准。前答中不谈性净。但约从依。故说但无。   疏故有颂言(至)由客尘所染。   注初二句标。正符前答。后二句释。却谈本净。以合在缠俱非染净。出缠全净。   疏或有难言(至)空亦应尔。   注此言皆空。皆即空也。言增减者。约教说有。名为教有。影实有也。   疏今义答言(至)由是事理体相故。   注前节举喻。大意同前。末之六字。方申显理。事理不同。体相有异。故不一向同真空也。   疏经曰是故空中无色受想行识。   注若依藏疏。下明所离。今言所空。大意颇同。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所无之法。   注文中两义。一恐义不明。恐说有而犹空。二令观纯熟。令真再观为无。   疏承前起结(至)诸所无法。   注此解标句。通其六处。如应解此。亦复如是。   疏如应者言(至)皆随执有。   注此依通行。但举五种。前三为远。后二为近。二乘各一。彼字之下。疑脱随字。仍置等言。不无菩萨。亦有执者。   疏今对说无(至)其性都无。   注前执总举。意遍下经。后遣唯蕴。入此唱也。   疏前佛方便(至)非谓实有。   注说为空已。却会经文。会已引理证。昔科不愿。   疏故经颂言(至)应作如是观。   注枢要说云。天亲菩萨解云。别喻九事。谓相。见。识。器。身受。过现。来世。故说九喻。各依别义。不可会同。论云。譬如星宿为日所映。有而不见。日喻本智。我法二见。如医障慧。识了如灯。为彼贪爱之所依故。如蛾爱灯。器假如幻。身命不久。犹如悬露。以受顺苦。如泡顺水。过去如梦。现在不久。犹如电光。未来种子。犹如虚空。出生云故。现行如云。   疏有为之法(至)故非蕴相。   注若依科抄。上约遍计。下依二性。今观疏中尚有之。已前是约依他说之。约依他上所执无故。说幻空中无真蕴等。此下牒前。况遍计性。意六有为缘生。尚非实蕴。名空中无。况执蕴可说有耶。言非空者。却是显实。重加非字。即非实也。后之二句。既真中无。前有两门。一三性各空。二真空为空。上依各空。说前二性空中无蕴。此下二句。合说三处。真空无蕴。义无别故。合说之也。问于真空中。二无性蕴。如何无别。答自非非余。文义合也。   疏是故空中都无五蕴。   注三空一真。并皆无故。   疏经曰无眼(至)触法。   注前六后六。根境别无。二六法故。能所取故。   疏赞曰此说空中无十二处。   注如应大义。亦同前蕴。三空一真。无十二处。幻空无实。遍计无体。圆成非是眼色等故。亦名为无。下更不解。准此知之。   疏胜空者言(至)故说皆空。   注说有为权。说空为实。体实是无。已字上句。   疏如应者言(至)说为处义。   注唯字之中。显非真实。不尔遮何。   疏然以世间(至)次第如是。   注此依六根。说其次第。准境应尔。或相合说。仍须更言。先根后境。相见眼也。问讯耳也。涂香鼻也。受膳舌也。侍给身也。分别意也。如客来者。必先相见。乃至最后分别高低。   疏因眼耳(至)意即八识。   注此中不言八识。如何准瑜伽及因明疏。五识随根。意识通二。随与俱故。七八俱非。有说六识亦无离合无形质故者。非也。只可说云。随根处说。云在中故。所依处故。举根显识。不顺此文。各别说故。   疏果位不定。   注此言果位。指自在为。即十地等。许尔用故。离合不定。有但说识。为㸦用者。特违此文。若不㸦用。是则因果至不至同。何言不定。   疏眼耳用胜天得通名。   注由离中知。名为用胜。此依因位。若依果位。五根皆立。有说根㸦坏法相者。特违此文。应说不怀。依未自在。   疏变化非真唯欲色界。   注上句拣非。明此辨实。非变化者。下句约界。是辨实根。言通欲界。兼业报说。修唯色界。此乘辨通。泛门如下。或此泛作界系之门。下纳类辨。或上一句。别是一门。   疏下地诸识(至)用有胜劣。   注下依上中。有此四力。此并借识。故有业缘及法力也。诸位修习。胜劣不等。随五位说。   至如次九八七五缘起。   注因说异地。根识为依。便说能依识之几缘。故非大文。非数前四。余别有九。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种子。七分别。八染净。九根本。后三如次。六七八识。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肉眼具九。耳八除明。鼻等三识七。又除空。天眼同此。第六识五。又除染净。即是根故。又除分别。即自体故。第七三缘。又除根本。即是根故。故第八四缘。却加其境。后三所除。其体同者。准前不言。除意有别。且如第七。