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续藏第 25 册 No. 0475 金刚经鎞   No. 475-A 金刚鎞序   帝尧不可无虞舜。文王不可无孔子。道有所传故也。迦叶不能无迦文。迦文不能无弥勒。亦道有所传故也。是以道之不见于尧者。得闻于舜。不见于文者。得闻于孔。而不悟于迦文者。得明于弥勒。乃有外弥勒以明迦文。是犹却孔子而究文王。舍大舜以辨唐尧矣。有是理乎。况迦文所演金刚一经。最为微妙不可思议。登地大圣。犹然难之。而求明于弥勒。博地凡夫。何乃叛其说。任己见以为之解耶。辞愈新而义愈匿。文弥彩而旨弥昏。斗诤竞起。坛帜横兴。末法之弊极矣。   云栖空大师。远穷大藏。深究微言。反复诸家。博综群典。依彼本论。求通弥勒之偈。复循弥勒。用达迦文之经。取其意以解文。引其言而证解。辞不欲华。恐翳理也。言不欲多。恐惮繁也。科不欲细。恐间隔其文势也。庶天下后世。知弥勒之偈。不异于迦文之经。空师之解。尽由于弥勒之偈。由解以知偈。因偈以知经。则后之不明于迦文者。得明于弥勒。得明于弥勒者。乃所以善明于迦文也。失其意者。非此解。非非空师。得其意者。是此解。是是弥勒也。於戏。古今注金刚者。无虑千百函。独我云栖大师摸象一记。寔得慈氏不传之秘。而空师即法门龙象。亲承提命。俾注斯经。会渊匠既倾。亡羊多岐。广揞忝附禅诵之末。往来从臾。空师因之钩玄纂要。搉一删繁。集诸家之大成。补摸象之未备。心灯相照。如印印泥。然后知迦文同弥勒。同百千诸佛。言中之意。与夫言之所不能尽。意之所不能致者。无不咸归于大同。近可证之于云栖。远可证之于兜率。述者之旨。岂徒尔哉。   万历戊午秋日虎林洪瞻祖广揞撰   No. 475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卷上   古杭云栖弟子 广伸 述   △将释此经总分为三。初题目。二译人。三本文。   初题目。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金刚者。金中之刚。最坚至利。五金莫及。天帝所有之宝。力士所持之杵也。般若者。众生之心。而有实相观照之殊。实相者。心本无相。以远离虚妄。真实有体。不可破坏。无相之相。强名实相。所谓本来面目是也。观照者。心本非照。以远离分别。真明皎然。妍丑自现。无照之照。强名观照。所谓照本来面目是也。喻如珠体珠光。从体发光。光还照体。体用交辉。不一不异。波罗蜜者。云彼岸到。谓到真空实际之彼岸也。金刚般若者。般若如金刚也。盖言观照之用。全依实相体起。体既坚利。用亦坚利。坚故不为一切所坏。利故能坏一切。犹如金刚。莫可婴锋。是故触有有坏。触空空败。触着中道。粉齑烂碎。无明结业。拟之则当下冰消。生死涅槃。触处则随锋瓦解。是名金刚般若。   而曰金刚般若波罗蜜者。即此般若。坏迷悟圣凡之此岸。到非迷非悟廓然无圣之彼岸。坏空有中道之此岸。到非空非有中亦不安之彼岸。坏生死涅槃之此岸。到生死涅槃如梦.众生本来成佛.诸法如义之彼岸。如经谓般若波罗蜜。远有所离。远有所到是也。然即此即彼。非离此有彼。即离即到。非离后有到也。其说到者。从毕竟空中。建立一切言说。正说之时。非有说。非无说。非可说。非不可说。无有定法可说。如尊者不见一法。名为转教。如来不说一法。名为转轮是也。其用到者。于绝思议内。得心应手。左右逢源。提得便行。不存轨则。如德山用捧。临济行拳。道吾舞笏。石巩张弓是也。说不到。不可以为教。用不到。不可以为宗。说用虽殊。总之一柄金刚王宝剑。如永嘉云。大丈夫。秉慧剑。般若锋兮金刚𦦨。非但空摧外道心。早曾落却天魔胆。故名金刚般若波罗蜜。   良以即今方寸心中。金刚正眼。人人本具。各各不无。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非能离。非所离。性本离故。性既本离。离亦不立。离既不立。一切浑融。一切既融。则无一法可遣可立。亦无一法可住可得矣。孰此孰彼。孰离孰到。孰可坏孰不可坏。繁兴大用。举必全真。百草头边。光明烁烁。奈何本起无明。为己主宰。凡所施为。动成巢臼。甘心苦趣。与溺志偏乘者。置之无论。即备修万行。广度群迷。期以疾证菩提。而有生可度。有行可修。有法可得。其于无住无得之本真。盖不啻千里万里矣。是以此经彻底掀翻。和盘托转。一味鞭挞妄情。直下如迅雷杲日。古镜太阿。无梦不惊。无幽不烛。无微不照。无物不摧。直使法法皆无所得。头头始是家珍。而本来清净之体显矣。   至此。则何期自性。本自清净。何期自性。本自具足。彼此离到者。可得而名言之哉。展鹫峰无作之机。启少室不传之妙。不归此经。将谁归乎。黄梅般若。良有以也。   经者。常义.法义。日可令冷。月可令热。众魔无能坏此真说。是之谓常。佛从此生。法从此出。万德楷模。众生轨则。是之谓法。愿以此常法之古教为明镜。照见自心。即以此自心为智灯。烛经幽旨。庶几乎昔日之在黄梅鹫岭者。俨然今日于目前矣。有志于般若者。宜尽心焉。   △二译人。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姚秦。代名。即后主姚兴。必曰姚者。拣非周之嬴秦。南北朝之符秦也。三藏法师者。以通三藏之德。模范众生也。鸠摩罗什者。具云鸠摩罗耆婆什。上五字。此云童寿。什者。深善此方文字之什。华梵合举。称罗什也。译者。易梵成华也。周礼掌四方之语。各有其官。北方曰译。今经自西来而云译者。以北方之官。兼善西语。摩腾始至。遂称为译。今仍之也。按师七岁。随母入寺。见铁钵试取加顶。俄念此钵甚重。我何能举。即不胜重。遂悟万法唯心。博学强记。人莫能及。以童年高德。故云童寿。   后兴主请师入关。奉为国师。师阅旧经。义多纰僻。不与梵本相应。乃集沙门八百余人。新译经论三百九十余卷。并畅神源。发挥幽旨。师未终少日。集众谓曰。愿所宣译。传之后世。咸共流通。今于众前。发诚实誓。若所传无谬。当使焚身之后。舌不焦烂。以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卒于长安。阇维。薪尽形灭。舌根俨然。今经译于此师。当与如来真语实语。等无有异。可弗信欤。   △三本文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二。初证信。二发起。   初证信。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证信者。言如是之法。我从佛闻。彼一时释迦在舍卫国之祗园。与诸大众同居而共听者也。信闻时主。历然可徴。处及闻人。皎然足证。俾遐方异世。谛信无疑。故名证信。然亦名通序。以诸经通有故。   若离释之。则如是者。指法之辞。虽前此无法。而逆指下文所说正宗之法也。我闻者。我自亲闻。非转闻于人。我自亲闻。非读古而闻。一时者。师资会合。说听之一时也。不名某年日月者。以十方时分不一。两土正朔不同故。又或听者时长。说者时短。抑或听者时短。说者时长。故但言一时也。佛者。觉义。觉自本性。觉人本性。觉自与人。皆尽其性故。   舍卫。此云闻物。以国丰四德。誉动五天。曰闻物也。祗树给孤独园者。梵语祗陀。此云战胜。以交战胜时而生。喜以为名也。今单言祗者。取文省故。给孤表德。即须达多。盖祗陀施树。给孤买园。兼二为名。故云祗树给孤独园也。   梵语比丘。此云乞士。乞食资身。乞法资心故。亦云怖魔。离欲学道。与魔相反故。亦云破恶。破烦恼恶。断除结使故。而云大者。天王大人所共敬仰。非小德故。内外教典。无不博通。非寡解故。超出九十六种外道之上。非劣器故。总名大也。千二百五十人者。一优楼频螺。于火龙窟有五百弟子。二迦耶。于象头山有三百弟子。三那提。于希连河有二百弟子。后皆皈佛。故有千众。目连舍利。共有二百五十。亦来皈佛。成千二百五十也。   问。佛度比丘甚多无量。何独举此。以此千二百五十者。最先皈佛。又常不离佛。直至佛灭。其他散在四方。虽千里面谈。而据迹成文。法自应尔。如仲尼之徒。盖三千焉。而独举七十子者。亦以久在泗濵。相依陈蔡。亦常随故。   △二发起。   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发起者。圣言殊非率尔。教起必藉由兴。如法华放光。启一乘之教。维摩示疾。开不二之谈。故名发起。亦名别序。以诸经发起。有无各别。有仍别也。今以乞食为发起者。盖显色身伪迹。假饮食以生育。法身真理。由智慧以照成。群生迷真保伪。诸佛假伪引真。故示乞食以资色身。发起智慧以生法身也。色身无食则死。法身无智不生。故经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皆从此经出。   食时者。辰时也。以当日初分。乞食易施。归园正当午前。如常斋法。着衣者。着九条至二十五条。福田衣也。以制像水田。见生福故。持钵者。绀琉璃钵。乃四天王所奉维卫佛之遗钵也。必持著者。以在家好尚华绮。太著于乐。出家外道裸形。太著于苦。今处中行。离二边也。且有威可畏。有仪可像。范我形躯。肃他敬信。岂徒为持着已哉。乞食。是头陀行。头陀。此云抖擞。以烦恼根心。未易卒遣。兹欲抖擞。必在躬行。行虽无量。摄以十二。曰蓝若。曰树下。抖擞居处之烦恼也。曰绳床。曰瓦钵。抖擞器用之烦恼也。曰三衣。曰乞食。抖擞衣食之烦恼也。而乞食一行。不惟远除贪慢。亦且生长福田。资敛身心。离四邪命。故如来示现。轨范后昆。使知佛尚且然。况其他乎。故尝自谓。头陀行存。我法则存。头陀行灭。我法则灭。诚重于此也。次第乞者。净秽不分。贫富俱入。以内证平等之理。外忘差别之相故也。收衣钵者。收大衣。着七条。息缘虑也。洗足者。净身业。敷座而坐。正入定矣。敷座者。如来每说般若。皆自敷坐具。为般若出生诸佛。即是佛母。表敬法故。而云坐者。双趺也。必双趺者。智论云。见画跏趺坐。魔王尚惊恐。何况入道人。端身不倾动。是以结跏趺坐。不唯形相端严。令人敬信。诸圣所称。外道所罕。而复能经时久。不速疲劳。摄敛身心。轻安易发。四威仪中。以坐为胜。良有以也。况乎镜对面住。面则自彰。念对理住。理岂不自彰乎。故诸经每欲说法。多先入定。今经演说。如如不动。亦可着衣持钵。次第行乞。通名为戒。敷座而坐。乃名为定。意显戒能生定。定能发慧。则又以戒定为智慧之发起也。   问。璎珞女经云。佛身如全段金刚。无生熟二脏。何用食为。阿含经云。佛行离地四指。莲华承足。皮肤不染。何用洗为。又那伽常在定。无有不定时。则又何以息缘趺坐为哉。不知诸佛实受用身。清净微妙。本无有此。但以大慈悲故。于后得权智之中。示现与诸众生同事。以便摄化耳。是以入城出城。腾腾任运。持钵洗钵。任运腾腾。及时中节。曾何一毫思惟计较于其间哉。即此家常茶饭。俨然劫外风光。金牛云。吃饭来。赵州云。洗钵去。有味乎其言之也。又世尊坐处。如洪钟高挂。待扣而鸣。古镜空悬。任形而现。隐然示空生以启请说法之时也。   △二正宗分四。初当机申请。二如来赞许。三当机伫闻。四如来正说。初当机申请二。初修敬赞佛。二正陈所问。   初修敬赞佛。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善现仰观调御。宛然待叩之心。俯察群机。正是当闻之际。故修敬赞德。为发问之端也。时。指趺坐之时。长老。谓德腊俱尊。又单德冠众。独腊先人。亦名长老。须菩提。云空生。缘生时库藏皆空。乃以为名。按西域记。云是东方青龙陀佛。影现释迦之会。示迹声闻。发扬空理。十方诸佛。法皆尔也。从座起者。师资之分。上下秩然。有所咨询。不应坐故。如曾子避席而起。曰从座起也。   袒肩膝地。是彼方仪。然必取于右者。顺从意故。合掌者。形约不散。心凝不放故。上皆身业。恭敬是意业。而白佛言下是口业。此皆修敬。   下乃赞德。希有者。难得意。略有四种。一时希有。旷劫难逢。如优昙华故。二处希有。大千世界。中唯一佛故。三德希有。福慧超绝。殊胜无比故。四事希有。用大慈悲。极巧度生故。四虽毕具。而当机正意在事。故下护念付嘱。正是希有之事也。   如来者。从真如起。来成正觉。故名如来。菩萨。云觉有情。谓上求佛觉。下化有情。又虽求佛觉。尚余生情。皆觉有情也。善护念者。对三贤已上。信根成熟。永无退转菩萨。与实智力。令证真如。与权智力。令化众生。曲尽其心。无不至也。如弥勒云。巧护义应知。加彼身同行。谓加彼证真之力。同于自利行。加彼教化之力。同于利他行。加与行同而不悖。故云巧也。善付嘱者。以十信菩萨。乱修六度。心若轻毛。升沉未保。佛恐退失。故付托于大。嘱大化小。令不退转。妙适其宜。无不当也。如弥勒云。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嘱。谓于已得功德不退。不舍大乘故。未得功德不退。胜进上求故。夫已得而守之不退固难。未得而上求不退为尤难。今皆不退。故名为善。   问。何不以护念属初机。合经无住修行。以付嘱属久机。合经降伏度生耶。答。准华严八地。始蒙佛护。则三贤已上。尚未全蒙。况初机乎。虽春育海涵。至慈无择。而蒙润承休。必须时节因缘。如经云。金翅鸟王。先观大海诸龙命将尽者。乃以两翅擘海。取而食之。信知此法。决非根未熟者。所能承当。则蒙其护者。即可以当其嘱。非初机也。况无住降伏。分而不分。尤不可以判然乎。登地大圣。补处慈尊。言犹在耳。幸虚心平气。展卷一观之。   又已上乃出世已来。通皆如是。若夫只就此经。亦可。如来惟恐众生。于我法有所取着。于因果有不离相。念念堤防。无所不至。是名善护。以善护故。即善为教诫。而云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乃至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频频不倦。再四叮咛。不至于洗刷殆尽。不已也。岂非善付嘱耶。护属于心。嘱属于口。有是心。必有是口矣。然问必先赞者。弟之于师。臣之于君。分位悬隔。式应尔故。言易进故。又独举此二法为赞者。以此二法一期度生。最切要故。今经之中。尤最要故。   △二正陈所问。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正问发心者。修行之法也。凡夫能发佛心。名发心。住修降伏名修行。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名修行之法也。意谓既发佛心。须修佛行。欲修佛行。贵得其方。故问应云何等也。   若详释之。则梵语阿耨。此云无上。梵语多罗三藐三菩提。此云正遍正觉。正者。正智觉理。非如凡夫之邪。遍者。遍智觉事。非如二乘之偏。既正且遍。理事圆照。方名正觉。总之是无上正遍之正觉。即佛智果也。   发心者。十信凡夫。发求佛果之心。即以佛心为心。名为发心。住者。安住真境。降伏者。克制妄心。应云何等者。谓未发心前。住着尘境。既发之后。于何境界。方应安住。未发心前。随逐妄心。既发之后。妄心若起。云何制伏。盖问冥真之道。制妄之方。正修行之要也。然必先言发心者。华严云。忘失菩提心。修诸善业。魔所摄持。夫忘失尚致落魔。况不发而修乎。   是以空修大行。不发大心。譬如终日奔驰。元无定趣。空发大心。不修大行。譬如终日思归。曾不向往。发之与修。如鸟二翼。如车两轮。必不可缺。故必举发心问修也。问。顿教先悟次发。后修万行。今但举发问修。而略最初者。一以问修但当齐发为言故。二以举发则悟必曾先故。又空生至后方悟是权非实故。新本云何应住。今依古本仍以应字冠上。则二云何中皆有应义。且与下文云何应住不同。观者毋忽。   △二如来赞许。