亦除分别。为非所依。非为自体。除染净者。却为自体。八除染净。却为是根。此但言五。不言四三。约六识也。随小乘故。说六二故。   疏色谓影形表(至)无为。   注色举三类。细三十一。显有十三。青。黄。赤。白。光。影。明。闇。烟。云。尘。雾。空。一显色。形色有十。长。短。方。圆。粗。细。高。下。若正。不正。表色有八。取。舍。屈。申。行。住。坐。卧。复更各有可不可意。及俱相违。声中更有非执。及俱所生。更有可意。及不可意。俱相违声。圣非圣言。及成所引。世所共成。遍计向声。共十二种。香中更有好恶平等。共六下三举足。然触与法。亦不别列。   疏初五唯二(至)有漏无漏。   注下有六门。一三类门。初五色根。无等流故。二三界门。无色俱有定果色故。此不论意。今于无色。亦有异熟。三表非表门。十唯非表。四三性门。但依本性。若依从表。色声通三。五依造门。即质为亲。离质为疏。或界满等。同别为之。非辨体故。名为假造。六漏无漏门。如常易知。   疏二十颂曰(至)如化生有情。   注上言化生。即是当机。下言化生。即是中有。上化教他。下化若忽。上生众生。下生四生。下为举喻。如中有身。非实有情。为遮断见。假说为也。   疏此说佛为(至)除舍我执。   注为除我执。于离言中。强说为处。如说中有。问中有实有。何名密意。答不现幻化。名为密意。非无形相。名密意也。若尔诸说四生及九类等。应皆密意。答事实同然。举非现见。密意义影。又是正例四生等故。又彼中有非别一报。本有正故。   疏二乘不了(至)执为实有。   注此下入经。却是指前执十二处。非指化生。   疏今显所执(至)而结处无。   注文具三性皆无处相。二句遍计。二句依他。言无非两字。名训双举。非是重遮。若作重遮。却是显有。或非字差。宜作有字。或作真字。或更脱个非字。或实字差。合是空字。寻前蕴文。自可知也。或指所执。名为非实。缘生中无。然同蕴文。易可了解。二句圆成。二句总结。并可知之。   疏大经以言(至)法处空。   注有名无实。故是空相。   疏经曰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注经依眼界色界眼色界。六三为排各别对也。   疏赞曰此经空中无十八界。   注三性各说。或说真空。并如前说。   疏胜空者言(至)例中间十六界。   注此文如应。亦如是为。   疏世俗故说有(至)自性空故。   注五四之句。大义同前。   疏如应者言(至)名之为界。   注约此假立。影非真实。   疏前处次第(至)次第如是。   注但准六根。次第如是。境识附根。不同前处。言识界随生者。是附根列。不同处也。   疏能取于境(至)六识界相。   注三六为释。义类同故。作用如是。非如是次。   疏然佛说法(至)机欲待故。   注此有两门。初依开合。互有广略。后依法数。名略中广。为愚三故。有解属上。蕴为愚所。处为愚色。界辨愚识。今恐属下。即略中广。前中但只现略广故。   疏破我能持(至)便执为实。   注破彼实我。遂约能持。假说为界。二乘便执也。   疏所执都无(至)亦结此无。   注亦具三空。初句遍计。次句依圆。依他但约圆成非执。或约离诠。   疏经曰无无明(至)亦无老死尽。   注已前唯说无蕴处界。于此缘起。亦说尽者。正对治故。前三远故。于四谛中。灭道便是。智得亦然。上依如应。若胜空。尽即空义。然亦便是当对治也。又如下解。   疏赞曰胜空言(至)下无近观。   注对前三科。名之为近。   疏下无近观(至)说十二缘起法。   注再牒所生别解。此观是谁观也。此上文义。如应亦同。   疏又说无明(至)今说为谁无。   注同前三科。说为实无。昔科为引证。非也。末句属下。亦非。应云此是解脱缘起。次下之文。解亦无尽。   疏尽者无也(至)无老死尽。   注此解无尽。能尽即空。说空亦无。名亦无尽。以此合前。当说俱非。然彼废诠。前以数说。   疏十二缘起(至)今影显之。   注此为通妨。恐外问云。前三后二。只说遣体。云何今此复遣空耶。故此通之。   疏如应者言(至)皆有顺逆。   注二顺二逆。如下应知。   疏杂染顺观(至)重观法说。   注略指顺逆。依何观智。顺相生观。名依流转。此即初观。于后加行。观心纯熟。逆推前因。由谁有等。名为逆观。本智断根。最初无明。后得重观。逆之先苦。故此顺逆。次第如是。准章净逆得无学已。方乃作之。   疏杂染顺观者(至)具十二支。   注初智力劣。不能逆推。殊未相准。若依作因。但有十一。此依观体。故具十二。   疏一无明(至)谓衰变终没。   注对即触对。对胜可意。劣等准思。余如唯识瑜伽等论。   疏此观由痴(至)之所随逐。   注痴即无明。世叶皆邪。本识随业。名色五蕴。根漏六处。触受为二。种子感果。通上六支。耽着即爱。滋长为取。业等为有。后二可知。   疏故契经言(至)生缘老死。   注先能后所。为缘生也。   疏识等五种(至)说为后缘。   注此是说种。约当生位。说相生也。   疏杂染逆观者(至)安立谛说。   注望后清净非安立观。名初名习。或望齐识。   疏谓老死(至)历观诸谛。   注上死字下。脱个苦字。或体即是。故更不言。此文是说支支等起。各观四谛。成四十四。   疏由老死支(至)先逆观察。   注此文通妨。连前亦得。   疏以三种相(至)三非不定。   注此依苦集。支为四类。二集五苦。三集二苦。正观之者。支支别观。有三种相。观末一支。观作因时。类类同为。故下细因。说爱取有。此在大论第九十三。若依科抄。应云以三种相。观其五支。云何但言观老死耶。故此但是观老死支三因缘也。观初二依他。后一观遍计。前二直观。后一再。即除上二因。余更无故。   疏感生因缘名细(至)而有老死。   注法华但二。仍先说粗。后近说也。此先说细。从前说也。邻者为近。隔者为远。近即易知。名之为粗。远者难了。名之为细。但能为缘。便名因缘。此言二生。即是粗细之二因也。论云。感生因缘自体。亦名为生。即生自体。亦名为生。此文仍是解前二因。   疏当来老死(至)粗生为因。   注二世料拣。未来老死。其生未有。不说粗生。现在老死爱取已灭。不说细生。故各说一。义灯更有各通二世。谈曾当有。故各二也。   疏除生体余(至)名非不定。   注伦疏判此以为审因。故七十七。四字为句。生因二因。所言余者。即是自在及冥性等。故是遍计。此当一支。准九十三。次下有文。例指四支。论云。如观老死。生有取爱。各由二种。如理观察。当知亦尔。此指例文法华义灯。及此并无。故使后学难见十支。问生支二因。其相云何。答至下当述。   疏虽观老死(至)未为喜足。   注二句总指。约支至爱。二句约世重举。后际者。要接现苦故。不言现际者。隔爱等故。已上具牒。虽观五支。各有二因。为未喜足。非只牒前。爱等为因。此并牒前。指例文也。   疏还复观察(至)现在众苦。   注后苦之集。即爱取有。后集之因。即现在苦。此苦即是识等五支。   疏谓遍逆观(至)名色与识。   注观上现苦。一一应有二因缘也。准义应悉。论文准前。已例生等。更不言此有二因缘。义应尔也。   疏观未来苦(至)现法苦有。   注将皈退还。再牒初观。未来老死苦由谁有。知由当集。此言集因。集即是因。复观此集。由谁而有。知由现苦。如是观时。便知现苦从前集生。疏云。知由从先集所生起。识为边际现法苦有。先集即是无明为行。   疏既知从先(至)此云何有。   注既观未来集因之时。已兼了知。现苦从彼。先彼先集所生。更不复观。此之现苦。云何而有。问章文似别。云无明行。不异爱取有。故释曰。即是兼了知之所以。又解。此文直说。不观识等。细因已了知故。即于此中。便知行支。亦二因缘。同爱取有。故章云。即意如此也。若不尔者。未是不观行支。所以但是识支之因缘故。细思。   疏由识名色(至)齐识退还。   注法华无死后一节。在瑜伽论第十之中。此说支支。等起观察。齐识退还。识由谁有。知由名色。故不复观无明与行。又九十三。次下之文。犹如束芦。还复顺上。逆回观心也。今此引者。义亦当用。由其识支。亦有二因。前文依论。了识细因。其粗因缘。识者是何。不同受等。有识为故。故此引之。识支粗因。即是名色。由此便是退还所以。如是从观老支已。次应观生。亦有二因。爱取有为近。识等五为远。即观远时。亦便知由先集所生。更不复观。识由谁有。观生支已。次观有支。近远同生。但近减有。次观取支。亦同有支。复近减取。次观爱支。近即识等。远即初二。受触六处名色粗因。同爱但渐减一。细因已知。后观识支。细因已知。但观粗因。即是名色。知细因处。便准行支。同爱取有。有二因缘。观粗因时。当九十三。犹如束芦。更不复观行支因缘。以此名为齐识退还。前节辨初观老死支。此文直至观察识支。如是一因观十支。附四十四之所为也。不尔如何在此门中。又依前说。宁观十二支。仍是属观识。为因故。前观生等。亦作因故。若此为十等起观者。应十二支。如何说言四十四智。观十一支。思之。伦判节观三相文。七十七智。后节苦等四十四智。今勘论文。直是两节。可应详之。   疏如是顺逆观察苦集唯十支。   注问顺观之中。观至生支。何言十支。答准章及灯。此剩顺字。或即下云。有依顺染。不说生支。机欲待故。然文非彼。或此顺字。可准瑜伽。次下文云。