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此如来因问而赞印诫许也。重言善哉。是赞。如汝所说。是印。汝今谛听。是诫。当为汝说等。是许。   然印其所说必先赞者。以佛种不断。全在护嘱。今举赞佛。是美得其要。雅契佛心。故善之也。许为彼说。必先诫者。智论云。听者端视如渴饮。一心入于语义中。踊跃闻法心欢喜。如是之人可为说。故诫俾谛听。毋以生灭心。聆此实相法也。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者。逆指下文所答无住降伏之详。总为如是二字。与之标约也。如云。我应为汝如是住。如是降伏一一详明也。但直模题浑然顺去。不可大讲如是以犯下文。   △三当机伫闻。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唯。礼应。阿。俗应。皆顺从之辞。故老子云。唯之与阿。相去几何。论其心也。闻有三种。曰闻言。闻义。闻意。闻意则闻道矣。闻言者。耳根发识。但闻于言。了不解义。闻义者。意识于言。采取其义。不但闻言。闻意者。神凝心一。寻义取意。得意舍义而忘于言。良以意中现义。方发于言。言中有义。义中有意。本一贯耳。特以听者资质浮沉。或好乐不切。虽闻其言。糊涂于义。求其精分真似。见析秋毫而闻义者亦已寡矣。况能即言闻义。即义以闻其意乎。无异于了义之为言诠也。今曰愿乐欲闻。正华严十地品中。如饥思食。如渴思饮。如病思药。如蜂思蜜。惟恐不得。惟恐不速。惟恐不多。惟恐其或尽也。故不特闻言闻义。而卒至于涕泪悲泣。豁然洞然。深入玄微。情消执谢者。良有以也。   今之学者。且无论其天资不一。反是好乐之不切矣。独且奈之何哉。不知闻法是成佛最初一着工夫。打头错过。已后皆虚设矣。痛宜勉旃。   △四如来正说二。初正答所问。二蹑迹断疑。初正答所问二。初举总标别以牒问。二约别显总以答问。   初举总标别以牒问。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住修不同名别。住修皆有降伏名总。如魏译之意云。心于布施名修。心于度生名住。而施无施相。度无度相。总名降伏。又住修以降伏为竟。若以施为施。反益悭贪。以度为度。徒增人我。必施降施相。度降度相。始名究竟。又住修降伏。意实相融。如度降度相。亦名无住。施离施相。亦名降伏。是以此经宗于离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须假住修而显。住修降伏。元不相离。有此多义。故独标降伏之总以该住修之别也。又对下所有一切众生等解释之文名标。对上应如是住如是降伏之标约名牒。菩萨易善人者。空生指发心之前名善人。如来据已发之后名菩萨。然则名为菩萨已具发心。故文中但牒降心。不牒发心。又原离相实德。故彰菩萨大名。名为菩萨。宛然离相。故下云若有四相。即非菩萨。其心有二。近约此章。乃含四种。谓狭隘心。卑劣心。著相心。颠倒心。即下度生广大第一常等之所降者。远约次章。即下文布施住相之心。修行之所离者。   △二约别显总以答问二。初答安住降心。二答修行降心。   初答安住降心。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文分二节。初正明。二反释。如来意谓。汝问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将无谓降住判然乎。不知发心菩萨。住于度生。则降伏度念。住于布施。则降伏施心。如是住。即如是降。不相离也。试以度生言之。则应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无不度脱。安住于广大心。度皆入于无余涅槃。安住于第一心。而实无生可度。安住于真常心。远离四相。安住于不颠倒心。   住于广大。如是降伏狭隘之心。住于第一。如是降伏卑劣之心。住于真常。如是降伏无常之心。住于不倒。如是降伏颠倒之心。故名如是降伏其心。又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名为度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名为降伏。若实有度。即非降伏。是知安住度生。可言降伏。若无于住。何处明降。故答安住降心。正明如是住。即如是降。如是降。方能如是无住而住也。岂离安住而有降心也哉。   如弥勒云。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满。无著亦云。此名第一发心住。良有以也。以上总括大意。俾血脉贯通。取其易解耳。若欲详明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者。总举其多也。   卵等九类者。别列其名也。列卵等者。名受生差别。谓一念思业为因。卵胎湿化为缘。因缘和合。受生于卵。受生于胎。受生湿化。差别无量。天眼之莫窥也。列有色等者。明身见差别。谓有色四禅具色心以为身。无色四天。单识心以为身。有想无想。非有无想。更明无色四天。单具识心。又各各其不同也。无余涅槃者。无妄可断。无真可证。不著于有。不滞乎空。寂寥于万化之域。动用于一虚之中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真实性中本来寂灭。不复更灭。实智证真。证而无证。权智度生。度而无度。如实知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也。我相人相等者。能度是我相。所度是人相。多度是众生相。恒常度是寿者相。统一我相。约义而为四也。亦可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是名生死。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是名涅槃。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则生死涅槃两不可得。正金刚般若波罗蜜也。   问。五性差别。八难纷纭。云何乃言我皆令入。答。圆觉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则凡是有心。定当作佛。亦何差别之有。若夫八难。则可度者度之。不可度者为作得度因缘。则亦终归于度脱耳。何不可皆入之有。故为菩萨者。但当发此满足之心。行此满足之行。不必其一时即有此满足之事也。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一夫不被。若己溺之。试观其一时即能全空而无不被否。可例知矣。   △二答修行降心三。初正答。二显益。三总结。   初正答。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文分三节。初标。次释。末复劝显。如来意谓。发心菩萨。应住度生。降伏度相。又复菩萨。应住修行。降伏修心。是故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行于布施。是名修行。应无所住。是名降伏。无所住者。不住色等。不住等者。不着自身不行于施。不为报恩而行于施。不贪果报故行于施。是名不住六尘。正行于施。如弥勒云。自身及报恩。果报斯不着。护存己不施。防求于异事。又色等是境。住著名心。心境是相。不住名空。空对于有。空亦是相。故复劝云。应如是施。即复显云。不住于相。意使正施之时。施受之人。彼此皆空。中间施物。当体全空。此空不住。空亦复空。是名布施。不住于相。故弥勒云。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心。   亦可应无所住。是不著有。而行布施。是不着空。不著于有。则不住生死。不著于空。则不住涅槃。生死涅槃两不可得。正金刚般若波罗蜜也。问。诚如所言。瞥尔情生。则非无住。且众生心行。任运无常。若待相应。毕竟无分。一向不施。又非佛因。若行布施。即堕住相。进退不可。其事云何。答。欲求佛果。必以施先。但初施时。难顿相应。要须用心方便随顺。任运起念。作意远之。用心既久。自然任运得与理合。从微至着。渐渐相应。问。万行甚多。何独言施。施名修行。何得言住。答。万行虽多。不出六度。六度虽多。不出檀度。檀名修行。亦名为住。如无著亦云。相应行住。弥勒亦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二显益。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佛意住相人之所知。无住人之所昧。故特为徴明以显难量。复举虚空。以喻难量。使其由喻以识难量之妙。由无住以得此难量之福也。若详释之。则徴意盖谓。若存施想。斯有施因。以有施因。方有福果。今施既无住。即无施想。既无施想。即是无记。无记无因。果从何立。故佛与断云。若施不住相。则了无分别。其心平等。顺于本性。不唯有福。福且难量。譬如虚空。色非色中。皆有空故。名周遍不可思量。无住之施。近感十王色身中福。远感法身无住之福。亦如虚空周遍不可思量。譬如虚空。横该竖彻。三灾不坏。名胜大不可思量。无住之福。深无止极。广莫边涯。四相不迁。亦如虚空胜大不可思量。譬如虚空。世界有尽。空无有尽。名究竟不可思量。无住之福。无漏无为。永无终穷。亦如虚空究竟不可思量。故经云。亦复如是不可思量。又何必以无福为疑耶。是知住相之福是偏非遍。是小非大。是劣非胜。是不究竟而非究竟。修施者宜何如哉。当知所从矣。   △三总结。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魏译云。菩萨但应如是行于布施。以此参会。始知前教不住。今云住者。谓令住于所教之不住耳。不住而住。住于真空。如鸟不住空。即能住空。若住于空。即不住空。取要言之。无住布施。是佛所教。但应如其所教。住于不住而行布施。盖安住之住。非住着之住也。以上答意。盖显发心菩萨应住度生。即降度心。应住修行。即降修相。无降则住非究竟。无住则降无所施。降住必不可离。而乃有以见经文独标于降。遂以度生单答降心。独结乎住。即以布施但酬应住。不知实无得度。既是降心。应无所住。岂非降伏。无住布施。名如教住。无度度生。岂不名住。灼知皆名为住。皆名为降。而前文犹标于降者。欲以降总度修。见度修之皆有降也。后文单结乎住者。欲以住贯修度。见修度之皆有住也。特其文简义丰。彰乎玄妙。而或者不察。竟以己意离之。是度生全无应住。修行竟绝降心。外调摄以问和平。去音声而求清浊。有是理乎。   前正答既竟。即当便入流通。下又重重问答者。有实有权。实则空生于答处生疑。所以为断。断已又起。展转滋多。执尽疑除。方名终尽。权则青龙陀佛。疑自何生。以诸众生。从无始来。住着之心。浸入骨髓。惯习性成。不胶于因。即滞于果。刚脱于凡。便缠于圣。出此入彼。莫可谁何。故特示现疑情。设为问答。头头截断。处处拈空。直使于一切法上。无住无依。不取不舍而后已耳。如国手奕棋。见在数着之先。知其势所必到。猛地一着。预与截断来由耳。又如老将提兵。准在数年之前。知其机所必发。蓦地一刀。暗与剿绝根株耳。   故此后名蹑迹断疑。谓蹑前语迹。断彼疑情。起伏循环。节次非一。经中虽不显有疑辞。而伏在文内。故但言断而不言起。又蕴在识田未发起者。名未起种子疑。今则遮其种子。不令起于现行。即经中二十四疑。空生皆无问辞者是也。   于动心形口已发起者。名现起现行疑。则断其现行。使自降于种子。即经中第二.第十一.第十九。空生自陈疑处者是也。但在当时。有已起未起之分。若以后代望于当时。皆名现行。以当时望于后代。尽名种子。斯则断现行时。即是遮于种子。后意弥为切故。   如弥勒云。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心。及断种种疑。亦防生成心。是则经中有疑伏于文内。弥勒方云断种种疑。弥勒偈云断种种疑。天亲方开二十七疑。非突然创为之也。故今于蹑迹断疑一科之中。具列二十七疑。便作二十七科。使经文章目分明。观者易于参考。   △二蹑迹断疑分二十七。初断求佛行施住相疑二断因果俱深难信疑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五断释迦燃灯取说疑六断严土违于不取疑七断受得报身有取疑八断持说未脱苦果疑九断能证无体非因疑十断如遍有得无得疑十一断住修降伏是我疑十二断佛因是有菩萨疑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法疑十四断无人度生严土疑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生疑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十三断福果非关佛相疑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二十七断入寂如何说法疑。   初断。求佛行施住相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佛意谓汝闻布施不住于相。将无疑行施本为求佛。既有所求。即是住相。况佛果是相。云何因行不住于相耶。不知果海不明。因地斯昧。欲明无住。须见如来。故举有相之佛。用显无相之真。乃空生既悟身相为非。如来遂印其虚妄为是。且复为指出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色即是空。不必别求无相真佛也。此统括大意。   若夫详释。则身相是应身有为。似镜中之影。如来是法身无相。乃镜体之光。第恐认影为光。故于疑处为问。如弥勒云。分别有为体。防彼成就得是也。所说身相即非身相者。上身相是生灭之影。下身相是无为之真。所说即非。妄异于真也。如弥勒云。三相异体故。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者。意谓镜中人影。既已非真。镜中诸影又岂是实。如起信谓一切境界。皆从心起妄念而生。若离妄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则能现之心尚且是妄。所现之境。岂得为真。故扩充其言印定之也。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者。意谓人影非处。既全镜明。若见诸影非影。岂不即见镜明乎。如首楞自住三摩地中。根境识三。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元是菩提妙净明体。亦如起信。离念相者。等虚空界。无所不遍。即是如来平等法身。故弥勒云。离彼是如来。下文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亦可若见诸相非相是破相。即见如来是显性。破相即显性故。又此即见。即洞山见水。灵云见桃。迦文见星。无见之真见也。又既云即见。虽显法身。应身自在。以果海真应。如金与器。本不相离。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下文云。莫作是念。不说断灭。又此即见。