后还顺上。   疏次观灭谛(至)乃至无明。   注此虽通举。亦是属观十一支也。   疏云何一切(至)彼若方灭。   注此即总推。直指末后。实一一支。皆别观也。科为问答。非也。   疏次更寻求(至)令起现前。   注此有漏观。故忆师授断伏之道。有漏学修。故是世间。   疏如是数观令现增长。   注此文虽是习道谛中。或通灭道。或贯苦集。或接下势。直云顺观。   疏是名杂染顺逆观察。   注大文总结。   疏清净顺观者。   注是根本智无分别观。谈之为顺。正断因故。   疏由先已集(至)皆不得生。   注于此文中。先说断惑。后明业苦。初中有二。初总明断惑。受中摄取。后别证解脱。诸无明下。是第二段。于中有二。初断无明。证慧解脱。欲字宜为断字。后断受取。证心解脱。章云。无明灭故慧解脱。诸惑灭故心解脱。次无明灭故下。是断业苦。章云。无明灭故无发行。诸惑灭故无现生。惑业无故。后果不续。得无学果。得无学已。逆观所灭。(云云)今文不足。互相影显。   疏是故经云(至)忧恼皆灭。   注文似相连。然亦两节。具证前义。先是证断。此即进至忧悲苦恼。   疏唯有识等(至)般涅槃界。   注此下说得前通因果。皆为此故。此但说二界为利。   疏清净逆观者。   注是后得智有此推想。   疏由谁无故(至)老死灭。   注灭无别者。其空华等。但可言无。不可言灭。以无无故。其色心等。可说言灭。先曾有故。依此此应云直谈不有为无。先有后无。明灭故二义别。无作无常。准此二性。科为问答。非也。此但自审。   疏知由无作(至)老死灭。   注二种缘生。各对一义。无作破我。故是其无。无常破常。故是其灭。言二生者。即是种现。勿自粗细。   疏如是乃至(至)行灭。   注上言发起缠生者。种子生现。下举种现。无故行无。余文可知。   疏是名清净顺逆观察。   注问七十七智。同四十四。有顺逆不。答文但有逆。章云。六十二支。一一支逆顺观。各有四谛。乃至总有四十四智。逆观十一支。一一中有二因观。推因智。审因智。令智根本。过现在亦然。观十二支因缘教。名法住智。总有七十七智。   疏有依顺染(至)机欲待故。   注或机。谓生同识等故。   疏说逆唯九(至)非集因故。   注识在名色。同观便上。   疏或观十一(至)智种阙故。   注即是前说四十四智。诸师皆解末一句云。修无明断。智种阙也。种者类也。阙者无也。又解。此句通妨。而来恐外问云。无明无因。宁无老死。今此通之。意云。观智之中。但说一还。而相接观。智种阙也。举种彰现。谈根言种。   疏世尊如是(至)染净缘起。   注如是之言。指上所述。皆为获益。而彼不了。计执生也。即是下经之所遣。   疏今说彼无令舍执着。   注此正除遣。此文乘上。述经大意。已下之文。会经阙也。   疏于杂染品(至)例中亦无。   注二门文阙。顺逆之中。阙其逆故。列支门中。阙其十支。乃至起中。逆全不现。然并例准。   疏故第六地(至)方除生灭障。   注此或远证独觉有执。举胜类劣。或即近证有其染净。说生灭故。下释者是。   疏生者顺染(至)老死尽。   注障言生灭。配前染净。而无逆观。或即此文证无其逆。毕竟有不。亦须例之。胜空言尽。即是其空。如应言尽。即是净也。   疏其所无者(至)缘起灭理。   注或此已前。并是依无。遍计性解。遍计名空。空中实无缘起支也。非无依他。及以灭理。   疏以契经言(至)业不云故。   注虽观为无。入于真观。不坏依他。名为不坏。非正所断二障在也。但谈方便。观遍计空。不空依他。后二句释无。我有业名不坏也。   疏依他既非(至)故并无之。   注既字之下旧无非字。传者脱也。今已加说。即是无实。故依他空。无二缘起圆。成之中但。言无染文。略故。也又染易知。   疏若善恶业(至)故应详究。   注结责胜空。大义易解。   疏经曰无苦集灭道。   注苦集二谛。有杂不杂。有分全杂。如常分别。   疏赞曰前无(至)说应四谛法。   注赞曰之下。脱胜空者言。今已加说。此之文义。大同常途。   疏又说四谛(至)自性空故。   注科文甚误。应云已上成为声闻。此文正说。本性空无。   疏然上兼下(至)方说谛无。   注依此文意。举其上下。显成在后。问如此次第。从局向通。后无智得。宁唯菩萨。答据其名义。实是宽通。别得通观。唯目菩萨。如是六门。并是从狭。向于宽也。或前五从狭。智得是主。故在于后。   疏如应者言(至)四圣谛。   注问胜空岂非用此文义。便别叙耶。答彼宗多分。直拂之故。不乐多门。度彼不用。   疏如是八圣谛非二乘所知。   注问其安立谛。宁非彼知。答依经所说。非彼所知。