由于离相。离相因于诸相。   以故二十七疑。只一相字尽之。断二十七疑。只一破字尽之。从始至终。不独破生死相。亦破涅槃之相。不独破烦恼相。亦破菩提之相。因相果相。有相无相。一异诸相。无不破之。直至破无可破。而本来清净之见显矣。然则佛果离相。施因离相。果从因显。本自非求。因自果生。从来无作住相云乎哉。疑可释矣。   △二断因果俱深难信疑四。初无信为疑。二遮疑显信。三.深详信因。四结归离相初无信为疑。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空生意谓。信浅法易。信深法难。今佛说无住之施是因深。无相之佛是果深。因果俱深。求之现在尚难其人。况未来乎。故疑云。颇有众生。闻是言说章句。生信心否。实信者。万法如幻名虚。般若有体名实。信万法者名虚信。信般若者名实信。必了万法皆虚。方能一实之信。故大品云。不信一切。名信般若。此名现行疑。以空生现动于心。形之于口故也。   △二遮疑显信。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初五百岁解脱坚固。次五百岁禅定坚固。三五百岁多闻坚固。四五百岁塔寺坚固。后五百岁斗诤坚固。名五五百岁。而佛意盖谓莫作此无信之说。且无论现在之时有信者。灭后之初有信者。灭后中间有信者。纵至灭后之后。后五百岁。斗诤坚固极恶之时。尚有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因果为实。何必以无信为疑也。   能生者。戒定既具。智慧自生。智慧既生。自能照彼万法皆空。唯此般若真实。是则能信必生于戒定。戒定之不可不修也明矣。最后尚有信机。信机之不必有疑于现在也。又明矣。故弥勒云。说因果深义。于后恶世时。不空以有实。菩萨三德备。   △三深详信因二。初善根深远。二福慧圆具。   初善根深远。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佛意谓。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为实矣。然其修持。岂于一生一劫。三四五佛种诸善根者之所能耶。已于无量百千万亿佛所。方能闻是章句。恒常信。少时信。乃至一念生净信者。其所由来旧矣。根者能生义。善根者。论云。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以贪瞋痴三。善与不善。皆由此生。今多劫修持。久伏三毒。善从此发。故曰种诸善根。是则多佛无量外缘熏习之力既胜。三毒永沉。内因熏习之势愈坚。因缘俱胜。此信方生。实信岂易得哉。故弥勒云。修戒于过去。及种诸善根。戒具于诸佛。亦说功德满。   △二福慧圆具。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承上实信固生于戒定。然必久事修持。深种善根而后可能者。正以善根纯熟。则福慧圆具。远离诸相。得佛知见。始是成就净信之本耳。若夫一有未空。则诸相纷然。无相之智遂隐。其何能生此离相之实信耶。故弥勒云。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实相。如是无量谓同上无住布施之福。犹如虚空不可思量也。得如是无量者。魏译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福德。生。谓善根信心。正现行时。能为生福之因也。取。谓现行谢灭。熏成种子。蕴于识田。能感取当来现行之果报也。生取总是得意。悉知悉见者。知。谓知其心。而曰悉者。生心动念无不知也。见。谓见其形。而曰悉者。动用施为无不见也。又悉知者。凡夫比量之知。有所不知。佛于知处全见。乃古镜现量之知。见尽于知。曰悉知也。又悉见者。凡夫肉眼之见。有所不见。佛则见处全知。是佛眼圆明之见。知尽于见。曰悉见也。弥勒云。佛不见果知。愿智力现见。故曰悉知悉见。得如是无量福德也。何以故者。徴谓善根固能净信。福德何便难量。正释云。以诸善根成熟众生。正生信心之时。无我相.以及寿者之相。我执既寂。无法相.亦无非法相。法执亦空。诸相既离。智慧即显。智慧既显。实信正生。正空正信。全信全空。顺性周圆。故福如虚空不可思量也。   次徴云。斯则空我足矣。何为法亦空耶。反释云。若法不空。心必有取。若心取相。即着我等。若取法相。即着我等。一取即着。殊无后先。是法存。我必不空。故我法双空也。   后复徴云。取相取法。乃名法执。何故便着我耶。乃以细释粗云。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意谓。法根我苗。法执既有粗细。则不但取相取法相之粗。能生我执。即取非法相之细。亦生我执也。故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也。   问。何名法相等。曰。能取之心。所取之境。心境皆有。名为法相。能取之心。所取之境。心境皆空。名非法相。曰。然则又云若心取相者何也。曰。亦可相是空。法相是有。非法相是非空有。如魏译开为四相。第一法相是有。第二非法相是非去其有。第三相是执空为相。第四非相是非去其空。什师开合无常。欲人知此意耳。然总是无空有。无非空有。而显真空妙有也。   问。据修证则不无。纵登地上。亦未全空我法。今何言俱无耶。曰。圆顿行人。纵或未尽俱生我法。亦能圆伏。故义言无耳。   问。二乘未断法执。何以我执不生。答。以二乘从初修行。偏断我执。至无学位。粗细尽除。是故虽有法执。不起我执。大乘学者。双断二执。分别并遣。俱生两存。由是二执。任运而起。故无著云。以我相种子不断。则有我取。   △四结归离相。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夫一取即着。所以不应取法。著于空有之相。不应取非法。着非空有之相。以是义故。如我常说。汝等比丘。知我所说教法。如筏喻者。渡河之时。须用此筏。既登岸已。则舍此筏。而亦复不住于岸。未证之时。须用此教。既证智已。则舍此教。而亦复不住于证。夫实相智法。真实有体。乃名为法。实相之外。余皆魔事。尽名非法。实相智法。无相无得。尚应不住而舍。何况实外。所有非法而不舍耶。故弥勒云。彼不住随顺。于法中证智。如人舍船筏。法中义亦然。故知。法无言象。不离言象。离言象而倒惑。执言象而迷真。不执不离是谓得之。今闻是章句。是所说之法也。能生实信。是不取于法。不取非法也。然则必由不取。而后可以信生。又必由持戒修福。久种善根。而后可以不取。修持其要矣夫。   △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二。初问答断疑。二校量显胜。初问答断疑二。初约疑处为问。二顺实理为酬。   初约疑处为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佛意谓汝闻不可以相见佛。则佛非有为。应无得说。将无疑我于树下是得菩提。于诸会是说法耶。故即其疑处问云。于意云何。我于菩提树下得菩提耶。不得菩提耶。于诸会之中是说法耶。是不说法耶。密自审之。明以告我。不唯自断疑根。而现前后世亦因此以无惑矣。但于其中。辞虽得否双兼。意则在于无得。   △二顺实理为酬二。初略标正意。二究竟根由。   初略标正意。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空生意谓。佛以果之得否。法之说否为问。如我解佛所说义。得非自得。得因于果。必有果而后可以言得。先是无一定之法名果。何可得也。说非空说。说即是法。必有法而后可以有说。先是无有一定之法名法。何可说也。   无有定法四字。虽详下文。而空生开口之时。已先暗暗指定无为法身之性。不定于有。不定于空。不定于此。不定于彼。微妙难思。以断有取有说之疑矣。故弥勒云。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天亲云。迦文化身不证菩提。亦不说法。   △二究竟根由。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上但标无定。此徴其所以不定之故。乃以说取验之。若果可取说。即非不定。今则如来所说之法。皆不可作有取。不可作无取。不可作法说。不可作非法说。微妙难言。幽深罔措。如弥勒云。说法不二取。谓说者不取于法之有。不取于非法之无。听者亦如是也。何可定也。又究其所以不可取说之由者。以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无为离言。何可说也。无为离相。何可取也。如弥勒云。无说离言相。   差别者。三乘圣贤。所证浅深。故曰差别。然皆以无为而有差别。则圣人固此无为。贤人亦此无为。其何差别之有。譬如众器所现方圆之空。故曰差别。然皆以虚空而有方圆。则方固此空。圆亦此空。则亦何差别之有。故自其差别而观之。则因机有说。因说有得。不无说证之未。自其皆以无为而有差别观之。则说固此无为。证亦此无为。则亦何取说之有。   △二校量显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较量财法以显胜。复遣佛法以显玄也。夫说法未几。遽较量者。以无住降伏。是实相般若之行。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是实相般若之理。无有定法名菩提。是实相般若之果。无有定法可说。是实相般若之法。教行理果。四法既备。大旨已彰。故即较量其宏功。以启发乎真信耳。是福德即非福德性者。以福德性是胜义空。绝相无为。不可言福与不福。况可言多。故云即非福德性也。是故如来说福德多者。是世俗有。有相有为。可以言福。兼可言多。故云如来说福德多也。意谓是甚多福德。言不约胜义空说多。是约世俗有说多耳。   持说四句偈者。一句诠一义。四义方成一偈。今上有乃至。则由一部一章而至于一偈。下有等字。则由一偈半偈而至于一句皆可也。非定以四句为言也。   若但取四句为偈。必诠义究竟而后可。如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此为最妙。以第一是有句。第二是无句。第三是亦有亦无句。第四是非有非无句。文义既备。有是即无之有。无是即有之无。双存即是双泯。双泯不异双存。四过皆离。般若如清凉池。四门皆可入也。一有所阙。则偏枯渗漏。四过丛生。般若如大火聚。四门皆不可入也。   受持解说。其福胜彼者。宝施但得人天有漏之福。今以般若之法自利利人。得大菩提福慧圆具。无漏清净。岂止空得有漏之福而已耶。如弥勒云。受持法及说。不空于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故胜彼也。然其所以能趣者。佛及阿耨菩提。从此经出。   菩提名法身。本无生灭。而以烦恼覆之则隐。今以持说之力。妙慧自彰。观破烦恼。法身显现。如灯了物。名为了因。是法从此出也。报化名福身。本无所有。万行乃生。今以持说之行。能感福身。如种得水土。芽苗自发。乃名生因。是佛从此出也。故弥勒云。于实为了因。于余为生因。然又云所谓佛法即非佛法者。犹云所谓佛法最为玄妙。余人不得。唯佛能得。能作第一法因。福中殊胜无比者也。故弥勒云。唯独诸佛法。福成第一体。亦可既云第一即圆觉。一切如来妙圆觉心。本无菩提及与涅槃。亦无成佛及不成佛义也。   △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二。初断三果疑。二断四果疑。   初断三果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四果分二段者。一.均其广略故。二.前三文相同故。如来意谓汝闻无为不可取说。将无疑声闻各证无为之果。如证而说是取说耶。若正证时能作是念。我得某果。则有我相。乃名为取。汝试一思之。从初至四。皆能作是念不。空生一一皆云不也。及究其所以为不者。于初果则曰须陀洹。名为入流。而实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意谓入流者。入圣流也。不入者。逆凡流也。逆凡者。以博地凡夫。从无始来。绸缪我见。于六尘境。无任胶粘。今须陀洹。以诸忍智。十六种心。断三界中。四谛之下。八十八使。则分别我见既已尽除。虽对色等攀缘不起。故云不入。是则不入。即是逆凡。逆凡即名入圣。非别有所入也。无所入。则无能入。既无能入。谁作是念而曰我得须陀洹耶。   于二果则曰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故名斯陀含。一往来者。一往天上。一来人间也。实无往来者。以初果须陀洹。于断见之外。六番往来。进断欲界思惑。贪瞋痴慢九品之中。前六品尽。虽余后三。须一往来。而后能断。然三界分别之我。既已全尽。初地俱生之我。又且分除。虽见往来。以无我故。实无往来之者。如刻木为人。虽见运动。以无心念。实无运动之者。既无往来。谁为作念而曰我得斯陀含耶。   于三果则曰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名阿那含。不来者。不来欲界及人间也。实无不来者。以初果七番往来。欲界九品思惑断尽。虽住四禅。进断上二界中。七十二品思惑。而以三界之见既寂。下地之思且空。虽住不来。以无我故实无不来之者。既无不来。谁能作念。而曰我得阿那含耶。   是则非不证果。但于证时无取心耳。唯其不取。方成证义。则亦何取之有耶。   △二断四果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阿罗汉。此云杀贼。见思烦恼已断尽故。亦云无生。超出三界。不受后有故。亦云应供。堪为人天良福田故。若顺前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是名须陀洹。乃至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名阿那含。则此应云阿罗汉。名为杀贼等。而实无杀贼等。是名阿罗汉。今云实无有法者。意欲以法字总该三种。取文省故。文虽省而义无殊也。良以四果断七十二品思惑既尽。不受后有。正证尽智无生智时。而实无尽可尽。无生可生。了无所得。是谓证耳。   若才作是念。我能得果。则着我人。与凡夫何异。用此验之。的知无念。此正答断疑已竟。   下复引己所证。令人生信。三昧之言定也。曰无诤者。以内无能所。外忘角立。不与物竞。故人中最为第一。复曰第一离欲阿罗汉者。以离三昧障尽。名无诤三昧。离贪欲障尽。名离欲阿罗汉。离欲则罗汉所同。无诤乃空生所独。故又曰第一离欲阿罗汉也。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者。言佛虽叹我第一。而我于此时辄无是第一之念也。   若作是念者。反言之也。实无所行者。顺言之也。阿兰那。此云寂静。即无诤也。大意谓我虽亲证第一。佛虽印我第一。而我于此时。了无是第一之念。即可以知其不作是念矣。故有念佛则不印。无念乃得佛印。无念则无取。唯其不取。方成证义。夫何疑取之有。如弥勒云。不可取及说。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说离二种障。然则四果不同。