亦坏缘故。或知体不尽。有说合八非彼所知。   疏分段生死(至)名非安立谛。   注二门各有别总名。恐繁不述。   疏总合说者(至)生死果因。   注合说二门苦集名义。显依总相。名义同也。   疏四种涅槃(至)出果因。   注合说二门灭道二谛。合意准前。然无住处。通安立不。思亦通之。菩萨亦作安立谛故。   疏如疗病者(至)灭法亦然。   注先喻后合。行者为疗。自疗之也。法言观故。或佛观。知疗者为佛。言病除者。约除说也。法者因法目药如道。   疏唯圣知实名为圣谛。   注此释圣谛得名。所以此中实字。解谛义也。   疏或随观察(至)名非安立。   注其非安立。总有四种。一虽说苦等。非随粗智。而安立故。名非安立。如前已说。二三心非安立。二三空非安立。四一真非安立。后三病约不作四谛。而安立故。今此即当第三门也。   疏逆观四谛(至)道如行出。   注七周减缘后而减。名之为逆。此虽总列意。要末后从空入见。苦四易知。但空无我。有差别者。空约无体。无我无用。故二差别。更有多义。不能具记。集四行者。爱能引苦名因。复能招集令生名集。集已令起名生。复于当来诸苦种子。摄受招引名缘。初三谈前。将正己也。灭四行者。如是集谛。无余息灭名灭。令一切苦无余寂静名静。如是灭静胜上名妙。是常住故。出系名离。道四行者。对治名道。实知名如。于四谛门。随转名行。于向能趣涅槃名出。或向灭名行。离生死故。名之为出。各有四行。不增减者。皆由苦谛。有四倒故。集有四爱。灭道治之。应勘净静。   疏由苦谛行(至)故有通局。   注恐外问云。谛各四行。云何苦四。通后三谛。余三不尔。以此通之。所治通故。能治亦通。余三不尔。此文意要通者存之。即存空也。正遣有故。   疏为入真门(至)方入真故。   注恐外问云。经说苦等。即但安立。云何强说非安立耶。以此通之。设约小乘。入真亦须非安立也。昔科不现。   疏于非苦等(至)如言起着。   注不了强言随言为定。   疏今破执彼(至)由此并无。   注执彼字倒。宜云彼执。三性为空。空中皆无真实四谛。故说言无。如文易见。问何名谛。答翻定乐等。亦称实故。   疏故第五地(至)方除染净障。   注此证有执。及须除遣。或以胜类劣。只证有执。   疏染者有漏(至)灭道二谛。   注释皈四谛显引正同。此所遣也。   疏经曰无智亦无得。   注得即证也。一目所得菩提涅槃。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此无菩萨近观。   注如应亦应作如是说。   疏能证道名智(至)所得亦空。   注两句虽同。下便定空。义别如应。或此举能得。类所得也。   疏如契经言(至)总合说故。   注先举妨难。不但智故。两句通之。得字便言总名智故。昔作引证。非文意也。   疏若法非空(至)复何名得。   注即是释成无得所以。亦举所得。类其能得。旧云料拣。   疏故大经言(至)菩提亦空。   注智及菩提。是此略经。能得无故。   疏如应者言(至)亦无智得。   注加行资粮。名之为近。无智得。今说此正在真空。今谈加行。或即望前三科观无名近。准前言近。并在所无之上说也。约无遍计。非依真位。   疏如有颂言(至)识无所得生。   注上半无所取。下半无能取。依识言有。即指情也。依境言无。即谈体也。意云。依识谓有。所取实无。其境既无。识亦非有。   疏无分别智(至)亦离二取。   注本后虽别。而无二取。其义等也。颂文但总。何以分于两下。应以前颂。证前总文。此别解已。复引一颂。亦是通也。   疏复有颂言(至)无得性平等。   注上半立理。下半为结。言识之处。皆因有漏。识执有得。据实即无。故知二取。至无得位。平等无也。性即因理。理智平等。宁证后得。义通无妨。或此有得。因加行智。   疏余位执种(至)谓有二取。   注乃至加行。并名余位。约未分明。似故名有。非约相分。名为有得。今破执实。不在加行。或拟令远。遣亦无失。或约未明。谈为有取。遣种子也。   疏破实能取(至)然断能破故。   注此有二解。初无智得。各遮一取。后无智得。各双遮。无智及得。俱各遮二。言别遮者。对下遮用。别遮体也。虽言俱遮。仍分体用。各别遮也。依此解得便通能所。智中如何遮所取耶。所未句释。然断能取。所取亦无。故遮一能。俱遣二用。   疏此释皆除遍计所执(二句结前)依他幻故(至)都无二相。   注下文别解依他圆成。合之三性。总说名空。空中皆无实智得也。   疏故依三性(至)一切非有。   注结遮胜空全无也。   疏说智及智处(至)不取相故。   注处即所得。俱不言无。