同归无取。无取则无得。无得则无说矣。无得而得。无说而说。又何以得说为疑耶。   △五断释迦然灯取说疑。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佛意谓汝前闻。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将无疑我于然灯佛所。授记言说之中。有法为所得。然灯有法为所说耶。得与不得。于汝意中。作何见解。其自审之。明以告我。乃空生断其疑云。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授记言说之中。实无法为所得。以语从缘生。无有自性。举体全空。空故无得。斯则闻而无闻。说而无说。意谓佛得记者。但以自无分别智。证自无分别理。智与理冥。境与神会。离言说相是不可说。离心缘相是不可取。如弥勒云。佛于然灯语。不取理实智。以是真实义。成彼无取说。按坡仙谓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所得故而得。舍利弗得罗汉道亦以无所得故而得。如来与舍利弗若是均乎。曰何独舍利弗。至于百工贱技。承蜩意钩履狶画墁。未有不同者也。夫道之大小。虽至于菩萨。其视如来。犹若天渊。及其以无所得故而得。则承蜩意钩履狶画墁。未有不与如来同者也。斯言其近之。   △六断严土违于不取疑三。初问。二答。三结。   初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如来意谓。汝闻法不可取。又将无疑菩萨庄严净土是违于不取之言乎。于意中云何。是庄严耶。是不庄严耶。庄严佛土是取相庄严问。但词虽举相。意欲明性。相。谓宝池金地。性。谓真如实理。理虽不外于事。而住著于事为之行。成就形相之土。是住色生心。名为有取。若以无为之智。而契真如之理。事即全是于理。而以无严之严。是无住生心。名为无取。言中带向。句内含机。故曰云何及不。探其解也。   △二答。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空生遂断云。不也。世尊。不庄严佛土。复徴云。何故不严而堕断灭之见耶。即释云。庄严佛土者。即非形相庄严。乃无相庄严。是名庄严也。谓修习无分别智。通达真唯识性。心外无土。以智契理。无严而严。空有一味。如是以取净土耳。岂离体性而着形相以论庄严耶。故弥勒云。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意。   问。诸佛身土。性相具足。方为了义。今既唯严于性。岂不阙于相耶。答。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心净方能现之。苟能清净其心。身土自然显现。其犹磨镜。尘尽像生。法尔如然。良非造作。故唯识云。大圆镜智能现身土智影。况是即相亡相。非谓弃相取性。但无执情。何碍于相。   △三结。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乃清净心。是故劝云。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也。若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色等是染污心。故诫云。不应住色等生心也。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者。其心。指本有无住之真心。以诸众生。住著于境。则真心隐而不现。名曰不生。今应顺性而修。如古镜之明。虽现众相。无相可得。不住于有。虽本无相。能现众相。不住于空。应如是无所住着。以显现本有之真性。而生其心也。故经云。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罗蜜生。   又不住色等。是遮于有。而生其心。是遮于无。既离有无。即名中道。如是体达。是真庄严。故净名云。欲净佛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今离有无。正是净心。又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是一经要旨。六祖悟门。般若菩萨特宜知此。   △七断受得报身有取疑二。初问答断疑。二校量显胜。   初问答断疑。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佛意谓。汝又将无疑。受得报佛。是取自法王身。乘前所说不可取耶。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汝意云何。是如须弥之报身为大耶。为不大耶。报身譬须弥者。一显大义。二无取义。大谓称性。大行既已周圆。所感自受用身。于色究竟处。示现一切世界最高大身。故名为大。无取者。以山王虽大。毫无分别。不取我是山王。法王虽大。万虑都忘。不取我是法王。故名为取。如弥勒云。如山王无取。受报亦复然。故知才下身如须弥山王六字。不但形彼报身之大。而无取之意。已昭然矣。   空生即会其意曰。甚大。世尊。然其所以为甚大者。以佛说非身。是名大身。故甚大也。佛说非身者。非有漏有为身。是名大身者。是无漏无为身。如弥勒云。远离于诸漏。及有为法故。然则报身既非生灭有为。生死有漏。则纯一清净。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理智浑融。妙凝无间。尚无无取。况有取耶。   △二校量显胜二。初外财校量显经胜。二内财校量显经胜。初外财校量显经胜二。初正校显胜。二别显经胜。   初正校显胜。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此第二番校量显胜也。如恒河中所有沙者。约一恒河中之沙也。如是沙等恒河者。约一河之沙数恒河也。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至尔所三千大千世界者。约诸河之沙数世界也。世界之多无量。悉以七宝满之而施。福之多也甚矣。乃于此经持说四句偈等。其福胜彼。则经之功德。为何如哉。   问。何不于初校量中。即说无量世界以显其胜耶。答。为渐化众生。渐信上妙义故。又法虽无二。所显不同。如四果无心。迦文无得。严净国土。不严而严。修证报身。无证而证。前喻之前。皆所未显。今既显明。故喻复殊胜。如弥勒云。说多义差别。亦成胜校量。后福过于前。故重说胜喻。   △二别显经胜五。初尊处叹人显经胜。二约义辩名显经胜。三佛无异说显经胜。四施福劣尘显经胜。五感果离相显经胜。   初尊处叹人显经胜。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上已总校经福殊胜。若别显之。复次须菩提。随机随处。因时致宜而随说是经。从多或寡。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说经之处尚宜尊敬若此。何况尽能受持读诵之人乎。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而其恭敬供养。又当何如。是以此经所在之处。即佛与文殊等。尊重弟子之所在。以一切圣贤。皆证无为。经显无为。岂非圣贤所在。故当恭敬其有法之处。恭敬其受法之人。如弥勒云。尊重于二处。谓人与处也。若施宝之处。施宝之人。岂当如是恭敬。岂能如是恭敬乎。经之胜于宝施。此其一也。又最上第一希有。是极叹其妙。若分之。亦可最上是法身。第一是报身。希有是应身。以持经能显法身。能生福身故也。   △二约义辩名显经胜。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   当机闻法殊胜如此。乃因胜问名。并求奉持之法也。此经名金刚等者。以般若观照之功。坚故不为一切所坏。利故能坏一切。惑染拟之则消。结业撄之则碎。故云以是名字之义汝当奉持。   又恐疑云。佛凡说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岂不违于空义。故复徴云。以何所以。立此名耶。乃云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般若等者名也。则非般若等者。无名也。无名之名。何违空义。又因名显义。义实名虚。若执虚名。岂有实义。故佛说金刚般若波罗蜜。则非金刚般若波罗蜜。是则宝施特救济于一时。而般若断烦恼于永劫。经之胜于宝施者。此其二也。   问。正宗尚未。遽问名者何也。答。以总该别故。经有题目。则已说者有所统总而不忘。未说者有所贯摄而易晓。故先问也。   △三佛无异说显经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佛意谓。须菩提。汝既知名即无名。便可悟说即无说矣。于汝意云何。如来除所证法外。为有别异之说耶。为说全是证。更无别异之说耶。空生即悟其意而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意以有说皆如其证。证中无说。岂有异耶。故自其言辞观之。不无差别之殊。自其实证而有言辞以观之。说全是证。则何一毫别异于其间哉。诸佛证同。说同。皆说般若。皆无所说。故云。如来无所说。如弥勒连前金刚般若名字而为偈云。因习证大体。言持习金刚般若大因。能证金刚般若大体也。彼宝施之因。岂能证大体。岂能证大体。而说即无说。岂能说即无说。而使众生皆归于一实之证耶。经之胜于宝施者。此其三也。   △四施福劣尘显经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佛意谓。须菩提。于汝意中作何见解。前闻持说大胜于宝施。得无尚有未能尽信于此者乎。不知持说固胜于宝施。胜宝施者。且不必于持说。宝施固劣于持说。劣持说者。犹高论其宝施也。试以尘界言之。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如是界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言。须菩提。汝须知有情尘界。不同于无情。有情以烦恼为尘。染因为界。无情以无记为尘。无记为界。今如来说微尘。非宝施贪欲果报之烦恼尘。是名无情无分别之无记尘。说世界。非宝施迁流隔别之染因界。是名无情无分别之无记界。故弥勒云。彼因习烦恼。谓习彼宝施之因。而生烦恼也。然则无情尘界。是无分别。比诸宝施福德为近。宝施福德既有烦恼。比诸无情世界为远。宝施尚劣于尘界。安得不劣于持经。持经尚胜于尘界。而岂得不胜于宝施耶。如百姓不及宰相。宰相不及天子。天子尚过于宰相。岂得不过百姓乎。噫。可无惑矣。经之胜于宝施者。此其四也。   △五感果离相显经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如来意谓。须菩提。于意云何。我适言宝施能生尘界。得无施者闻之。将谓我宝施求成佛相。岂生烦恼。欲以三十二相见法身如来乎。且无论住相之福。能成佛不。即此三十二相可以见真如来否耶。汝其言之。以开施者之迷也。乃空生断其不可。复究其不可者。以如来说三十二相非是法身无为之相。是名化身有为之相故也。是知三十二应身之佛相。尚非无相法身之真佛。况著相之施。所成转轮之王相乎。转轮之王相尚非三十二应身之佛相。况无相法身之真相乎。如天冠地履之不相侔矣。何可见也。今持说此无相之经。不唯能感三十二大人之妙相。且能显本有清净法身之实相。其胜宝施为何如哉。故弥勒云。此降伏染福。谓施宝之福。是染。持说之福。是净。福中之福。能降彼染。经之胜于宝施者。此其五也。   △二内财校量显经胜二。初正为校量。二别显殊胜。   初正为校量。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如来意谓。我以无量世界宝施校量。不及持说此经。是虽过前世界之校。而终为外财。犹不足以显其胜也。若有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则是内非外是多非寡。是至为殊胜之福。而殊非恒沙外财之可比者矣。宜无有以胜之者矣。不知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其福德。比此福德。犹为甚多。则持说之胜为何如哉。故弥勒云。苦身胜于彼。言住相舍身。犹感苦果。而持说胜彼苦身之行也。   △二别显殊胜四。初泣叹深法显经胜。二今信得益显经胜。三当信同佛显经胜。四但闻不动显经胜。   初泣叹深法显经胜。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当佛正校量时。闻之深解涕泣者。以从首章至此。义趣微妙。莫可思量。不解者漠然不动于中。浅解者动而不切。今惟智与理冥。境与神会。如久闭囹圄。忽承解脱之方。素遭贫乏。乍获摩尼之赐。凄然惕然。动于中。发于外。自不觉其喜极而悲深也。又伤彼舍命河沙。劣于持说。不达深旨。徒自疲劳。尤可悲也。   希有。世尊。如是甚深者。正义趣之深解。从昔慧眼。未曾得闻者。乃涕泣之真情。是知闻若寻常。教或粗浅。感悲流涕。岂不深玄。又庸人流涕。犹未可徴。善吉伤悲。宁非胜妙。故弥勒云。希有及上义。彼智岸难量。此其胜于身施之别可显者一也。   △二今信益显经胜。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空生意谓。我今信心清净。理已显矣。若复有人得闻是经。即了一切悉皆虚妄。无体可得。唯此般若。真实有体。而信心清净。即此清净能信之处。二执皆空。二执空处。即是实相。故云即生实相。非更别有所生也。又云则是非相者。以体是实相。唯证相应。故言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者。假以言显。言非实相。岂得一闻实相之名。便生实相之想。而有影像以当情乎。故曰是名也。成就第一希有功德者。总之极叹功德之妙。分之。则如前。最上是法身。第一是报身。希有是化身。此三不一不异。而生实相者。能成就乎此也。又生实者。以今经有实相故。如弥勒云。不同于余法。不同者。论云。此中有实相。余者非实相。此经胜于身施之别可显者二也。   △三当闻同佛显经胜。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   文分三节。初标.次释.三印。   我今得闻等者。以我为罗汉。亲禀佛言。信解受持。不足为难。当来恶世。去圣时遥。览佛遗言。信解法空。领受任持。依解起行。深足为希有耳。   即徴其所以便名希有者何耶。释云。以信解受持。必无我等诸相。故名希有也。   又徴。谓我等诸相何故必欲无耶。释云。以我苗法根。体是心心所法。全一虚妄非相。本无妄有。故须无也。   又复徴云。以何义故。无有我法之相。便名第一希有。释意云。有相名凡。无相名圣。我法二相。尽收一切。我法既空。空相亦空。离一切相。即名诸佛。诸佛岂非第一希有耶。   如是如是者。谓从闻法悲啼。信生实相。对彰难易。我法兼亡。直至相尽名佛。语语真诚。言言见谛。故佛重言以印其至当也。是则解持离相。即名为佛。此经胜于身施之别可显者三也。   △四但闻不动显经胜。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此甚言信经者之难得。复究其所以难也。意以此经深玄微妙。但能闻不惊怖。已甚希有。况信解受持乎。惊者如行未由之路。愕然而怪。非处生惧也。怖者如自念言何为至此。或进或退。疑莫能决也。畏者一向怕怖。或反而不进。或一向发狂。以至堕坑落堑。其心毕竟生于惊怖也。良以人天教中说有。小乘教中说空。是昔日曾由之路也。空有双非。中道实相。曾未经历。今忽闻之。从昔日执着之流。皆愕然而惊。凛然而怖。莫能前进。从此堕凡夫之坑。二乘之堑。菩提永失矣。若不生惊怖。则必向菩提。宁不甚为希有哉。   然又究其所以为希有者。以此经是诸波罗蜜中之第一故。第一者。六波罗蜜中。般若最胜。三身之中。法身最胜。六度若无般若。则在因无破惑之功。在果无法身之德。唯般若能得法身。则般若是法身之因。故名第一。又云非第一者。约本体离言说相故。又云是名第一者。以名字约言说相故。盖欲人因名会体。不可如名言以生分别想也。是则经既第一。信者岂不第一。今但闻而不惊不怖。虽未即信。亦必终归于信也。法身清净之因。良在于此。故弥勒云。大因及清净。福中胜福德。   又亦可从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以下至此。二番校量。九次显胜。皆各是一义。而未的出其胜之根由。今与前文总为胜因亦可也。此其胜于身施之别可显者四也。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卷上 卍续藏第 25 册 No. 0475 金刚经鎞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卷下   古杭云栖弟子 广伸 述   △八断持说未脱苦果疑二。初明无相以为忍。二劝离相以修忍。初明无相以为忍二。初略标忍体。二举行释成。   初略标忍体。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   佛意谓。汝闻恒沙命施全胜外财。而犹感人天苦果。故名为劣。将无疑菩萨为法忘躯。损身半偈等。亦名苦行。而亦当感苦果也耶。不知住相舍身。不达无相。故招苦果。今菩萨苦行。名为忍辱。忍到于至静无相之岸。名忍辱波罗蜜。而复忍无可忍。彼岸非岸。名非忍辱波罗蜜也。尚无静境。岂有动心。直造非静非动之本源。苦果将安在哉。故弥勒云。能忍于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胜义。   △二举行释成。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徴其所以忍辱非忍辱者。是已行之行。久验之方也。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了无我人等相。是忍辱波罗蜜。即非忍辱波罗蜜也。又究其所以便无我等者。以若有我相。应生瞋恨。今既无瞋。足知无我矣。且此忍辱之行。非一时。非偶然。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皆无我人等相。则炼深相伏心境素与之两忘。习惯性成。物我浑同于一味。不唯无苦。而且有乐。不唯无瞋。而且有慈。如弥勒云。离我及瞋恚。实无于苦恼。共乐有慈悲。如是苦行果。又割截之事。按涅槃经云。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富单那城婆罗门家。是时有王。名迦罗富。其性暴恶。憍慢自在。我于尔时为众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禅思。尔时彼王。春木华敷。与其眷属。宫人彩女。出城游观。在林树下。五欲自娱。其诸彩女。舍王游戏。遂至我所。我时为欲断彼贪故。而为说法。时王见我。便生恶心。而问我言。汝今已得阿罗汉果耶。我言不得。复言已得不还果耶。我言不得。复言。汝既年少。未得如是二果。则为具有贪欲烦恼。云何恣情观我女人。我即答言。大王。当知我今虽未断贪欲结。然其内心实无贪着。王言痴人。世有仙人。服气食果。见色尚贪。况汝盛年未断贪欲。云何见面而当不着。我言。大王。见色不贪。实不由于服气食果。皆由系念无常不净。王言。若有轻他而生诽谤。云何得名修持净戒。我言。大王。若有妒心则为诽谤。我无妒心。云何言谤。王言。大士。云何名戒。我言。忍名为戒。王言。若忍是戒。当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即截我耳。时我被截。容颜不变。时王群臣。见是事已。即谏王言。如是大士。不应加害。王告诸臣。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诸臣答言。见受苦时。容颜不变。王复语言。我当更试。知变不变。即劓其鼻。刖其手足。尔时菩萨。已于无量无边世中。修习慈悲。慜苦众生。时四天王。心怀瞋忿。雨砂砾石。王见事已。心大怖畏。复至我所。长跪而言。惟愿哀怋。听我忏悔。我言。大王。我心无瞋。亦如无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实无瞋恨心。令我此身。平复如故。发是愿已。身即平复。   问。经谓慈心功德。水不能溺。火不能烧。毒不能中。国王不能得其便。今歌利得便。割截支体何也。曰。试观完肤于立誓之顷。忏谢于雨砂之时。是实为慈忍者得其便矣。王何便之有。慈心之时义大矣哉。   △二劝离相以修忍二。初总标。二别显。   初总标。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夫佛行忍辱无相如此。所以菩萨应离相以发心也。阿耨菩提是佛智果。解见上文。一切相者。我相法相空相也。离一切相者。无此三相也。应离一切相发心者。劝应离相发心。如我修行无相之忍辱也。   问。上文只无四相我执而已。此何名离一切相耶。答。即此而观。灼知上文言略而意该也。以大心菩萨。因地之时。粗细无明皆圆伏故。问。正言忍行。何为离相发心耶。答。以未修行时先当发心。正修行时。全体发心。乃至果地。不离发心。是以劝其离相发心。盖贯乎修证。非偶然也。   △二别显。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此别示诫劝。引前说以䇿离相之行也。住色生心等者。住中主宰名人我相。住色等以为实有。名法我相。不应住色等者。诫著相生心而修行也。应生无所住者。劝离相生心而修行也。若心有住。则为非住者。谓住于色等。即不住于菩提。入此出彼。谨几微也。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者。引前佛说。见当离相以修行也。   夫不住生心。曰坚固心。心坚固。菩提则不退矣。不住之行。曰坚固行。行坚固。彼岸则可登矣。故弥勒云。为不舍心起。修行及坚固。为忍波罗蜜。习彼能学心。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   此出施因以劝离相。引佛说以显本空也。如是布施者。离相施也。为众生应如是布施者。布施因也。良以众生著相。故受苦果。我能离相。令彼得益。今虽布施。我相不空。反增彼著相之心矣。利益将安在。故为利益众生。应如是离相布施。如弥勒云。修行利众生。如是因当识。何况佛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法本空乎。一切众生。即非众生。我本空乎。劝其离相不过以完其本空耳。非有所加也。故弥勒云。众生及事相。远离亦应知。   △九断能证无体非因疑二。初正断疑情。二对治邪执。   初正断疑情。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佛意谓。汝闻校量持经。能得菩提。宝施不及持说。将无疑果是无为有体。言是有为无体。无体之言不到果中。而不能为证果之因耶。不知如来是真语.实语.如语.不诳语.不异语者。真。不伪义。报法合论。说大菩提为真智。乃名如来为真语者。实。不虚义。因果合论。说小乘道四种谛实。乃名如来为实语者。如。不变义。三空合论。说穷源底。究竟真如。乃名如来为如语者。异。谓差异。不异者。三乘授记。劫国名等。了无差异。乃名如来不异语者。诳者。诳妄。不诳者。真则不诳。实则不诳。如则不诳。不异不诳。通名不诳语也。意谓如来说此四事。既皆不诳。今说受持此经。能得菩提。岂成诳妄。虽言是有为无体。而能为因道。使由此以证离言无为有体之果也。故弥勒云。果虽不住道。而道能为因。以诸佛实语。彼智有四种。实智及小乘。说摩诃衍法。及一切授记。以不虚说故。亦如净名云。文字性空。无离文字而说解脱。又真实及如。表德为名。不异不诳。遮非立号。   △二对治邪执。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恐闻依言得菩提。便谓言中有菩提。则实矣。恐闻言中无菩提。便谓毕竟无菩提。则虚矣。故对治其执云。无实无虚。无实者。说从缘生。本无实体。则言中菩提。亦同言说。岂有实果。如闻火声。但有火名。火不烧口。岂有实火。无虚者。言虽毕竟无体。菩提决定不无。岂是虚耶。但以不在言中。不无离言之法。如火之不在声中。不无离声之火。由是声中虽无火。不妨因声以得火。经中虽无菩提。不妨因经以证菩提。然则不应言中执有。离言执无。达此有无。乃能离执。故弥勒云。随顺彼实智。说不实不虚。如闻声取证。对治如是说。然经不言所说法。而言所得法者。说其所得。所说即所得也。又所得即实智。顺彼实智而说。故标所得也。   △十断如遍有得无得疑二。初举喻断疑。二赞经功德。   初举喻断疑。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如来意谓。汝闻前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将无疑无为即真如。如既周遍。即合无有不得之者。而乃有得与不得何耶。不知真如无异。住与不住之不同耳。法者。六尘空有一切法也。住于法者。以无般若之智。照彼本空。执以为实。由执着故。为尘所染。正智不生。理无由证。故不得也。若夫不住。则正智清净。得真如矣。故弥勒云。无智以住法。余者有智得。如人入闇则无所见。喻无智不得真如也。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喻有智能得真如也。有智名对法。则能对治惑闇。俾惑消灭。如弥勒云。闇如愚无智。明者如有智。对法及对治。得灭法如是。是则真如本遍。得失在人。但能依经无住。自得真如。何疑不得之有。然独云不住布施者。布施为六度之首。不住是般若之智。于此不住。余可知矣。况施该六度。不住布施。即是不住般若。不住诸度。   △二赞经功德二。初总赞经德。二别显其德。   初总赞经德。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夫能得真如。由于心净。心净由于不住。不住由于有智。有智又因于闻经。经之功德为何如。故须赞叹。以启当来致力于此也。受持读诵者。欲受其文故先读。欲持其义故先诵。对本曰读。离本曰诵。读诵为因。受持为果。然受持修行。是若文与义总能领纳。名总持修行。亦名思慧。读诵但是广多读习。名读诵修行。亦名闻慧。以无所闻。凭何读诵。然皆曰修行者。是约通相而论。非闻思修三慧之修也。以修慧与理相应。唯局无漏。出于读诵受持之表。故弥勒云。名字三种法。受持闻广说。修从他及内。得闻是修智。名字是经。三种者。谓一受.二持.三读诵也。闻广说。即是读诵。即是闻慧。谓闻他人广说而读诵也。修。谓受持读诵二种之修。从他者。从他人闻也。及内者。因闻而内自受持思惟也。得闻是修智者。从他闻法。内自思惟。得是二种修行智也。功德曰无量无边者。不可思也。知见曰以佛智慧者。余无能知也。成就曰是人。离经则无如是之功德也。然则此经之读诵受持独不要欤。   △二别显其德九。初校量显福胜。二余乘莫测胜。三所为机宜胜。四具德能传胜。五在处如塔胜。六离障得果胜。七超事多佛胜。八具说惊人胜。九总结幽深胜。   初校量显福胜。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   此第四番校量也。能所校量之中。各有胜劣。能校量中。恒沙身施。一日三时。劫经无量。以比恒沙。一度之施。则前之时事皆小名劣。今之时事皆大名胜。所校量中。信心不逆。特不谤议而已。以比受持读诵为人解说。则二利者深而胜。不逆者浅而劣。前以能校之劣而校所校之胜。所校已胜之胜矣。今以能校之胜而校所校之劣。则所校之胜为何如。而况以所校之胜乎。前浅后深。展转殊胜。诚天冠地履之不相侔矣。故弥勒云。以事及时大。福中胜福德。则今经之福。何其胜也。   △二余乘莫测胜。   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   是经即文字之中。所诠实相般若也。不可思者。以心思但能及于相境。实相非相。则不可思。心欲缘而虑忘也。不可议者。以言议但能及于名境。今既非名。则不可议。口欲谈而词丧也。称者。扬其德不可称。则赞莫能尽也。量者。校其德不可量。则校莫能穷也。故知不可思议。是自证境界。不可称量。是无等及胜。意谓若具显此经之德。则不能尽。以要言之。但是不可思议等功德也。证不思议。极难称量。是佛境界。二乘菩萨皆所不能。故弥勒云。非余者境界。则今经之德。何其胜也。   △三所为机宜胜。   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   实相体用。周遍法界曰大。一切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萨皆乘此法到如来地。故曰乘。又曰最上乘者。以大乘名通权实。今拣非权。故曰最上。即一实之大乘也。意谓佛说此经。不为小乘。而为大乘。不为权浅之大乘。而为发最上一实之大乘。即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之机也。故弥勒云。惟依大人说。魏译云。为住第一大乘众生说。则今经之机。何其胜也。   △四俱德能传胜。   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则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须菩提。若乐小法者。着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于此经。不能听受读诵。为人解说。   有人之人。即最上乘机。持诵及说。是自他二利。不可量等功德。是菩提之因。故弥勒云。满足无上界。满足即成就义。界即因义。谓二利修行。能成满无上菩提之因。荷担者。大悲下化。大智上求。以二利之担。安于精进肩上。从烦恼生死中出。念念不住。直至菩提。自他一时解脱。方舍此担。由是能令佛种不断。名曰荷担菩提。如弥勒云。受持真妙法。菩提名真妙法。荷担名受持也。何以故者。徴意谓云何唯为大乘者说。何故持说名为荷担菩提。以乐小法者。着我人等见。不能听受读诵为人持说故也。乐谓情滞于中。小法谓生灭四谛。乐小者。声闻缘觉。