下言真者。即根本智无相之取。目见分也。不取相故。无所取也。   疏经曰以无所得故。   注藏疏不为释前之句。为第四段。辨其所得。依幽赞解。故有用此言所得。非前前所得。通目诸法。名无所得。通成前也。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一切皆无。   注结释大同。但全无体。   疏如应者言(至)十有为无有。   注缘即缘起。应理为处。非处翻之。根即信等。谛即四谛。余者名显。   疏由舍利子(至)近远加行。   注虽未回心。此谈种姓。名为渐悟。为说此观。令后不执。由是此性不同中边。具说十也。三科通远。后三近。并名加行。有以根本连上加行。分为三对。恐非文意。前来不曾遣根本故。藏疏六门。科为四段。前三只云法相开合。是不能分远近观也。   疏根本种生(至)都无所有。   注上文说言由舍利子。渐悟大乘。故此指彼根本种子。便通二性。故今为彼说六善巧。至真观位。(云云)如下。或可此句连下而用。正辨能遣。仍乘上云近远加行。遂云根本。此通本后。故复言二。意举初生。故加种字。或可二字。元是生字。思之。初六即目第六意识。非第七者。无断用故。或即遣六。名六真观。或是入字。下言六相。即前蕴等。   疏依他圆成(至)通释上无。   注上是遍计。下辨依圆。文说三性皆无定相。故以无得。通释上也。   疏如大经言(至)亦无所得。   注证通六相。皆无所得。般若即是智得中故。经之密意。前后已解。   疏经曰菩提萨埵(至)究竟涅槃。   注若依胜空。故字已上。是叹因依。心字之下。是叹断利。究竟涅槃。亦是所遣。若依如应。因果分别。此是叹因。故字之上。是叹依学之德。心字之下。叹获胜利。依第二番。先叹离苦。仍举后邻。后叹圆证。正现菩提。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断障染利。   注问何以故两宗科判便别。答胜空二二为相对故。如应涅槃不可遣故。   疏依即前说(至)怖者惧。   注先解能遣。后解所遣。逐难训字。如文可知。   疏未依慧悟(至)究竟涅槃。   注至忻涅槃。并是未悟。涅槃同梦华等也。   疏既依般若(至)一切远离。   注从浅至深。并遣之也。   疏如应者言(至)圆证也。   注两节之文。如前已指。   疏此叹菩萨因位修益。   注上略此字。今已加之。指此一唱。是叹因益。并皈菩萨。究竟涅槃。叹当能获。准此必是因果为科。   疏菩萨常时(至)名依般若。   注此解所取般若之体。具前五种。次第修习。名依般若。   疏挂谓烦恼障(至)但通二障。   注前解且别。后解义同。   疏恐怖者(至)他胜所起。   注起此在于资粮已前。此文是辨起之因由。非是出体。第四十七住品之中。极欢喜住。离五怖畏。此即彼文。若出体者。纂伦同云。不活畏。以我见我爱资生爱为体。恶名畏。贪欲为体。死畏。以我见为体。后之二种。并痴为体。   疏颠倒者(至)谓我。   注前三后四。总别分之。其心倒者。邻近得名。除想见二自余诸惑。以为体故。   疏于后四种(至)谓余烦恼。   注此解前三。想体如名。见即是下四倒中见。心当等流及根本也。谓字之下。疑略余字。今已加之。   疏此有三种(至)谓余烦恼。   注下出四倒。身见是无我我倒。常见是无常常倒。见取是不净净倒。戒取是于苦乐倒。贪通净乐。此文中间见字之下。少个取字。今已加之。即苦四见及贪为性。   疏梦想者(至)故名梦想。   注是想之梦。名为梦想。此即通取生死之位。   疏前之七倒(至)故名梦想。   注此望颠倒。即梦想也。应云初约颠倒即梦解。后约因果不同解。   疏或前诸倒(至)即生死果。   注因果不同。故非持业。可作依士。或作相违。   疏如处梦中(至)标梦想名。   注依第二解。恐外问云。生死为梦。因果皆然。何以于因。不言梦想。疏答大意。果中梦显。属身境故。应更问云。死生之果。亦是颠倒。何但于因言颠倒耶。疏无此答。可准答云。见等因增。故但于因名颠倒也。   疏梵云(至)性湛然义。   注二字别解。如文易知。   疏离真如性(至)说有四种。   注初二句纵。当本性净。元无二体。亦无别相。或无别者。纵说为多。亦无别也。如实除等。或体及位。下夺余三。缘即无住。约非智故。尽即后二。因果尽故。   疏一自性(至)法真如。   注此即出体。依唯识论。更有有十义。如彼。   疏二无住处(至)清净真如。   注处即生死。及与涅槃。处之无住。即是悲智。无住处之涅槃悲智。常为所有。能转如二翼也。   疏三有余依(至)所显真如。   注并依主释。或即无余依。即是涅槃。显处更无自余法故。若能令无。及以所无。只是依主。   疏有处依初(至)同得解脱。   注三文不同。其义易见。   疏此中总说(至)契证涅槃。   注应将此段及以下文。并为释经。分为三解。初总相通论解。次别配四位解。后别配三位解。又如新科。   疏或菩萨(至)心无挂碍。   注资粮加行。既合为一。于资粮位未杂五怖。故但现障名挂碍也。其资粮位。不伏但生及分别种。   疏见道位中(至)无有恐怖。   注正初断故。现前伏故。   疏于修道位(至)生死梦想。   注此位能出生死尽故。随前二解。因果别离。   疏当无学道究竟涅槃。   注此叹因益。故置当言。   疏四位所彰相增说故。   注恐外问云。修道岂不离五怖耶。见起正断。分别倒故。资加既伏。何染不制。如何作四位配耶。故此通之。增义如前。随文已说。所言四者。举总语也。   疏又极喜住(至)无漏智故。   注初得无碍。故独得名。尚有烦恼。再现行故。未名离怖。皮肤肉三。浅深得名。   疏无功用无想住(至)果已断故。   注一切烦恼。怖因不现。无由更起。方得名离。五怖名果。初地已无。准此俱生。亦令怖畏。   疏最上成满(至)颠倒梦想。   注出生死故。此中不说已断之位。在后句故。   疏即是二障三住所断。   注准此结文。勿长分四。应云初解离苦。后解当证。初中分三。却取前三。初解之中。亦准此判。   疏由斯佛位究竟涅槃。   注此解当证。亦谈因益。当佛位也。   疏经曰三世诸佛(至)三菩提。   注旧科咒文。分为四。下复为复三降。恐非文意。今恐疏意。并是从于果利中分。若是大分。前唱之下。应合科之。疏既不科。应于此下。方分为二。初总彰果利。后显胜能。此文初也。后文分二。初结即此是法义持。后彰由此说密咒持。初中分二。初明得乐。后明离恶。或可分二。初彰证果。便得二持。后彰依此说密咒持。初中分二。初明得乐。后明离恶。初中分二。初彰得果。后现四持。或云二持。若依胜空。咒下大分。如下自见。又如新科。请细详之。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得菩提利。   注上半果依。下半得利。   疏三者(至)正等正觉。   注训释翻对。如应无异。所得三名。义有少别。   疏大智度论说(至)名得正觉。   注引智度论。证成真如。亦名菩提。与上相合。菩提通二。三世下释。上半约人。以为能得。智为所得。下半明如。智为能得。   疏或唯空性(至)即法身故。   注已上通依理智解。此文唯依真理解。是胜空者。有此义也。仍依世俗。谈为如是。若依胜义。准前已空。今重科此。胜空一段。分为二文。初科判。后正解。后中分二。初逐难别解果依文。后具次别解得利文。后中分二。初训释翻余。后明其体相。或先别科。得字无好。后中分二。初通依理智解。后唯依空性解。初中分二。初且依智用解。无法下是。后复依通理解。大智下是。子文可思。又如新科。   疏如应者言(至)标以佛名。   注因谈当出当证。此谈已出已证。既已出之。经不复现。成真之下。三觉如文。   疏佛慧圆满(至)依于般若。   注持即行义。故约利他。或两义别。   疏或依即唯(至)得正觉故。   注此依一解。前说今依。当证涅槃。此谈昔依。今证菩提。涅槃菩提。互显可知。   疏智断圆满(至)独得全名。   注作四义解。初义自显。后三拣他。两个正字。名义有别。初即对邪。后即望缺。故双言也。等平等也。分即不平。   疏经曰故知(至)是无等等咒。   注若依胜空。般若言总。遂于菩提萨埵之下。大文分之。若依如应。义亦可尔。然理在于果利之中。旧科长分。以为三段。大同胜空。然无阶降。又今旧科。更将破恶。除疑密咒。别为两阶。大迷失也。详此经文。故知之下。文义相乘。必为一段。更子分之。是其大意。下疏自云。结前二持。起下咒持。即是相对。云何咒持。作大文也。更科此段。以为乘前。起咒持即名亦非也。   疏赞曰胜空者言(至)般若胜用。   注总别之门。如前已解。至下咒辞。并在总中。   疏承前起结(至)名无等等。   注四门训释。不别配位。   疏大师秘密(至)故名为咒。   注科虽在总。解言大师。却唯佛也。近合标结。两句一义。或可标结。各有两句。中间四句。或为四义。或三或二。配释易知。灵祇之言。即幽冥也。   疏如应者言(至)四者咒。   注总持名通。咒名但一。今此般若亦得名。者义用同也。下文自释。   疏此咒神力广说如经。   注此指密辞。当第四者。   疏念慧二能(至)总立咒名。   注顺犹同也。元虽第四。名之为咒。彼法义二。