而曰着我不能听受等者。以小乘情专自利。但空我执。未空法执。此经乃显三空。机浅教深。两不相逗。故不能也。   问。着我者不能持说。乃小乘空我。而又云着我。何耶。曰。经中此类甚多。一者取其辞便。二者文略意该。但言我执而法亦在其中矣。故曰人我。曰法我。是知乐小者不能持说。故持说者必大乘。必最上乘。其为荷担。其为功德。不亦宜乎。则今经之任。何其胜也。   △五在处如塔胜。   须菩提。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则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   承上谓。经既殊胜如此。随所在处。一切世间所当供养恭敬者也。当知此处则为是塔者。出应供之故。如法华云。若人有福曾供养佛。今经在处则为是塔。正显即佛全身。供养尊重。福宁可量。故天亲云。是人必定成就无量功德。弥勒云。尊重身得福。   按纂灵记云。隋朝益州新繁县王李村。有书生姓荀。未详其名。于彼村东空中四面书之。村人谓曰。书者何也。曰。我书金刚般若经。曰。何用焉。曰。与诸天读之。时人见闻。若存若亡。彼属霖雨。流水霶霈。唯此地方丈余间。如堂阁下。竟无沾湿。于是牧童每就避雨。时人虽怪。莫知所由。至武德初。有西梵僧至。神貌颇异。于此作礼。村人谓曰。前无殿塔。为何礼耶。曰。君是乡人耶。曰。然。僧曰。君大无识。此有金刚般若经。诸天置盖其上。不绝供养。云何污践至此乎。村人乃省荀生写经之处。自此遂甃甓严栏护之。不令污践。荀至斋日每常供养。瞻礼者往往有闻天乐之声。迄今其处雨不能湿。且空书无迹尚乃如斯。况纸素分明而不能尔。则今经之处。何其胜也。   △六离障得果胜。   复次。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上明经有胜益。乃有受持此经。反为人轻贱者何耶。故云以先世罪业之因。应堕恶道之果。而以今生持经之力。但为人轻贱而已。是转重报受轻受也。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则恶道之因永寂也。诸障既尽。三德自圆。故曰当得无上菩提。如弥勒云。及远离诸障。复能速证法。则今经之转证。何其胜也。又此受持。非独总其文义而已。故古云。登佛地者名持此经。入息不居阴界。出息不涉众缘。其庶几乎。   △七超事多佛胜。   须菩提。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然灯佛前。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供养承事。无空过者。若复有人。于后末世。能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于我所供养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梵语僧祗。此云无数。乃杂华十大数中之第一。僧祗僧祗。为一无量。乃十大数中之第二。今云无量。即彼第二。又以修行必三大阿僧祗劫论之。则第一劫满。遇宝髻如来。第三劫满。遇胜观如来。第二劫满。遇然灯如来。今云然灯。知是第二阿僧祗劫也。那由他者。十亿为洛叉。十洛叉为俱胝。十俱胝为一那由他。则已千亿矣。今云得值八百四千万亿那由他诸佛悉皆承事。佛既无量。福亦无量。而以末世持经功德校之。供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万亿分不及一。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者。正以福不至菩提。经能至菩提故也。如弥勒云。复能速证法。   亦可从第一三千世界宝施校量。不及持说此经。二以无量三千世界宝施校量。不及持说此经。三。以一恒河沙身施校量。不及持说此经。四。以无量恒河沙身施校量。不及持说此经。五。以如来因地供养诸佛功德校量。不及持说此经。校量之极。无可比况。故云。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也。是知从浅至深。五番次第。乃正校功德之胜。至矣尽矣。更无有以复加矣。   至果报亦不可思议之后。虽有多种校量。乃随时略举。各是一意。以之断疑等云尔。实非若前之五重次第。以为校量赞叹也。不然。是极为殊胜之后。却翻举劣福以为次第。先恭后倨。有是理乎。然则今经德无可况。何其胜也。   △八具说惊人胜。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后末世。有受持读诵此经。所得功德。我若具说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   前虽极口校量。犹未具说。苟若详陈曲尽。具足圆满而说。则闻者之心狂乱失守。狐疑不信矣。我何可以具说也哉。   问。前言后五百岁。尚有信者。今何言疑。曰。此约具说惊人极叹功德之胜耳。何乖于有信。然则今经必难具说。何其胜也。   △九总结幽深胜。   须菩提。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   前校量不及。佛未具说。若但以要言之。当知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不可思议者。以经义为福田所依。是无相故。何可思议。果报是佛菩提最胜妙故。何可思议。故弥勒云。成种种势力。得大妙果报。已上虽是近结第十种疑。亦可通结前之五番校赞。先博后约。文理自然。则今经德无能到。何其胜也。   △十一断住修降伏是我疑二。初问。二答。   初问。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空生现起之疑也。疑云。如来正答之中即无四相。断疑之内皆空我人。既无有我。谁为降住。谁为修行。谁离疑执过患耶。故问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言无我则不可以言住。无我则不可以言降。微明主以论安邦。舍先锋而谈克敌。岂理也哉。是必有住之降之之人。而曰我能住。我能降也。不知虽离凡夫识境。对人有我之粗我。又堕菩萨智境。存我觉我之细我矣。如弥勒云。于内心修行。存我为菩萨。此则障于心。违于不住道。   △二答。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则非菩萨。所以者何。须菩提。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   我应之我。名字我及真我也。名字者。对人言己。假名称谓之我也。真我者。本有之性。常乐我净之我也。以破彼细我。必以真我。欲显真我。不离名我。故才言我应。二双具也。我应灭度一切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顺显无所度之境。若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萨者。反显无能度之人。实无有法名发心者。总显了无能所之法。此正不住之道。无降之降。无我之我。菩萨所当生之心也。   若外见所度。内有能度。能所宛然。而曰我住我降。是弥勒所谓存我为菩萨。则乖于不住之道。菩萨所不当生之心也。汝何于平等无住。了无一法可得之中。而自生障碍乎。又我应之我。与当生之心。名别体同。以此心即真我。真我即此心。但我中兼名字我为异耳。   △十二断佛因是有菩萨疑四。初举疑为问。二决疑为答。三印定其答。四反覆申明。   初举疑为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   如来意谓。汝闻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者。得无错会其意。谓是一向无菩萨乎。得无疑我于然灯佛所。行菩萨行。是有菩萨。而与此相违乎。汝试思之。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菩提耶。无法得菩提耶。审而决之可也。   问。上云实无有法发菩提。今云有法得菩提。前后皆云菩提。当云疑无菩提方是。而乃云疑无菩萨者。何也。曰。上发菩提心者。者字指人。犹云实无有法。发心菩萨。今文中之如来。即因中之菩萨。况得菩提不得菩提亦属于人。故仍论中所疑。   △二决疑为答。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佛于然灯佛所。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前佛云不。今答云不。疑念已决矣。解佛所说义。即真如不思议之义也。无有法得菩提者。无能得之心。所得之境。寂然无相。离诸分别。得无所得而灵心挺然。如华严云。能见及所见。二者悉除遣。不坏于真见。是名真见者。岂竟断灭之无。名为无法发菩提者耶。   △三印定其答。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重言以印。深当之也。实无有法得菩提者。谓我于然灯佛所。了无一法可得。若施行得菩提。何须戒忍等。如前念得菩提。何须后念等。行行皆空。心心无住。实无有法。得三菩提。   △四反覆申明。   须菩提。若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然灯佛则不与我授记。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以实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灯佛与我授记。作是言。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   此约授记以详显无法可得也。授。与也。记。曰记莂。名号劫国。预先与之记莂而不差也。然有四种。一未发心授记。以观当来必发心得菩提故。二适发心授记。以有慈悲心住不退地故。三密授记。以六度将满。天龙疑其当得菩提。佛遂记莂。以断众疑。而菩萨尚不知故。四无生忍记。即今布发掩泥。依有漏心。得无生记。于大众中。分明显授故。   若有法得菩提则不得授记者。反释也。谓若有法可得。则内有能得之心。外有所得之境。与寂灭无相菩提。极相违逆。则不得记也。以实无有法即得佛记等者。覆释也。谓空多两忘。能所俱寂。妄惑尽处。真智现前。妙契本心。故佛为证明。义言得耳。岂真有一法为所得哉。是知无菩提。故得菩提之记。则知正以无法名菩萨。故曰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者。何即以无菩萨为疑耶。   又然灯不授记于现在。而授记于当来者。以迦文行虽无得。犹未满其量。造其极故。如弥勒云。以后时授记。然灯行非上。正显因行之菩萨也。   △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法疑三。初断无佛疑。二断无法疑。三喻真佛法。   初断无佛疑。   何以故。如来者。即诸法如义。若有人言。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何以故者。意谓汝闻无菩提可得。将无疑果法号曰菩提。证得始名为佛。既无菩提。即无佛耶。不知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本有真如是佛。如真金本有故不无。佛即菩提故无得耳。若有人言如来得菩提。此如魏译云。是人不实语。须菩提。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弥勒云。菩提彼行等。谓菩提之果等前菩萨因行之无得也。又详释。则诸法如义者。诸法是事。如义是理。即事即理。全器全金。举体无二之谓也。即当人离念。本觉诸佛清净法身。如杂华云。法身遍在一切处。一切众生及国土。三世悉在无有余。亦无形相而可得。正此意也。如金杂矿名烦恼众生。销矿纯金。号菩提之佛。真金本有。佛岂是无。佛即菩提。何云更得。   △二断无法疑。   须菩提。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是故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须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佛意谓。汝前疑因行有法可得。是堕实有之执。吾故曰无法得菩提。若又疑菩提无得。则更堕虚无之执矣。不知如来固非得菩提。亦非不得菩提。但所得菩提。无实无虚。无实者。非色相。非音声。无种种质碍之实有也。故弥勒云。非实有为相。无虚者。不离色声。有真实体。如镜像无体全是镜明。又如镜明无相。即以色等为相。如起信谓无漏无明。皆同真如性相。故弥勒云。彼即非相相。以不虚妄说。是则以不实故。不即一切法。以不虚故。不离一切法。所以一切法皆是佛法。无非真如之体也。即非一切法者。以色等即是真如。即非色等质碍之法。又以真如无有色等。弥满清净中不容他故也。是故名一切法者。即是真如法自性故。乃全空即性之一切也。如弥勒云。是法诸佛法。一切自体相。   △三喻真佛法。   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须菩提言。世尊。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   前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是佛不无也。又云一切法皆是佛法。是法不无也。又诸法如义。即一切法皆是佛法。是佛与法不异也。但未审何者是佛法真体。而言不无不异耶。故约喻以显。譬如人身长大。盖指出缠清净法身也。故空生出其意云。如来说人身长大。则为非大身。是名大身。非大身者。非有为身也。是名大身者。是无为身也。如弥勒云。依彼法身佛。故说大身喻。身离一切障。及遍一切境。功德及大体。故即说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说非身。一切障者。谓烦恼.所知二障。体大如水。功德大如水中八德。体相不一。亦复不异。皆遍法界故。即说大身者。意谓如来说人身长大。盖显清净法身。离一切障。遍一切处。体相皆大。合此四义。名大身也。非身即是身者。非有为之身。即是无为之身也。是故说非身者。乃约遮以显法身耳。是则真佛真法。非唯不无。亦复不异。离障似乎有得。离障而完其本有。则得而无得也。何以得与无得为疑耶。   △十四断无人度生严土疑三。初遮度生念。二遮严土念。三释成菩萨。   初遮度生念。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佛意谓。我前言实无有法发菩提心者。不过拂我人之心。而非泯却菩萨也。汝将无又疑无我人。即无菩萨。若无菩萨。谁度生谁严土耶。不知菩萨无度是名度生。无严是名严土。无菩萨是名菩萨。亦如佛说非身是名大身耳。   若作是念。