作用同此。总立名也。   疏此承前结(至)说故知也。   注此文兼释须总名咒之所以也。欲起向下密咒辞故。别彰法义。类别难接。据此相对。云何密辞。科在大文。不可说言。起下咒持。即大神等。何以故。犹是结故。只云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未成结辞。须详诸论。所有结辞。必更别有。即是言等。若移是字。在知字下。可成结辞。又前不是说为般若。为何故结耶。故知乘前依之得果。及离众恶。遂结故是神咒等也。结此般若之胜用。故是二持也。乘此起下密辞咒持。是此文势。   疏由此总持(至)菩萨四道。   注四各起一。随增义也。准此所言超菩萨道。即唯是佛。下除苦中。文义通因。依此相乘。因果不同。逆次别结。因果用也。或下即是令他除苦。异生粗易。超以神名。声闻慧劣。超以明称。独觉颇上。无上过之。菩萨近等无等别也。无等等者。无等可等。名无等等。   疏或文字妙用(至)实相无喻。   注妙用即神。圆鉴即明。胜益无上。喻即为等。不言境界。其义云何。可思。   疏或四皆通(至)名神等。   注前增随义。四体别配。此依尽理。用皆通四。或贯前。   疏或此般若(至)即所说咒。   注今此文义。其义深远。科者所未详。讲者所难悉。以理详察。经文头尾。此中云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等。后中云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即说咒曰。岂为异耶。故此疏文。再申一解。前后一体。经先乘前指印。然后结皈咒辞。牒前般若。标后咒也。故此疏云。即所说咒。问如何皈耶。答显说之力。修因获果。密加威灵。随心满愿。显密虽殊。以密诵显。故牒其显。而标密咒。既是预标。便指此咒。是密咒也。即是约用。同故即也。   疏劝诸学者(至)修十法行。   注通前诸解。谈般若力。其意为何。劝后学依修十法。不见威灵。莫能修故。应科名云。初真文显德。后意在劝修。初中有二。初前后体别解。子分可思。后以前即后解。前一段是。   疏慈尊颂言(至)讽诵及思修。   注五法师上。加以供养。施他及听思惟修习。问受持修习。二有何别。答前是闻持。修是修慧。   疏行十法行者(至)由摄他不息。   注上列十法。下行获益。一句标行。一句自益。一句叹胜。一句利他。   疏经曰能除一切苦。   注应只指前四咒之力。除一切苦。如何大分。若直叹前因果般若。与前怖等。有何差别。是即此言。便为重说。故只于此子文分出。此结果力。勿结因力。虽前四咒。亦有通因。总论具四。得唯果也。   疏赞曰前明具德此明破恶。   注科者于此不见具德是在结中。遂将破恶。大文分也。虽此破恶。亦通果位。已破不显。故此不说。前辨利中。亦不说故。又破他恶。正是果德。   疏信学证说皆除众苦。   注于信等四。随一现前。随分除苦。于因位中。亦分证故。或意兼果。即此便是所疑之故。令他除苦。是难事故。   疏故大经言(至)皆不能染。   注此总文也。障言宽故。通业报故。   疏虽通一切(至)终不为染。   注下三别义。假使如此。由般若力。不随转也。   疏常与一切(至)无上菩提。   注都为十一。随心所欲。无不随心。所欲无不成办。此下为标。   疏所以王城(至)始受持而怨溃。   注举劣况胜。大义易知。此之缘起。亦如余辨。溃者胡对切。逃散又乱也。取怨自散也。   疏况复涤哀恳已(至)未之有也。   注据此文意。直叹至佛。涤者净也。跨者越也。   疏经曰真实不虚。   注即近乘前。有此印辞。非大文也。余不假此。   疏赞曰除疑劝信重说此言。   注因前难咒。现力莫加。恐有怀疑。故斯劝信。问以不恐疑前说空。答前说法空。已是深玄。复现殊功。恐疑方劝。劝此即是劝信前也。是结前故。大经亦有此句相准。然捡瑜伽第四十七说况力文。即说除苦。有除疑文。云不唐捐。与此文同。故于除苦。难事疑也。若于前疑。非当机尔。   疏何有(至)诚为未可。   注显佛大圣不虚言也。饰即冠饰。   疏所以经言(至)勿起惊疑。   注引文已结也。   疏经曰故说(至)莎婆诃。   注此咒即名般若咒也。   疏赞曰前说(至)更说咒持。   注前虽再解。以前即后。今唯依彼。各别解也。   疏佛以大劫(至)不易详赞。   注藏疏虽解。未知何典有作是说。后之二句。大文谦赞。以作题名。   般若心经幽赞崆峒记卷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