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何以故。实无有法名为菩萨。今有能度之心。所度之生。不胜其法矣。何菩萨之有。是故佛说一切法。本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名为无法。岂强使之无耶。问。前十二疑中。已断无菩萨之疑。今何又疑。曰。此与十二同在第十一中起。但今方断耳。故知起则同时。断须次第。非重叠也。   △二遮严土念。   须菩提。若菩萨作是念。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弥勒云。不达真法界。起度众生意。及清净国土。生心即是倒。我当庄严。此生心即倒也。即非庄严。是名庄严。此达真法界也。问。此与第六庄严何别。曰。前对无取疑有取。此对无人疑有人。庄严是同。疑则迥别。   △三释成菩萨。   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承上起度生庄严之心即是颠倒。不名菩萨。然必何如而后可以名菩萨耶。佛乃分明决断云。若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失我.法本无。曰欲通达耳。不通则我能度。我能严。生情于寂然平等之中。达之则度即无度。严即非严。顺性于粹然功德之表。万行纷纭。忏尘不立。一真凝寂。众德焕如。终日菩萨。了无菩萨。夫是之谓真菩萨也。何无人严度之足疑。   △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二。初约能见五眼明见净。二约所知诸心明智净。   初约能见五眼明见净。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肉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天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慧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法眼。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来有佛眼。   如来意谓。汝闻度无所度。严无所严。不见自他诸法方名菩萨。将无疑佛亦不见诸法耶。故曰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等。肉眼者。色香味触四尘名肉。胜义净根。依肉而住。依肉而发。有所照见。名为肉眼。然其功能。但观障内之色。   天眼者。谓作观行。依肉眼边。想外境界。观想成故。能见障外之色。   慧眼者。谓根本实智。照真空之理。   法眼者。谓后得权智。照差别之事。   佛眼者。智无不极。照无不圆。   初二通于凡夫。后二声闻所无。菩萨但无佛眼。而复各各浅深不同。唯佛则圆具前四。一一殊胜。皆名佛眼。佛眼之外。无别四眼。其如四河入海。河不可得。   是故凡夫肉眼。唯见障内。天眼障外。佛之肉眼。见无数世界。   二乘天眼。唯见一大千界。佛之天眼。见恒沙佛界。   二乘慧眼。唯照我空。地上菩萨亦皆分证。佛之慧眼。圆照三空。洞彻真性。   菩萨法眼。所知未尽。各有分限。佛之法眼。所知尽净。无法不知。无生不度。故曰一一皆殊胜也。   意谓前言菩萨度生严土。但离能所分别。故云不见自他。何疑诸佛便无真实智眼。故弥勒云。虽不见诸法。非无了境眼。盖言有照了诸法之五眼也。   △二约所知诸心明智净。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如是。世尊。如来说是沙。须菩提。于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何以故。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所以者何。须菩提。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初约一河数沙。二约沙数诸河。三约诸沙数界。尔所国土所有众生。尔所众生种种心念。如是若干种心。如来五眼悉能知之。故弥勒云。诸佛五种实。以见彼颠倒。所以然者。以佛说诸心。皆非真心。是名倒心。故弥勒云。种种颠倒识。以离于实念。不住彼实智。是故说颠倒。又究其所以颠倒者。以既离实智。则此诸心虚妄无体。求之过去。过去已灭。无体可得。求之现在。现在不住。无体可得。求之未来。未来未有。无体可得。三际全空。以虚为实。曰颠倒也。是则诸心乃倒幻之影。净智如实鉴之光。以光临影。则纤毫皆尽。妍丑焕然。谁谓如来之不见诸法耶。问。眼但能见。心可言知。今五眼曰知者。何也。曰。佛之知见无二体故。非妄想隔别者可思惟也。   △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二。初问答标多。二反覆释成。   初问答标多。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如来意谓。汝闻心是颠倒。皆不可得。将无疑福依心起。心既颠倒。福亦颠倒。颠倒非善。修之何益耶。故问云。于汝意云何等。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者。是人。指满界宝施之人。言是宝施之人。自以布施。为是因缘性。得福多不。空生即云。此宝施之人。自以布施。为是因缘。则福不但多而已。得福甚多。其意盖谓。因缘无性。无性乃成无漏。是故为甚多耳。下文福德无故。即此因缘性空也。   △二反覆释成。   须菩提。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   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得福德多者。反释也。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者。顺释也。有实者。不达因缘性空。执以为实。住相之施也。福德无者。以了因缘无性。不生滞着。无住之福也。故弥勒云。佛智慧根本。非颠倒功德。谓以心识住着故成颠倒。依之作福。亦成颠倒。佛智无住。远离颠倒。本之作福。则成真实。真实称性。故甚多耳。然则妄心住相之福不当修。智慧离相之福何不当修耶。   问。福德性空。福乃甚多。妄心性空。妄亦应多耶。曰。一法界心。本来不住。本来空寂。佛智空而不住。顺于本性。故悟性空。福乃甚多。妄心颠倒。住而不空。违于本性。故悟性空。则妄心都尽。何可雷同。   △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二。初断色身是佛疑。二断诸相是佛疑。   初断色身是佛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色身见。何以故。如来说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如来意谓。汝前闻佛以无为得名。将无疑无相法身是佛。云何相好亦名为佛。执法身以疑色身乎。故问于意云何等。   具足。即成就义。色身者。八十随形好。谓随其身形一一皆好。然不同好而曰色身者。以好不离形。形全是好。举色身即全举好矣。此小相也。佛可以具足色身见者。于空生疑处为问也。不也。世尊。不应以具足色身见者。空生决疑之答也。   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者。以法身毕竟无色。如镜明彻底非影。故弥勒云。法身毕竟体。非彼相好身。以非相成就。非彼法身故。又云是名具足色身者。以色身不离法身。则相好亦非不佛。如镜明无物。方能现物。所现之物。不离于镜。如弥勒云。不离于法身。彼二非不佛。故重说成就。亦无二及有。由是观之。即法身以现色身则可。执法身为法身则不可。即色身以见法身则可。执色身为色身则不可。岂法身是佛。相好非佛也耶。   △二断诸相是佛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可以具足诸相见不。不也。世尊。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何以故。如来说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诸相具足。   相即三十二相。始于首之白毫。终至足之轮相。此大相也。可以不应即非是名等。尽同前意。夫如来因中。以称性妙智。修行百福。方感一相。今人摩顶至踵。极为薄福。极为愚痴之相者。皆以多生修行百恶之所感耳。即果验因。可惧也已。   △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二。初遮异见。二示正见。   初遮异见。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佛意谓。汝闻佛以无为得名。将无又以声依色发。既无所依之色。何有能发之声。遂疑无身何以说法耶。不知此是执如来有所说法矣。故曰勿谓。曰莫作。然必重言以诫之者。何也。释云。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法故。夫不唯不解。而且成谤。所以诫其莫作是有所说法之念也。   问。上文是名具足色身。则才显非身之身。何乃旋疑无身说法。曰。此与前疑俱在第三疑中。一时而起。故先断前疑。后断此疑。非次前文来也。问。既前疑已断。合悟次疑。亦不必复为之断矣。曰。理合因彼以识此。然既同时以起二疑。必须先后为之皆断。佛忧末世惟恐其不明。故每事致谆谆耳。   △二示正见。   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夫以有所说为谤佛为不解。必何如而后正解耶。但说法者。无法可为之说。是名说法。如寂寥空谷。声来则向。无向可为之向。是名为向耳。虽应而无应声之念。虽说而无说法之心。由其无念无心。故能应能说耳。何法可说之有。故弥勒云。如佛法亦然。所说二差别。不离于法界。说法无自相。二差别者。又及义也。无自相者。说从因缘而生。缘生性空。说无自体可得也。意谓不独佛身是无身之身。而佛法亦是无法之法。全是一真法界。而了无自相之可得也。然则何以有说为疑耶。问。第三疑第五疑第七疑。以及今疑。皆云无说。差别云何。曰。第三疑迦文化身有说。五疑然灯证智可说。七疑佛有异说。今疑无身何说。疑既不同。无说判然矣。请细检之。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此段秦译古本刊定皆无。魏译则有。近见秦本亦有。故存之。名所说既深无信疑。谓无说之说。不离法身。则幽深罔措。何人能信。故问之也。彼非众生非不众生者。谓非是凡夫众生。非不是圣性众生。出类拔萃。非凡夫之凡夫也。众生众生者。双牒上文。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者。双释上文。言非凡夫众生。是名圣性众生也。故弥勒云。所说说者深。非无能信者。非众生众生。非圣非不圣。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二。初问。二答。   初问。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无所得耶。   此空生现起之疑也。意谓前第三.第十二.第十三。皆言不得菩提。既无有法得菩提。如何如来地地修进。过等觉。极妙觉。证得阿耨菩提。故问如来得菩提为无所得耶。   △二答二。初明菩提。二明修证。   初明菩提。   佛言。如是。如是。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意谓。欲知修证。先识菩提。知菩提则知修证矣。无少法可得者。弥勒云。彼处无少法。知菩提无上。谓所证菩提之处。但妄尽觉满名菩提。离此何有菩提可得。此以空寂名菩提也。是法平等。顺言之也。无有高下。反言之也。如弥勒云。法界不增减。净平等自相。谓在凡不减。故不下。在圣不增。故不高。清净自相。本来如是。此约同体。名菩提也。同体空寂。菩提之体如此。   △二明修证。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法虽空寂。茅塞于无明。体固平等。妄分于差别。非谓不修得成正觉。故以无我等修也。无我等者。即般若度。能了烦恼本空。法身本具。名为了因。如灯能破暗显物也。一切善法。即施等五度。能资般若。断烦恼成菩提。名为缘因。如灯虽破暗显物。必藉心油以为资缘也。   即非善法是名善法者。即非有漏堕人天之善法。是无漏成菩提之善法也。如弥勒云。有无上方便。及离于漏法。是故非净法。即是清净法。然则以同体空寂故无得。以无我等修一切善法。而复其同体空寂。故无得而得也。夫何以修证为疑耶。问。前以无法名无得。次以平等名无得。今有修证。则义既矛盾。云何两存。答。所言修者。但是断除我法本无之妄。显自性德本有之真。修而无修。证而无证。竟无一法可得。岂有修有证有少法之可得耶。是故与前宛相符顺。问。第三疑十二疑十三疑及此段。皆言不得菩提。不得若是均乎。答。三疑迦文得果。十二疑善慧成因。十三疑无佛无法。今疑有修有证。文虽相似。意义迢然。请细披之。俾无所滥。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   须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如来意谓。汝闻修一切善法得菩提。将无疑此经是无记性。持说无记之法。则无因无果。云何得菩提耶。不知此经最胜。而宝施之不及者。良以其能得菩提故也。故云须菩提三千大千世界等也。七宝甚多。持说之四句甚少。而反远过其施者。以经诠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菩提。若无教门。安知所入妙经。谓以佛教门出三界苦。是则只就无记。尚得为因。况此经是佛后得智中所变文义。唯是无漏善法。而非无记。宁有不得菩提者耶。故弥勒云。虽言无记法。而说是彼因。是故一法宝。胜无量珍宝。问。此与第九疑何别。曰。九疑经是有为无体。此疑经是无记非因。又彼唯据持说为疑。此则兼对善法为难。迢然不同也。   △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生疑。   须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度众生。须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如来则有我人众生寿者。须菩提。如来说。有我者。则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为有我。须菩提。凡夫者。如来说则非凡夫。   文有四节。初遮错解。二出所以。三反显无度。四展转拂迹。   意谓。汝闻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将无疑既无高下。云何如来度生似有高下。而乖于平等无高下耶。不知佛无是度生之念也。故遮云勿谓。又诫云莫作。所以然者。以真实性中物我同体。实无众生如来度者。故弥勒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以名共彼阴。不离于法界。共和合也。谓众生以五阴和合得名。虽其未证真界。而缘生无体。不离法界。佛既证穷。无物不是法界。岂有法界复度于法界乎。是故实无众生如来度者。若有众生如来度者。则佛着我人等相矣。佛岂有我人耶。又佛虽说我。元来无我。执有我者。盖是凡夫。虽言凡夫。亦无凡夫。如梦人见虎。虎与梦人。皆不可得。凡夫执我。故言无我。恐执凡夫。故非凡夫。由是观之。则如来非唯不可言度。亦复不可言无度。汝疑有度。我说无度。一真法界非度无度。问。正答降住。并十一十四。以及于此。皆言无度。差别云何。曰。初言离我度生曰无度。十一疑能度是我曰无度。十四疑无我谁度曰无度。今疑平等法界不合度生曰无度。义意判然也。   △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初问难迷悟。二约遮显玄。   初问难迷悟。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须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佛言。须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者。转轮圣王则是如来。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说义。不应以三十二相观如来。   佛意谓。汝闻即非具足色相。是名具足色相。将无疑无相既可以现相。便可以相观无相乎。故问云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真如来耶。不可以三十二相观真如来耶。乃空生答以相观。是迷法身如来。以法身毕竟非相。如明镜元非有影也。故如来难之曰。若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转轮圣王即是如来矣。不知佛相王相。相相同也。王相依业因而生。佛相由空净所现。凡圣云泥。所以相者。何可同也。是故以本望末则可定。以末观本则不定。如弥勒云。非是色身相。可比诸如来。诸佛唯法身。转轮王非佛。空生即解其义云。不应以相观如来。始也缘闻依真现假。假不离真。既也约假求真。真不由假。实德不在相。幻色岂为真。今而后。如解观矣。   △二约遮显玄。   尔时。世尊而说偈言。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此是遮去见闻声色也。然则不以色见。不以声求是行正道。能见如来矣。直如不以色见声求。云何见耶。即此见闻非见闻。无余声色可呈君。个中若了全无事。体用何妨分不分。问。第一.第七.十七.以及于此。皆云不以相见。有何差别。曰。初乃对果疑因。次是感果离相。十七依真现假。今则约假求真。其不同有如此者。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相疑四。初遮毁相之念。二出毁相之过。三明福相不失。四明不失所以。   初遮毁相之念。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莫作是念。如来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佛意谓。汝闻不可以相观法身。不可以色声见佛。将无疑佛果一向无相。福因但成相果。相非佛果。佛果则不可以具足相得耶。故云须菩提等也。若作是念。叙毁相也。莫作是念。遮毁相也。杂华云。色身非是佛。音声亦复然。诚如所念矣。又云。亦不离色声。见佛神通力。则亦何可以作是念乎。   △二出毁相之过。   须菩提。汝若作是念。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说诸法断灭。莫作是念。   断灭者。断绝泯灭而不复生也。中论云。定有则着常。定无则着断。今一向无相。正当断见。于果则无福德庄严。于因则损五度之行。亦名损减谤。故曰汝若作是念。则发心者亦作是念。着断灭过。故再遮之。以绝其过也。   △三明福相不失。   何以故。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   此徴莫作是念之故。以明福相不失也。菩提心者。以智悲愿三为体。一切菩萨安住此心。行菩萨行。以大智故。不住生死。以大悲故。不住涅槃。以大愿故。统其悲智。故于法不说断灭。住于边见之无。寂而常照。因行纷然。果相不断。如弥勒云。不失功德因。及彼胜果报。功德即福德。福德是因。谓施等五度也。果报是果。即三十二相。名胜果报也。不失者。谓虽不依福德得真法身。而不失福德及以果报。以能资成智慧庄严。具智相身。资成功德庄严。具应化身。以诸如来皆具二种相故。法华云。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   △四明不失所以。   须菩提。若菩萨以满恒河沙等世界七宝布施。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须菩提。以诸菩萨不受福德故。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不受福德。须菩提。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着。是故说不受福德。   上不说断灭。是不失福德。此究其所以不失之由也。以满恒沙等界七宝布施者。乃住相分别之心。修诸福德堕于有漏。及入无分别智成佛正因。彼有漏福德则失。如水之与火。不相容故。今菩萨忍悟我法二空。以离相之心。修诸福德。成于无漏。何失之有。是以胜前所得功德也。如弥勒云。得胜忍不失。以得无垢果。示胜福德相。是故说譬喻。盖言以我法二空离相之心修诸福德。能成清净无垢妙果。究竟非穷。何失之有。又究其所以得忍便不失者。以诸菩萨不住生死。虽有福德。如无福德。不受福德故也。不受者。所作福德。了无贪着。名为不受。然则作福若生贪着。是因既有漏。果亦有漏。但感轮王三十二相。不名为佛。报尽因果俱失。诚如所疑矣。今不贪着。则因既无漏。果亦复然。所感三十二相之佛。是顺性之相。空净所现。庄严法身。云何乃疑失因及果。故弥勒云。是福德无报。言无有漏之报。反显有无漏报也。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二。初遮错解。二示正见。   初遮错解。   须菩提。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是人不解我所说义。   佛意谓。汝闻菩萨不受福德。将无疑菩萨是因。如来是果。因果曾无不合之理。因地菩萨不受福德。果位自然不受。今果位化身既实受用。菩萨因中云何不受取耶。故曰若有人言如来若来若去等。是人不解我所说义。若来者。执实有出现。若去者。执实有涅槃。若坐卧者。执实有四威仪之佛可得。既执有实。故受用亦实也。是人不解我所说义者。如弥勒云。是福德应报。为化诸众生。自然如是业。诸佛现十方。盖言应报佛身。即无垢果。惟如如及如如智独存。初无色相。而以为化众生故。自然而然。应现十方者。是诸佛无缘大悲。利他善根。无量劫来熏净法界以成善习。故有感即应。任运自然之业如是耳。如起信。不思议业用是也。岂真如凡夫妄识思议。执为实有之身。真受用于其间哉。   △二示正见。   何以故。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徴意云。来对去言。既曰如来。亦表其去。何以去来坐卧。便名不解义耶。释云。如来者。非有所来。无所从来也。既无从来。亦无所去。来去双绝。故名如来。而以来去为如来者。岂解如来之义乎。如弥勒云。去来化身佛。如来常不动。盖见去来之动者。应机而有之。化身耳。若夫法身如来。亘古亘今。寂然不动。何去来之有。故上根之士。正对化身之时。如明镜之像。空谷之向。迎之莫知其所以来。追之罔识其所以往。幽微玄渺。寂漠希夷。绝朕忘踪。故心思之不可及。即化即法。非有二也。然则尚无出现之实佛。宁有受用之实事乎。疑可冰释矣。   △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二。初破所迷之境。二遣能迷之心。   初破所迷之境。   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则非微尘众。是名微尘众。世尊。如来所说三千大千世界。则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实有者。则是一合相。如来说。一合相。则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须菩提。一合相者。则是不可说。但凡夫之人贪着其事。   佛意谓。汝闻不可以相观如来及佛无去来。则真化似异。又闻遮断灭之念。及显不失福相。则真应似一。将无疑于一则不异。异则不一。一异云何两存耶。故即物以显其非一非异。而举三千大千世界等为言也。碎界为尘者。约大乘宗。知色唯识现。于观行中。假想分析和合粗色。以至于极微。非若小乘之实有尘可碎也。何以故者。徴谓何故说微尘耶。释谓以无实体故。又徴意云。既微尘是空。又说微尘者。何也。释意云。佛所说者。即非实微尘。是名空微尘也。又非惟所起微尘是空。即能起世界亦空。又复徴云。何故空耶。释云。若世界不空。则是实有一和合相矣。佛说一合相。即非实有之一合相。是空无之一合相。既是空无。则无体可说。界归于尘。无界可取。尘归唯识。无尘可取。四蕴离念。无心可取。但凡夫之人。虚妄分别。取于五蕴之法。和合之我。如弥勒云。但随于音声。凡夫取颠倒。故云贪着其事。言迷于其理也。意以界喻真身。尘喻应身。尘因界碎。如应从真起。故非异。尘细界粗。如真实应假。故非一。良以佛证真如法界。于非一处住。非异处住。如弥勒云。于是法界处。非一亦非异。世界作微尘。此喻示彼义。   △二破能迷之心。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何以故。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则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不解佛义者。以佛说我人见等。非是实有。但是假名我人等见。以去我人见等耳。如弥勒云。非无二得道。远离于我法。谓非去无我无法。离此二事而得菩提也。发心者。应依奢摩他智屏息万缘。唯心独存而知。应依毗钵舍那智观察一切。微细推求。历历分明而见。应依三摩提。定慧等持而胜解。如弥勒云。二智及三昧。如是得远离。谓远离我法诸障也。   即非法相者。清净心中。离性离相。如金非器。是名法相者。性起为相。不离于性。如器不离金。然佛意是总显所迷之境。境本非实。能述之心。心元是空。心境既已了然。法界自然显现。真应二身。一异云乎哉。   △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二。初明说法功德。二明说法离染。   初明说法功德。   须菩提。若有人满无量阿僧祗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   佛意谓。汝闻真化一异俱非。又将无疑非一则化为虚假。非异则冥合归真。法身既即化身。化身终无自体。能说之佛既虚。所说之教宁实。持此不实之教。福将安在耶。故显说法之德。举满界宝施。不足以较其胜也。发菩萨心者。拣非余人。如是之人。持说四句偈等。胜彼无量宝施之福。安得无福。如弥勒云。化身示现福。非无无尽福。   △二明说法离染。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承上演说能得胜福。然必如何演说而可以得胜福耶。故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不动者。谓如来说法。皆如真如之理。远离生灭之相。寂然不动也。传授之人。要皆如是。既如其法。福乃无边。何疑持说无福德耶。如弥勒云。诸佛说法时。不言是化身。以不如是说。是故彼说正。意谓若言是化。则人无敬心。所说之法。岂肯信受。由不说故。人皆崇奉。所说之教。咸皆受持。无漏之福。自然无量。夫不言是化。则化全是法可知矣。又如如不动了无分别。即古人所谓却是虚空讲得者是也。若夫以生灭心。说实相法。则不胜其妄。不胜其染污矣。况间以名利之心乎哉。不惟无福。而害实随之。昙师黑门之报。可惧也已。   △二十七断入寂如何说法疑。   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佛意谓。化身虽有说法。然以无所从来故名如来。则佛又常涅槃矣。将无疑涅槃寂静。说法喧动。动寂相反。云何佛常说法而不碍于涅槃耶。故云一切有为法等也。意以佛有妙观察智。观诸法空。如梦幻等。虽现说法。似有为相。而常安住于至寂无为之理。涉有不住于有。观空不著于空。寂而常用。用而常寂。复何碍耶。   又梦幻泡影。皆喻本空。如露如电。同彰迅灭。使悟本空。则不住诸相。俾能知生灭。乃警䇿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忘情之观。亦可不作断疑。但是解释不取相等。以观诸有为如梦如幻。自不取不着。契合真如。无有分别动摇矣。虽然。经对凡夫执为一定确有之法。故曰如梦如幻等耳。   若夫据实而谈。有为是梦。何以如梦如电为耶。故曰。何须更见浮生事。秪此浮生是梦中。然则三界梦也。十方梦也。迷固梦也。悟亦梦也。三乘十地菩提涅槃。何往而非梦也耶。唯梦梦者。不可以梦名耳。说法者常住于一沤未发之先。一念未萌之际。因物现形。随机说法。自然虚灵寂照。不求不取。自不取焉。不求如梦。物自梦焉。若夫起心作想。而曰我如梦。我如电。我如泡影。则盖有不胜其相。不胜其动者矣。求望如如不动。何以异于萤火之爇须弥哉。故知应作如是观。决非意想分别生灭之心所可到也。智者详之。   △三流通分。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一卷经内。兼有师资。以就胜为言。故但云佛说。首空生者。为当机故。独列四众及天人修罗。而不及鬼神等者。文无义有。含于内故。皆大欢喜。信受奉行。正为流通。欢喜者。虚往实归故。又能说之人清净。所说之法清净。则所证之果亦必清净。故欢喜也。信受者。不信一切法。是信般若。不受一切法。是受般若。此名真解。奉行。则无住生心。离相布施等。是名真修矣。纵其随机得益。各有不同。然一历耳根。永为道种。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何可思议也耶。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卷下(终)